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3242.“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表示来自第三类的衍生物。这从“米甸”的代表清楚可知,“米甸”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下文所述;既然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是“米甸”,那么可知,他的儿子是由此而来的衍生物。至于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情况是这样:没有人被允许进入主的国度,除非他处于信之良善,因为信之良善与生活有关。信之生活会保留下来,但信之教义不会,除非它与生活合而为一。尽管如此,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也就是那些拥护信仰,称其为根本,因为他们就是被如此教导的,但过着良善的生活,即心里是基督徒,仅仅口头上不是的人,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任何人,当被他的教师教导信是最重要的,并在幼年时期就吸收这种观点时,都很容易被说服。他也很容易相信,因为那些被视为最有学问的人,或顶尖学者,甚至教会的领袖就是这么说的;其中一些人害怕谈论生活的良善,因为他们自己的生活会遣责他们。此外,另一个原因是,属于信的事物,或信的元素在流入时,是可以感知到的;而属于仁的事物,或仁的元素则不然。
因此,那些处于信之真理,也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被称为“米甸”;而他们照之生活的真理被称为“米甸的儿子”。正如那些处于与其良善结合的信之真理的人被称为“米甸”,“米甸”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那些因缺乏生活的良善而陷入虚假的人,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成群的骆驼并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必遮蔽你,来自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这论及主的属灵国度。“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表示教义事物;“黄金”表示良善的教义事物;“乳香”表示真理的教义事物;“耶和华的赞美”表示这两者。由此也明显可知“以法”表示什么。把约瑟从坑里拉上来,把他卖给以实玛利人,后来带到埃及又卖给波提乏的“米甸人”(创世记37:28, 36)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如蒙主的神性怜悯在后面解释这几节经文时所看到的。
“米甸”也表示那些因缺乏生活的良善而陷入虚假的人,这一点从摩西五经论到米甸的话可以看出来:
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占卜的礼金到了巴兰那里,将巴勒的话都告诉了他。(民数记22:4, 7等)
“摩押”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属世良善,并且容易让自己被误导的人;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玷污良善的人(2468节)。“米甸”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因而容易让自己被说服的人;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如此处。“手里拿着占卜的礼金”表示歪曲;他们派往巴兰与以色列人作对表示基于这些虚假的行为,而以色列人表示良善和由这些良善产生的信之真理。
以色列人与米甸女人行淫导致瘟疫发生,非尼哈用枪将妓院里的米甸女人和以色列人由腹中刺透(民数记25:6-8等)具有类似含义,因为淫行代表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节)。正因对真理的歪曲就是淫行在内义上所表示的,所以按照吩咐,一万二千以色列人击杀米甸人,杀了他们的王,所有男丁和他们所掳的、已经亲近男人的女人,并分了掠物(民数记25:16-17; 31:1至末尾)。之所以有“一万二千”,是因为“十二”表示信的一切事物(577, 2089, 2129e, 2130e节);摧毁虚假的,就是这些事物。他们所杀的“王”是指虚假,“一切男丁”也是;“已经亲近男人的女人”是指对虚假的情感;“掠物”(如金、银、牲畜)是指被歪曲的真理。由此明显可知,那里提到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通过真理对虚假的惩罚和毁灭。
士师记中论到米甸人的话也一样,即:以色列人因行了耶和华眼中的恶,被交在米甸人手里七年;以色列人因为米甸人就在山中给自己挖洞,还挖穴,建造营寨;每逢撒种之后,米甸人、亚玛力人和东方人都上来毁坏他们的土产,后来他们被基甸和像狗一样用舌头舔水的三百人拯救,而那些跪下喝水的人则被打发回家(这些和更多故事出现在士师记6-8章)。此处的每一个细节也都代表对真理的歪曲,和由此而来的惩罚,惩罚甚至到了虚假被“像狗一样用舌头舔水”所表示的那类事物毁灭的程度。至于每个细节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这在此解释起来太过于冗长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切将在适当地方给出解释。哈巴谷书:
祂观看,赶散列族;永久的山崩裂,长存的岭塌陷。我见古珊的帐棚在灾难之下,米甸地的幔子颤抖。(哈巴谷书3:6-7)
这论及主的降临。“古珊的帐棚”表示基于邪恶的一种宗教信仰,“米甸地的幔子”表示基于虚假的一种宗教信仰。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