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3509.“利百加就对她儿子雅各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对属世真理的感知。这从“利百加”和“雅各”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参看3012, 3013, 3077节);“说”是指感知(1791, 1815, 1819, 1822, 1898, 1919, 2080, 2506, 2515, 2552, 2619节);“雅各”是指真理方面的主的属世层(3305节)。由此明显可知,“利百加就对她儿子雅各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对属世真理的感知。因为一方面,主想通过以扫所代表的属世层的良善从以撒所代表的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那里为自己获得真理,以便祂可以通过这真理荣耀祂的属世层,或将它变成神性。而另一方面,主想通过雅各所代表的属世层的真理从利百加所代表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那里为自己获得真理,以便祂可以通过这真理荣耀理性层,或将它变成神性。但主的这两个愿望无法被理解,除非这个主题通过人正在被主重生或新造时所遇到的事来说明;甚至这样它也无法被理解,除非知道理性层在良善和真理方面是何情形。所以必须对这个问题作以简要说明。
理性心智分为两个不同官能,一个官能被称为意愿,另一个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在人重生期间,凡从意愿发出的,都被称为良善;凡从理解力发出的,都被称为真理。在人重生之前,意愿并不与理解力行如一体。相反,前者想要良善,而后者想要真理,以至于感觉意愿的努力与理解力的努力截然不同。然而,只有那些停下来反思,知道什么是意愿和构成意愿的事物,什么是理解力和构成理解力的事物之人才明白这一点。而那些不知道这些事,因而不停下来反思的人则不明白。另一个原因是,属世心智通过理性心智重生(参看3493节),事实上按以下次序重生:理性层的良善不是直接,而是经由属于理解力的真理流入属世层的良善,并使它重生,从而带来它从理性层的真理进入的表象。这些就是本章在内义上论述的事;因为“以撒”是指属于意愿的良善方面的理性心智,“利百加”是指属于理解力的真理方面的理性心智。“以扫”是指从理性层的良善出来的属世层的良善,“雅各”是指经由理性层的真理从理性层的良善出来的属世层的真理。
这些事清楚表明圣言的内义包含什么样的奥秘;然而,只有极少的奥秘能以人类心智理解的方式被描述出来。而那些超出人的理解,无法描述的奥秘是无限的。因为圣言越深入,也就是越往内渗透到天堂,这些奥秘就越无限,也越无法描述,不仅对世人是这样,对低层天堂的天使也是这样。当它抵达至内层天堂时,那里的天使感知到这些奥秘是无限的,完全超出他们的理解,因为它们是神性。这就是圣言的性质。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为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为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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