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4911.“犹大承认”表因为这些是他们的,所以他们作出肯定。这从“承认”的含义清楚可知,“承认”是指肯定,这是因为他凭信物承认她所怀的孩子是他的。这段经文描述了这个民族的秉性,其秉性是这样:尽管这个民族将教会的内在弃如虚假,然而在接受这内在属于它的暗示时,他们仍接受并肯定它。那些如这个民族那样陷入爱的污秽,也就是陷入贪婪,同时陷入自我之爱的人不能提升自己的心智,从其它角度而非自我看待真理。因此,当一个真理被归给他们自己时,他们肯定它。例如,他们若被告知,圣言本身是神性,包含天堂的奥秘,以及诸如只能被天使理解的那种奥秘,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把圣言看成是他们自己的,圣言是为了他们,在他们中间,在字面上与他们有关。但是,若奥秘或属灵真理本身被透露给他们,他们就会拒绝它们。
他们若被告知,其教会的仪式本身都是神圣的,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将这些仪式看成是他们自己的。但他们若被告知,那些神圣事物居于内,然而却脱离这些仪式,就会否认。再如,若他们被告知,犹太教会是属天的,以色列教会是属灵的,并且若有人真的向他们解释何为属天的和属灵的,他们也会肯定这一点。但他们若被告知,这些教会之所以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是因为它们里面的一切细节都代表属灵和属灵之物,这种代表关注实际事物,而非这个人,他们就会否认它。又如,他们若被告知,摩西的杖拥有来自耶和华的权能,因而拥有神性大能,就会肯定这一点,称其为真理。但他们若被告知,这种权能不在这杖上,只在神性诫命中,就会否认这一点,并称其为虚假。
他们若被告知,摩西所举的铜蛇医治了那些被蛇所咬的人,因而这个东西是奇迹,就会肯定它。但他们若被告知,它里面并没有医治或异能,这些都出于它所代表的主,则会否认它,称其为虚假(对比各处经文关于蛇的记载和阐述,民数记21:7-9;列王纪下18:4;约翰福音3:14,15)。他们在被告知的其它一切事上的反应也是如此。这些就是“犹大承认”所表示的事,并且就这个民族而言,犹大所表之物与“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相结合。由于这就是这些事物的性质,所以犹大亲近他,不是像一个近亲属亲近已故丈夫的妻子,而是像一个嫖客亲近一个妓女。
10652.“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她们的神行淫”表以这种方式亵渎良善和真理。这从“行淫”、“他们的女儿”、“他们的神”和“使你的儿子也随从她们的神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淫”是指非法结合,如前所述(10648节);“他们的女儿”或那地居民的女儿,是指对邪恶的情感;“他们的神”是指属于对邪恶的情感、已经与真理结合的虚假,因为“他们的神”是指与以色列民族的儿子联姻的那地居民的女儿的神,如刚才所述(10651节),这种结合就是对良善的亵渎;“使你的儿子也随从她们的神行淫”是指真理与虚假的结合,这是对真理的亵渎。“神”表示虚假(参看4402e, 4544, 7873, 8867节),“儿子”表示真理(489, 491, 533, 1147, 3373, 4257, 9807, 10490节)。
说这些事是因为,“为你的儿子娶那地居民的女儿”所表示的对邪恶的情感与真理的初次结合,还不构成亵渎;但第二次结合就构成亵渎,因为当邪恶被应用于真理,真理被应用于邪恶时(这种事是通过错误解释真理,并将它应用于邪恶,因而通过把这一个包裹在那一个里面而导致的),这种情况就会发生。真理由此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毁灭并亵渎。
“百姓与摩押的女儿行淫”也表示这种亵渎,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淫。她们叫百姓去赴她们的神的祭筵;百姓就吃了,向她们的神下拜。于是耶和华对摩西说,拿下百姓中所有的族长,为耶和华对着日头悬挂。百姓被击杀,遭瘟疫死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 2, 4, 5, 9)
“摩押”表示那些玷污良善的人(2468, 8315节);“摩押的女儿”表示对这种邪恶的情感;“与她们行淫”表示亵渎;因此,刑罚是将百姓的族长对着太阳悬挂,以及处死二万四千人。因为世界的太阳表示自我之爱(10584节);“对着它悬挂”表示天上的良善被自我之爱彻底灭绝;“二万四千”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真理之良善,和“一万二千”意思一样(2089, 3913, 7973节);处死他们表示一切真理的灭绝。这就是亵渎者所遭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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