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9174.“人若向同伴借什么”表来自另一个不同支系的真理。这从“借”的含义清楚可知,“借”是指从某个其它源头,而不是人的自我获得真理,因而是指来自一个不同支系的真理。“借”或“向别人要”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灵界,向别人要或被别人赋予的良善唯独是属于聪明和智慧的良善。诚然,其它许多事物,甚至无数事物也会呈现;但它们是那些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事物所产生的表象。由此明显可知,“借”表示被别人教导,因而从某个其它源头,而非人的自我获得真理或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过,有必要进一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当一个人通过早已与他同在的真理来推断真理时,就说他从自己获得真理。在这种情况下,他将这些真理与他以前所拥有的真理结合起来。但他在如此行时,只接纳那些服从并符合同一种良善的真理;因为将真理排列成系列并联结起来的,是良善。良善就像一个人的灵魂,真理就像灵魂所穿上,并通过它们行动的事物。众所周知,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从人的灵魂获得自己的生命;因此,信之真理从爱主爱邻的良善获得自己的生命。如果构成一个人的灵魂的,不是这种良善,而是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那么此人就不是一个人,而一个野兽。而且在来世,他在天堂之光中就看似一个野兽;尽管在他自己的光中,他看似一个人,而当天堂之光进入时,他自己的光就变为幽暗。然而,要记住,照着人之生命的良善排列真理的,是主。
当一个人被别人教导时,就说他从某个其它源头获得真理。如果这些真理不服从并符合他所处的良善,诚然,它们被储存在他记忆中的记忆知识当中;但它们不会变成他的,也就是说,不会成为其信仰的一部分,因为它们来源于一个不同的支系。这些真理就是本节和下一节所论述的主题。
在圣言中,当提到“借或借贷”和“借给或借出”时,所表示的是出于仁爱的情感接受教导和给予教导;如在马太福音: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马太福音5:42)
此处很明显,“求”并非表示求问,因为经上说“有求你的,就给他”;“借贷”也并非表示借贷;因为一个人若无论谁来求、谁来借,就都给他,就会丧失一切财物。但由于主出于神性说话,所以“求”和“想借贷”,以及“给”和“不可推辞”表示天上良善的交流,也就是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的交流。这种交流的性质是这样:天使出于仁爱的情感给予别人的越多,总体良善就越从天堂,也就是从主流入他(6478节)。因此,给那有求于他的天使不会丧失财物,而是富有财物。当一个人出于仁爱的情感向别人行善时,这一点同样适用。不过,真正的仁爱在于给予善人;给予恶人所要求和渴望的,不是仁爱(8120节),正如大卫诗篇所说的这些话:
恶人借贷而不偿还;义人却施怜悯,并且给予。(诗篇37:21)
路加福音:
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6:34-35)
此处“借给”也表示出于仁爱的情感行善,因而交流天堂的良善;以及赋予世界的良善,然而赋予后者是为了前者的缘故,以前者为目的。仁爱的情感在于交流良善而毫无回报的想法或目的;但当以回报为目的而交流良善时,仁爱的情感是不存在的(2373, 2400, 3816, 3956, 4943, 6388-6390, 6392, 6393, 6478, 8002节)。仁爱的情感在于“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但教导仇敌,以及通过适当的方法纠正他们,才是爱他们、善待他们(8121节)。
在摩西五经中,“借给”也表示仁爱的实施:
你若听从耶和华的声音,谨守祂的诫命,必借给许多人民,却不必去借贷。(申命记28:1, 12)
“借给许多人民”表示富有属于聪明和智慧的良善,并出于这种丰富而交流它们;而“不去借贷”表示不需要其他人的良善,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由主赐予一个人的。大卫诗篇:
施怜悯并借出的善人,在审判的时候必伸冤;因为他永不动摇。(诗篇112:5-6)
“施怜悯并借出”描述了那些处于纯正仁爱之人的状态。类似描述出现在诗篇(37:21)和其它经文中。
4137.“叫我可以欢乐、唱歌送你回去”表(出于自我思想)它(也就是“拉班”所表示的良善)原以为自己在真理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我送你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我送你回去”是指它会在自由中使自己分离。但当处于这种状态时,它并没有使自己分离,这一事实从前面所述(4113节)明显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是拉班在“出于自我思想”他原以为自己会处于的状态下所说的话。因为出于人自己的想法相信,就是出于非真理相信,而出于主相信就是出于真理相信。此处所提到的状态是在真理方面的状态,这一点“欢乐、唱歌送回去”来表示;因为“欢乐”和“唱歌”论及真理。
在圣言中,“欢乐”(gladness,或译为快乐)和“欢喜”(joy,或译为喜乐)在各处被提及,有时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但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或对真理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乐或快乐”;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喜或喜乐”。如以赛亚书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吃肉喝酒说。(以赛亚书22:13)
此处“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同一先知书:
在街上因酒而有呼喊;一切快乐变为荒凉,一切欢喜尽遭放逐。(以赛亚书24:11)
又: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耶和华必安慰锡安;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耶利米书:
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 25:10)
同一先知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说: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的声音。(耶利米书33:11)
又:
欢喜快乐都从肥田和摩押之地被收拾了去。(耶利米书48:33)
约珥书:
粮食不是在我们眼前断绝了吗?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和欢乐的节期。(撒迦利亚书8:19)
凡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婚姻之人,可能会以为欢喜和快乐是一回事,因而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是为了强调或加重语气,所以其中一个词是多余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哪怕一个词的一笔一划都无不具有属灵之义。在所引用的经文,以及其它经文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参看3118节)。“唱歌或歌唱”也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唱歌或歌唱”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 24:9; 26:1; 30:29; 42:10; 以西结书26:13; 阿摩司书5:23;等等)。
要知道,在主的国度中,一切事物要么涉及良善,要么涉及真理,也就是说,要么涉及爱的事物,要么涉及仁之信的事物。涉及良善或属于爱的事物被称作属天的;而涉及真理或属于仁之信的事物被称作属灵的。因为在圣言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并且在至高意义上是主自己;而主的国度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主自己就是里面有神性婚姻,并且天上的婚姻所源于的那一位;因而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该婚姻;这一点在先知书尤为明显,因为那里会重复提到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换词而已。然而,这些重复绝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个词表示属天之物,也就是与爱或善有关的事物,另一个词则表示属灵之物,也就是与仁之信或真理有关的事物。这一切表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主的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神性婚姻本身,也就是主以哪种方式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