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9193.“那人必要灭绝”表被逐出。这从“灭绝”的含义清楚可知,“灭绝”当论及那些处于邪恶所生虚假的敬拜之人时,是指被逐出,也就是从教会被逐出。将这些虚假从教会逐出,从而把它们根除,由“灭绝”来表示,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有些匪类从你们中间出来,催促本城的居民,说,我们去侍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若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你必要用剑刃击杀那城里的居民,把城里所有的,连牲畜都用剑刃灭绝。你从那城里所夺的一切都要一起带到街道中间,用火将城和其内所夺一切,整个城都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焚烧,那城就永为荒堆,不可再建造。那当灭绝的物连一点都不可粘你的手。(申命记13:12-17)
“灭绝的物”就表示邪恶所生的虚假,这一点从这些经文在内义上的细节明显看出来。“要被灭绝的城”是指教义,在此是指虚假教义(参看2712, 2943, 3216节);“要击杀人和牲畜所用的剑刃”是指与邪恶所生的虚假争战并摧毁它的真理(2799, 4499, 7102, 8294节);“所夺之物要被一起带到中间的街道”是指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义的虚假(2336节);“要将所夺之物与城一起焚烧的火”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1297, 2446,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节)。由此明显可知,这种“灭绝”表示从教会逐出并根除。因此,经上还吩咐说,迦南地的列族要被“灭绝”(申命记7:2, 24-26)。因为这些民族以前曾在那地建立教会,这也为何他们有祭坛,还献祭(3686, 4447, 4454, 4516, 4517, 5136, 6306, 6516, 8054节)。但当他们将代表性敬拜,就是古教会的敬拜,转变为偶像崇拜,并由此歪曲真理、玷污良善(8317节)时,经上命令不仅人,而且连城和城里所有的都要灭绝。
发出这命令的原因是,那里的一切都代表邪恶所生的虚假。城本身代表实际的虚假教义;牲畜代表邪恶的情感;金银代表他们的邪恶和虚假;其它一切事物也一样。古教会敬拜的主要特征就是以一个人的形式敬拜神,也就是敬拜主。但当他们从良善转向邪恶时,就开始敬拜用来代表祂的实际物体,如日月星辰,以及亚舍拉(groves),柱子和各种偶像形式的神。因此,他们敬拜脱离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如当内在人被关闭时的情形。关闭内在人的,是邪恶的生活;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并打开内在人;因此,关闭这内在人的,是邪恶。一旦内在人被关闭,真理就转变为虚假;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是服务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内在敬拜主要在于承认主是独一神,承认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祂,或说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在教会中,那些不承认祂的人不可能处于良善,因而也不可能处于真理;承认祂的人是那些拥有真理,同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而不是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8878节)。承认并敬拜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也就是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参看8252-8257节)。信之生活在于出于顺服遵行诫命,仁之生活在于出于爱遵行诫命。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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