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0

170.刚才与我交谈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属天的奥秘 #9406

9406.“祂脚下”

9406.“祂脚下”表最低层的含义,即字义本身。这从“脚”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事物(参看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因此,脚下或脚底是指自然界的最低层事物。此处“脚下”之所以表示圣言最低层的含义,即字义,是因为这些话论及来自主且就是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这从前文可以看出来。神之真理或圣言的最低层,就是诸如存在于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中的圣言,因为它面向属世人。字义包含一个内义在里面,内义相对来说是属灵和属天的,这一点从迄今为止关于圣言的一切说明清楚看出来。不过,一个人越世俗和肉体化,就越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属灵之光中,从那里看到圣言是何性质,即: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在内义上是属灵的。事实上,从灵界,或天堂之光能看到低层事物,直至最低层事物的性质,但反过来不行(9401e节);由此可见,圣言在字面上就如前面所描述的那样。
  由于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而“脚”表示属世事物,所以圣言的最低层,和教会的最低层一样,被称为“耶和华的脚踏之地”,也被称为“祂的脚凳”,以及相对来说“云”和“昏暗”,如以赛亚书:
  你的城门要时常开放,昼夜不关,使人把列族的军队带来归你,他们的王也必在仪仗中被引来。黎巴嫩的荣耀,就是松树、杉树、黄杨树,都必来归你。为要修饰我圣所之地,我也要使我脚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1, 1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祂的国度和教会。“列族的军队”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王”表示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列族”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参看1259, 1328, 1416, 1849, 4574, 6005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1672, 2015, 2069, 3009,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黎巴嫩的荣耀”或香柏树是指属灵良善和真理;“松树、杉树、黄杨树”是指相对应的属世良善和真理;“圣所之地”是指天堂和教会,以及圣言;“脚踏之地”是指最低层的天堂和教会,以及圣言。在此之所以也表示圣言,是因为天堂之为天堂,教会之为教会,凭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教会和天堂的神性真理是圣言。这也解释为何会幕最里面的部分,就是盛有律法的约柜所在之处,被称为“圣所”,因为“律法”就是圣言(6752节)。同一先知书:
  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诗篇:
  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神,在祂脚凳前敬拜;祂本为圣!在祂的祭司中有摩西和亚伦。祂在云柱中对他们说话。(诗篇99:5-7)
  他们要敬拜的“耶和华脚凳”是指最低层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摩西和亚伦”在代表意义上是指圣言(参看7089, 7382, 9373, 9374节);“云”是指字面上的圣言,或最低层的神性真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 4060, 4391, 5922, 6343e, 6752, 8106, 8781节);由此明显可知“在云柱中说话”表示什么。
  又:
  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在森林的田野找到祂。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 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自己在圣言中的显示;“以法他找到祂”表示在圣言的属灵-属天意义中找到祂(4585, 4594节);“在森林的田野”是指在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中(3220, 9011e节);“脚凳”表示存在于圣言最低层的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又:
  耶和华使天下垂,幽暗在祂脚下。祂以黑暗为藏身之处,就是水的黑暗、天空的厚云。因祂面前的光辉,祂的厚云行过。(诗篇18:9, 11, 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和同在;“祂脚下的幽暗”表示圣言的字义,“水的黑暗和天空的厚云”也是。“祂以黑暗为藏身之处”表示这层意义含有诸如存在于天上的神性真理在自己里面;“因祂面前的光辉,祂的厚云行过”表示因主的同在,那时,诸如存在于天上、在其荣耀中的内义显现。那鸿书:
  耶和华的路在狂风暴雨中,云彩为祂脚下的尘土。(那鸿书1:3)
  此处“云彩”也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也由“耶和华的路所在的狂风暴雨”来表示。
  当诸如在天上的神之真理从实际的字义中向一个人闪耀时,这层意义就被描述为“脚”,这脚明亮“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在但以理书也是如此:
  我举目观看,看哪,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的黄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形状,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但以理书10:5-6)
  此处“身穿细麻衣的一人”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由于所表示的是主,所以也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的主自己;“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以及“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表示在最低层的神之真理或主;在以西结书(1:7)所表相同。
  但以理书中尼布甲尼撒所见的像也表示就对于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而言,地球上的教会的相继状态: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和臂是银的,腹和股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彼此不相合。从岩石凿出的石头把铁、泥、铜、银、金砸得粉碎。(但以理书2:32-35, 43)
  就对于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而言,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是“精金”,因为“金”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113, 1551, 1552, 5658, 8932节);“银”表示第二个状态,因为“银”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参看1551, 2954, 5658, 7999节);“铜”表示第三个状态,也就是属世良善(425, 1551节);“铁”表示第四个状态,也就是属世真理(425, 426节);“泥”表示与真理和良善不一致的虚假。“从岩石凿出的石头把铁、铜、银、金砸得粉碎”表示当圣言的字义被用来强化或确认虚假和邪恶时,就接受来自圣言的真理而言,教会的毁灭。当教会处于最后状态时,这种事就会发生;此时,教会不再处于任何天堂之爱,只处于世俗和肉体之爱。当主降世时,就犹太民族当中对圣言的接受而言,圣言就是这个样子。在现代大多数人当中,圣言也是这个样子。他们甚至没有意识到圣言里面有什么内在之物;即便被告知内在之物的存在及其性质,他们也不会接受。然而,在“黄金”所表示的上古时代,人们在圣言的字义中看不见别的,只看见天上的事物,几乎从文字中抽象出来,或说几乎与文字无关。由此可见,“以色列的神”和在“脚下”所看到的东西表示最低层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
  

属天的奥秘 #10336

10336.“凡心里

10336.“凡心里有智慧的,我把智慧放在他心里”表所有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从“心”、“心里有智慧的”和“把智慧放在心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心”是指一个人的至内在部分,被称为他的意愿,由于构成人的爱的,也构成他的意愿,所以“心”也表示爱(关于“心”表示爱,可参看3635, 3883-3896, 9050;关于它表示意愿,可参看2930, 3888, 7542, 8910, 9113, 9300, 9495节);“心里有智慧的”是指一个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热爱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这是一个智慧人的标志,并且出于爱实践真理就是智慧(10331节),这是心里有智慧者的标志,并且出于爱实践良善就是内心的智慧;“把智慧放在心里”是指出于主,因而出于爱之良善做这些事,因为爱之良善来源于主。所有这样的人都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因为良善和伴随良善的真理就是与他们同在的主;事实上,那些来源于主,因而属于主的事物也是祂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说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主是良善本身,这一点从祂自己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呢?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6, 17; 路加福音18:18, 19)
  那里还列举了爱与仁的善行: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弟兄”这个词描述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描述了良善的多样性(参看2360, 3803, 3815, 4121, 5409节);因此,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就是祂的弟兄(4191, 5686, 5692, 6756节)。主是真理本身,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另一处:
  只等真理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由此明显可知“把智慧放在心里”是什么意思。
  在耶利米书,“将律法写在心上”意思也大致相同: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将律法写在心上”表示将神性真理赋予意愿,因而赋予一个人的爱。当这一切完成时,这个人就不再需要从记忆中提取神性真理;相反,属于爱的良善本身会使他凭直觉感知。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住在至内层天堂的属天天使就是这个样子(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
  必须简要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此处“把智慧放在凡心里有智慧者的心里”所表示的。凡爱主胜过一切,爱邻如己的,都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实行良善和真理。因为如前所述,良善和真理就是主自己,所以当他们爱良善和真理时,也就是当他们出于爱而意愿并实行它们时,就是在爱主。那些爱邻如己的人也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意愿并实行良善和真理,因为从普遍意义上说,良善和真理就是邻舍。邻舍是一个人的同胞、本地社区、国家、教会和主的国;爱邻舍在于对这些的善意,也就是说,在于渴望它们的良善;因此,它们的良善就是那必须被爱的。当这良善被爱时,主就被爱,因为这良善源于主,或说主是这良善的源头。
  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仁爱的对邻之爱含有对主之爱在自己里面。如果这爱不在它里面,那么同胞、社区、国家、教会和主的国就是为了自我而被爱的,因而不是出于良善,而是出于邪恶被爱的;因为一个人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所行的,都来源于邪恶。为了自我而爱邻舍就是为了作为目的的利益和重要地位而爱他。目的决定了某件事是源于良善还是源于邪恶。目的就等同于爱,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以之为目的。目的也等同于意愿,因为凡一个人所意愿的,他都会去爱。因此,某人行动所为的目的,或他的意图就是这个人自己;因为一个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意愿和爱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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