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9406.“祂脚下”表最低层的含义,即字义本身。这从“脚”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事物(参看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因此,脚下或脚底是指自然界的最低层事物。此处“脚下”之所以表示圣言最低层的含义,即字义,是因为这些话论及来自主且就是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这从前文可以看出来。神之真理或圣言的最低层,就是诸如存在于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中的圣言,因为它面向属世人。字义包含一个内义在里面,内义相对来说是属灵和属天的,这一点从迄今为止关于圣言的一切说明清楚看出来。不过,一个人越世俗和肉体化,就越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属灵之光中,从那里看到圣言是何性质,即: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在内义上是属灵的。事实上,从灵界,或天堂之光能看到低层事物,直至最低层事物的性质,但反过来不行(9401e节);由此可见,圣言在字面上就如前面所描述的那样。
由于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而“脚”表示属世事物,所以圣言的最低层,和教会的最低层一样,被称为“耶和华的脚踏之地”,也被称为“祂的脚凳”,以及相对来说“云”和“昏暗”,如以赛亚书:
你的城门要时常开放,昼夜不关,使人把列族的军队带来归你,他们的王也必在仪仗中被引来。黎巴嫩的荣耀,就是松树、杉树、黄杨树,都必来归你。为要修饰我圣所之地,我也要使我脚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1, 1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祂的国度和教会。“列族的军队”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王”表示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列族”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参看1259, 1328, 1416, 1849, 4574, 6005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1672, 2015, 2069, 3009,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黎巴嫩的荣耀”或香柏树是指属灵良善和真理;“松树、杉树、黄杨树”是指相对应的属世良善和真理;“圣所之地”是指天堂和教会,以及圣言;“脚踏之地”是指最低层的天堂和教会,以及圣言。在此之所以也表示圣言,是因为天堂之为天堂,教会之为教会,凭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教会和天堂的神性真理是圣言。这也解释为何会幕最里面的部分,就是盛有律法的约柜所在之处,被称为“圣所”,因为“律法”就是圣言(6752节)。同一先知书:
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诗篇:
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神,在祂脚凳前敬拜;祂本为圣!在祂的祭司中有摩西和亚伦。祂在云柱中对他们说话。(诗篇99:5-7)
他们要敬拜的“耶和华脚凳”是指最低层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摩西和亚伦”在代表意义上是指圣言(参看7089, 7382, 9373, 9374节);“云”是指字面上的圣言,或最低层的神性真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 4060, 4391, 5922, 6343e, 6752, 8106, 8781节);由此明显可知“在云柱中说话”表示什么。
又:
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在森林的田野找到祂。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 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自己在圣言中的显示;“以法他找到祂”表示在圣言的属灵-属天意义中找到祂(4585, 4594节);“在森林的田野”是指在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中(3220, 9011e节);“脚凳”表示存在于圣言最低层的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又:
耶和华使天下垂,幽暗在祂脚下。祂以黑暗为藏身之处,就是水的黑暗、天空的厚云。因祂面前的光辉,祂的厚云行过。(诗篇18:9, 11, 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和同在;“祂脚下的幽暗”表示圣言的字义,“水的黑暗和天空的厚云”也是。“祂以黑暗为藏身之处”表示这层意义含有诸如存在于天上的神性真理在自己里面;“因祂面前的光辉,祂的厚云行过”表示因主的同在,那时,诸如存在于天上、在其荣耀中的内义显现。那鸿书:
耶和华的路在狂风暴雨中,云彩为祂脚下的尘土。(那鸿书1:3)
此处“云彩”也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也由“耶和华的路所在的狂风暴雨”来表示。
当诸如在天上的神之真理从实际的字义中向一个人闪耀时,这层意义就被描述为“脚”,这脚明亮“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在但以理书也是如此:
我举目观看,看哪,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的黄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形状,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但以理书10:5-6)
此处“身穿细麻衣的一人”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由于所表示的是主,所以也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的主自己;“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以及“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表示在最低层的神之真理或主;在以西结书(1:7)所表相同。
但以理书中尼布甲尼撒所见的像也表示就对于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而言,地球上的教会的相继状态: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和臂是银的,腹和股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彼此不相合。从岩石凿出的石头把铁、泥、铜、银、金砸得粉碎。(但以理书2:32-35, 43)
就对于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而言,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是“精金”,因为“金”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113, 1551, 1552, 5658, 8932节);“银”表示第二个状态,因为“银”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参看1551, 2954, 5658, 7999节);“铜”表示第三个状态,也就是属世良善(425, 1551节);“铁”表示第四个状态,也就是属世真理(425, 426节);“泥”表示与真理和良善不一致的虚假。“从岩石凿出的石头把铁、铜、银、金砸得粉碎”表示当圣言的字义被用来强化或确认虚假和邪恶时,就接受来自圣言的真理而言,教会的毁灭。当教会处于最后状态时,这种事就会发生;此时,教会不再处于任何天堂之爱,只处于世俗和肉体之爱。当主降世时,就犹太民族当中对圣言的接受而言,圣言就是这个样子。在现代大多数人当中,圣言也是这个样子。他们甚至没有意识到圣言里面有什么内在之物;即便被告知内在之物的存在及其性质,他们也不会接受。然而,在“黄金”所表示的上古时代,人们在圣言的字义中看不见别的,只看见天上的事物,几乎从文字中抽象出来,或说几乎与文字无关。由此可见,“以色列的神”和在“脚下”所看到的东西表示最低层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
2715.这里有两个奥秘:第一,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第二,这种模糊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关于第一个奥秘,即: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个奥秘从前面(2708节)关于对比属天人和属灵人的状态的论述明显看出来。这两种状态的对比使得这种模糊变得显而易见。对属天人来说,良善本身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光从那里进入理解力部分。但对属灵人来说,整个意愿部分都被毁灭了,以致他们根本没有来自意愿的良善;因此,主才将良善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124, 2256节)。拥有生命的,主要是人心智的意愿部分,理解力部分则从意愿获得生命。因此,既然对属灵人来说,意愿部分已经被如此毁灭,以至于无非是邪恶,而邪恶持续不断地从意愿部分流入理解力部分,也就是流入思维,那么很明显,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那里的良善是模糊的。
这就是为何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主,因而没有作为一切敬拜中的基本要素和良善从主流入的渠道的那种谦卑,因为一颗傲慢的心永远不能从主获得良善,唯有一颗谦卑的心才能。属灵人也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他们的邻舍,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不断从他们心智的意愿部分流入,模糊了那爱的良善。凡对此进行反思的人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他在帮助别人时,为的是世俗的目的;因此,他可能不是有意识地这么做,却仍在思想回报,要么从他所帮助的人那里得到回报,要么在来世从主那里得到回报;他的良善就这样被邀功的思想,或欠他东西的感觉玷污了。还有一个事实能证明这一点,即:每当行了什么善事时,他若能叫人知道,从而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处于其生命的快乐了。但属天人爱邻胜己,从不思想回报,也不以任何方式将自己置于他人之上。
此外,与属灵人同住的良善因说服性的信仰而变得模糊;这些说服性的信仰是各种假设或原则的产物,而各种假设或原则同样来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至于他们在信的问题上的说服性信仰是何性质,可参看前文(2682, 2689e节)。这也是来自其心智意愿部分的邪恶的流注的产物。
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不像属天人那样从任何感知来认识真理,而是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以及他生来所进入的教义来认识真理。当他添加了他自己和自己想法的某种东西时,感官及其错觉并理性及其表象,或说感官印象和逻辑能力通常占上风,使他几乎不能像属天人那样承认任何纯粹的真理。尽管如此,主仍将良善植入那些看似真理的事物,即便这些真理是纯粹的错觉或真理的表象。不过,这良善会因这类真理而变得模糊,因为良善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这就像阳光照到物体上。接受光的物体的性质使这光在那里看上去有某种颜色。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适宜和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美丽的;但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不适宜,因而是不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丑陋的。良善本身以同样的方式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一种具体性质。
这个奥秘还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人不知道邪恶是什么。他几乎不相信除了违反十诫的行为外还有其它邪恶存在,也没有意识到情感和思维的无数邪恶,又不反思它们,或称其为邪恶。凡恶欲和放纵带给他的快乐,他都视之为良善,而不是别的。他实际上追求并赞成爱自己的快乐,还为之辩解;殊不知,这些快乐影响、塑造他的灵,他在来世会完全变成这个样子。
这一切反过来表明,属灵人不知道良善是信的本质,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本质上的爱和仁,即便整部圣言几乎只论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至于被他视为本质的信,除非他通过大量生活经历确认了它,否则他所知道的,就是讨论它是不是真的。属天人从来不讨论这一点,因为他知道并感觉它是真的。这就是为何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因为属天人拥有真理本身,而属灵人却争论它的正确性,或说属天人就处于属灵人所争论的真理本身。属天人因拥有真理本身,所以能从这真理看见属于它的无数事物,因而从光可以说看见整个天堂。但属灵人却争论真理的正确性,所以只要这样争论,他们就无法抵达属天人之光的最远边界,更不用说凭他们的光看见任何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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