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9410.“祂不伸手”表在其能力中的这真理并不存在于那里。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经由真理而来的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091,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153, 8281, 9025, 9133节);这能力经由真理而来(3091, 3502, 6344, 6423, 8304节);真理从良善,也就是说,经由良善从主那里取得其一切能力(6948, 8200, 9327节)。由此明显可知,“祂不伸手在分别出来的以色列人身上”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不与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同在。在其能力中的真理不与他们同在的原因是,他们与天堂分离,因而与主分离;事实上,圣言将一个人与天堂结合在一起,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在一起,因为构成圣言字义的一切都对应于天使所在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果只照字面,而不同时照教会的某种教义,也就是圣言的内在来理解圣言,与天使就没有任何联系。
以主对彼得所说的话为例: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8, 19)
还有祂对门徒说的话: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8:18)
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因而那些与教会的真正教义分离的人,会说服自己确信,主将这种权柄赋予了彼得,也赋予了主的其他门徒。这种信念导致了这种地狱般的异端邪说,即:某些人有权柄让凡他们所愿意的人进入天堂,或把他们关在天堂之外;而事实上,根据教会的真正教义,也就是圣言的内在,唯独主拥有这种权柄。因此,那些知道圣言的外在意义,同时也知道它的内在意义的人就明白,主的这些话是指从主所获得的信和信之真理说的;拥有这种权柄的,是从主所获得的这种信,因而是主自己,绝不是任何人。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彼得和十二个门徒的代表,以及“磐石”和“钥匙”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彼得代表信(参看创世记18章和22章的序言,以及3750, 4738, 6000, 6073e节);主的十二个门徒,和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一样,代表信和爱的各个方面(3488, 3858, 6397节);“磐石”表示信方面的主,因而表示从主所获得的信(参看8581节);“钥匙”表示权柄或能力,这从圣言中提到“钥匙”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我又是那存活的,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并且我拿着阴间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 17, 18)
启示录:
这些事是那圣洁、真实,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说的。(启示录3:7)
以赛亚书:
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祂肩头上,祂开,无人能关;祂关,无人能开。(以赛亚书22:22)
在这些经文中,“钥匙”表示权柄或能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唯有主拥有这种权柄。
由此可见,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是何品质,即:他们根本没有与天堂结合,因而没有与主结合。那些根据字义解释主对彼得和门徒所说的这些话的人就是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僭取拯救人类的权柄,使自己成为天地之神;他们如此行是出于疯狂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凡理性思考的人都能看出并明白,人根本不可能赦免任何罪,因为罪唯有通过形成或发展一种新的生活,也就是唯有通过被主重生才能得以赦免。重生一直持续到人在世生命的结束,之后直到永远(参看8548-8553, 8635-8640, 8742-8747, 8853-8858, 8958-8969节)。
还必须简要说一说何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大能者”,而且在教会也众所周知,他们就是大能者。然而,他们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主而为大能者,因为他们是发自主的神之真理的接受者。他们从主拥有如此的大能,以致他们当中的一位就能赶走一千个魔鬼团伙,把他们关在地狱,约束他们。因为发自主的神之真理充满众天堂,并形成它们;你若愿意相信,一切事物都是通过这真理而被制作和创造的。圣言(或译为道)太初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万物都是藉着圣言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圣言造的(约翰福音1:1-14),这圣言就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物质,万物皆从它产生;很少有人能明白这一点,因为如今人们对神性真理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从统治万有的那一位口中所出的话语,要按照这些话来执行他的命令。至于人们对神性真理当持有什么样的观念,可参看前文(9407e节)。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尤其启示录都描述了发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全能: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他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7, 8, 11)
显然,“羔羊的血”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4735,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9395节);“他们所见证的话”是指被接受的神之真理。
局限于脱离内在意义的圣言外在意义的人,因而那些与教会的真正教义分离的人,只根据字面来理解这些预言。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血”是指指血液,因而是指主的受难;而事实上,发自主的神性真理才是这些话中“血”的意思。那些处于教会的真正教义的人就能知道,他们不靠血,而是靠倾听神的真理并遵行它而得救;因此,凡允许主通过神性真理使使自己重生的人都会得救。凡从主获得启示或光照的人,因而凡处于仁和信的良善之人,都能知道、理解、看见并觉察到这一点,因为他们就是那些获得启示或光照的人。我自己可以肯定地说,当我读到“羔羊的血”,并思想主的宝血时,与我同在的天使只知道我所读的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我所想的就是这真理。不过,就让简单人去持守自己的教义,认为他们因着主的宝血得救去吧,只要他们照主的神性真理生活;因为那些如此生活的人在来世会获得启示或光照。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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