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0

170.刚才与我交谈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属天的奥秘 #9412

9412.“他们又吃

9412.“他们又吃又喝”表关于敬拜的良善和真理的教导。这从“吃”和“喝”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与良善结合并将其变成自己的(参看2187, 2343, 3168, 3513e, 3596, 3832, 4745, 5643节);“喝”是指与真理结合并将其变成自己的(参看3089, 3168, 4017, 4018, 5709, 8562节)。之所以还表示教导,也就是说,“吃”表示关于良善的教导,“喝”表示关于真理的教导,是因为属灵的食物在于作为智慧之源头的一切信之良善,而属灵的喝的东西则在于作为聪明之源头的一切信之真理(参看56-58, 681, 1480, 3069, 3114, 3168, 3772,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487, 5576, 5579, 5582, 5588, 5655, 5915, 8562, 9003节)。这解释了为何古人当中设有筵席、节日、午餐和晚餐,以便他们能通过属于智慧和聪明的良善和真理而彼此联系在一起(参看3596, 3832, 5161, 7836, 7996, 7997节)。
  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筵席”、“午餐”和“晚餐”表示在信和爱上联系在一起,如下列经文: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路加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叫你们在我国里,在我的桌子上吃喝。(路加福音22:30)
  同一福音书:
  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下,自己倒进前服事他们。(路加福音12:37)
  约翰福音:
  门徒求耶稣说,拉比,请吃。耶稣对他们说,我有食物吃,是你们不知道的。(约翰福音4:31, 32)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51)
  显然,此处所指的是天上的粮。天上的粮就是来自主的爱与信的一切良善(2165, 2177, 3464, 3478, 3735,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5915, 6118, 9323节)。
  “又吃又喝”表示关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教导,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时,你们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 27)
  “在主面前吃过、喝过”表示从圣言给予关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教导;“在街上教训过人”表示传讲来自主之圣言的真理,在以前,讲道都是在街上进行的,因为“街”表示构成教会教义的真理(2336节)。
  以赛亚书: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来到水边,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你们为何花钱买那不足为食物的?用劳碌得来的买那不使人饱足的呢?你们要留意听我,就能吃那美物,你们的灵魂以肥甘为乐。你们要侧耳到我这里来;你们要听,灵魂就可以存活。看哪,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作万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1-4)
  很明显,此处“喝”和“吃”表示被主教导;“水”、“酒”、“奶”、“食物”和“肥甘”是指来自祂的信之真理和良善的形式,因为经上说,“你们要侧耳到我这里来;你们要听,灵魂就可以存活。看哪,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作万族的首领和立法者”。
  以西结书:
  看哪,我必在耶路撒冷折断他们的粮杖。他们要带着忧虑按分量吃饼,带着惊惶按制子喝水。使他们缺粮缺水,因自己的罪孽消瘦而亡。(以西结书4:16, 17)
  “吃饼、喝水”表示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接受教导(9323节)。类似的话出现在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食物,干渴非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8:11)
  “因食物的饥荒”和“因水的干渴”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的缺少和匮乏(参看3364, 4958, 5277, 5279, 5281, 5300, 5360, 5376, 5415, 5568, 5576, 5579, 5893, 6110节)。
  这一切清楚表明,当主擘开饼,递给门徒时,门徒的眼就开了,认出主(路加福音24:29-31)表示什么。因为在灵界,“擘开饼,递给他们”表示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教导他们,主通过信之良善和真理被看到。这也清楚表明圣餐中的饼和酒、吃和喝是什么意思;以及主在设立圣餐之后对门徒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祂说“我不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6-29)。“吃、喝”之所以表示关于敬拜的良善和真理的教导,是因为他们献祭之后,也从祭物吃、喝,祭祀代表总体上的一切敬拜(参看9391节)。
  

属天的奥秘 #4444

4444.“听见这事

4444.“听见这事,人人痛心,极其恼怒”表他们陷入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的邪恶。这从“痛心和极其恼怒”的含义清楚可知,“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是指陷入邪恶。接着这邪恶就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因为它反对哈抹的儿子示剑,而示剑表示古人当中的真理,如前所述(4430, 4431节)。从下文明显可知,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以诡诈说话(34:13),然后在示剑和哈抹满足他们的要求后,便杀了他们(34:26-29)。因此,“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表示他们陷入邪恶。按照接下来的话判断,即“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还有本章末尾:“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34:31),他们的行为看似是由示剑与他们的妹子同寝而在他们里面所激起的激情。但这不是激情,因为激情不可能存在于陷入邪恶的人身上,只存在于处于良善的人身上,激情拥有良善在里面(4164节)。
诚然,存在于他们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拥有良善在里面,因为它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但就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表象的人而言,它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在里面,因为他们唯独局限在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如前所示。这个民族所拥有的宗教表象也一样,如今仍在他们当中盛行。他们承认摩西和众先知,因而承认圣言。圣言本身是神圣的,但对他们来说是不神圣的,因为他们在其一切细节中看到他们自己,从而使圣言变得世俗化。事实上,他们使圣言沦为地上的某种事物,因为他们不知道,甚至不关心它里面的任何天上事物。如果一个人民的状态成了这个样子,那么当他们自己的宗教表象主宰他们时,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他们里面。相反,邪恶会出现;事实上,天上的事物不会流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会毁灭它。
此外,按照古教会也知道的律法,凡强污处女的人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所规定的: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同寝,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应付出和处女聘礼一样多的银钱。(出埃及记22:16-17)
别处: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订婚的处女,抓住她与她同寝,被人发现,与她同寝的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少女的父亲,因他强污了她,尽他一生的日子不可休她。(申命记 22:28-29)
古人也知道这条律法,这一事实从示剑对这少女的父亲和弟兄们所说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示剑对她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都会给。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向我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创世记34:11,12)
又因示剑愿意遵行这律法,底拿的弟兄们应允了,只要他照接下来的话给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礼,和他们一样:
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5,16)
因此,很明显,底拿的弟兄们并没有照律法行事,因而不是以良善为动机,而是违反律法,因而是以邪恶为动机。
诚然,他们的律法禁止他们与外邦民族通婚,如摩西五经所述:
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6)
又:
不可与列族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我,去事奉别神。(申命记7:3-4)
不过,这条律法是针对外邦民族制定的,以防止以色列人因与他们通婚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转向偶像崇拜;因为他们一旦变成崇拜崇拜者,就不能再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只能代表它们的反面,也就是地狱的事物。事实上,他们一旦成为偶像崇拜者,就会从地狱召唤出他们所敬拜并将神性代表所应用于的某个魔鬼,故经上说:他们不可“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之所以制定这条律法,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列族”表示以色列人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不可与之混合的邪恶与虚假,因而表示魔鬼和地狱之物不可与属天和属灵之物混合(参看3024e节)。
但决不禁止他们与那些接受他们的敬拜,并且在受割礼后承认耶和华的民族通婚。他们称这些人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在摩西五经,经上如此论及这些人: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所有的男丁务要受割礼,然后才容他前来遵守,他也就像本地居民一样;居民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出埃及记12:48-49)
又: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律例、典章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民数记9:14)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并且“与他们一起”,是因为“寄居”表示接受教导;因此,“外人或寄居的”(sojourner)表示那些允许自己在律例和教义事物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 3672节)。摩西五经: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外人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
你们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别处:
与你们一起寄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你们只能有一样的典章。(利未记24:22)
不仅雅各和他的儿子们知道这律例,示剑和哈抹也知道,这一事实从他们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颁布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不是新的,乃是诸如以前存在于古教会,以及自希伯起被称为希伯来的第二代古教会当中的那类,如前所示。从下面这些话明显看出,他们是知道这条律法的:
雅各的儿子们对哈抹和示剑说,我们不能照这话去做,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4-16)
这同样从哈抹和示剑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不仅同意了,还使自己和他们城里的所有男丁都受了割礼(34:18-24)。
由此明显可知,示剑成了这律法中所论及的外人,因而能娶雅各的女儿为妻;因此杀他们是难以启齿的恶行,雅各临死前也见证了这一点(创世记49:5-7)。不仅犹大,而且摩西,以及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王,并这百姓中的许多人都从外邦民族那里娶妻,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明显看出来;毋庸置疑,这些妻子接受了他们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被视为寄居的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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