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10299.“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就是一种香膏”表由于在每一个部分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流注和运作。这从“膏”或“香膏”和“香膏配制师或制膏者的手工”的含义清楚可知:“膏”或“香膏”是指在敬拜的每一个部分里面的真理(参看10264节);“香膏配制师或制膏者的手工”是指神性本身的流注和运作(10265节)。
还必须简要说明当如何理解这一点,即:流注和运作必须存在于敬拜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那些对天堂的奥秘一无所知的人以为,敬拜始于此人自己,因为它是从他里面的思维和感觉或情感发出的。但始于此人的敬拜不是真正的敬拜,因此始于此人的感恩、崇拜和祷告不是蒙主垂听并接受的感恩、崇拜和祷告。它们必须始于与此人同在的主自己。教会知道这是真的,因为它教导,没有任何良善是从人发出的,相反,一切良善皆来自天堂,也就是始于那里的神;还教导,祂是敬拜里面的一切良善的源头,没有良善的敬拜不是敬拜。因此,教会无论从事什么圣事,都会祷告神同在,并引导思维和言语。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当一个人进行真正的敬拜时,主会流入与此人同在的良善和真理,把它们提升到自己这里,并提升与它们同在的这个人,是照着它们掌管他的方式和程度而如此行的。这种提升不会显明给这个人,除非他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真正情感,知道、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都从上头来,是从主开始的。
甚至连那些通晓世事的人也能明白这一事实,因为他们根据自己所获得的学识知道,没有他们所说的属世流注,或物质流注这回事,只有属灵的流注;也就是说,任何东西都无法从自然界流入天堂,只能从天堂流入自然界。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主之神性的流注和运作必须存在于敬拜的每一个部分里面。我也被允许通过大量经历获知,事实的确如此;因为我被允许感受到实际的流注,对存在于我里面的真理的召唤,把它们联结到祷告的对象上,以及所伴随的对良善的情感和实际的提升。
尽管如此,一个人绝不可以垂手等候流注到来,因为这就像一个无生命的雕像。一个人必须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然而又必须将其一切真理的思维和朝向良善的努力都归于主。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将接受祂和来自祂的流注的能力植入这个人里面。
因为人被造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成为神性的一个容器;接受神性 的能力不是以其它方式在他里面形成的。一旦这种能力在他里面形成,他就没有其它愿望,只希望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他喜爱来自主的流注,厌恶独自的任何运作。这是因为来自主的流注是良善的流注,而独自的运作是邪恶的运作。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种状态,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天使(经上或译为使者)”表示源于主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天使是它们的接受者(1925, 3039, 4085, 4295, 8192节)。
10035.“只是小公牛的肉”表存在于那里的先前的爱之邪恶。这从“肉”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爱之邪恶,如下文所述;“小公牛”是指外在或属世层面,如前所述。“小公牛”或“牛犊”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就纯真和仁爱的良善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就邪恶,即纯真和仁爱的良善的对立面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小公牛的肉”在此之所以表示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先前的爱之邪恶,是因为“肉”表示人的意愿,因而表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事实上,构成意愿的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肉”因表示意愿或自我,故也表示爱之良善,或爱之邪恶。因为人有两种官能或说两种心智的能力,叫理解力和意愿。真理或虚假属于理解力,但良善或邪恶属于意愿。因此,一个人所信的东西属于理解力,而他所爱的东西则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东西被感觉为良善,一个人所信的东西被感觉为真理。此外,对那些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虚假构成信,邪恶构成爱。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肉”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所表示的自我,即自我的意愿。另外,要知道,人之自我的一切意愿都是邪恶,因为人凭自己只爱自我和世界,除此之外不爱任何事物;即便他爱自己的邻舍,那也是为了他自己。所以人必须重生,并且通过重生接受一个新意愿。但他通过重生所接受的意愿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与他同住的主。当“肉”表示这个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良善;但当“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邪恶,或说自我之爱的邪恶。可参看前面关于肉和自我的说明,即:“肉”表示主的自我,就是神性良善,因而表示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3813, 7850, 9127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自我的意愿,这意愿由爱之邪恶构成(999, 3813, 8409节);主的自我是神性良善,因而是对祂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将天堂的生命赋予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是主的自我(参看1023, 1044, 1937, 1947, 3812, 5660, 5786, 8480节);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 4328, 5660, 5786, 8480, 8497节)。“小公牛的肉”在此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这一事实从本节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因为这是罪祭,或说它们是罪。至于祭司和百姓要在圣所所吃的祭牲的肉代表什么,可参看下文(100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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