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1

171.这时,只见一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属天的奥秘 #1502

1502.从这些考虑

1502.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亚伯兰寄居在埃及只代表并表示主,事实上代表并表示祂在童年时期接受的教导。何西阿书中的这句话也证实了这一点:
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何西阿书11:1; 马太福音2:15)
摩西五经中的话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正当四百三十年终了这一天,耶和华的全军都从埃及地出来了。(出埃及记12:40-41)
这些年不是从雅各下埃及时算起的,而是从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时算起的,从那时候起过了四百三十年。因此,“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何西阿书11:1)在内义上表示主。以下事实又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即:在圣言中,“埃及”只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学问,如前所示(1164, 1165, 1462节)。
本节包含这些奥秘,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同样的话论到亚伯兰,即:他寄居在非利士期间,也是称他妻子为妹子(创世记20:1-18);这话还论到以撒,他寄居在非利士期间同样称他妻子为妹子(创世记26:6-13)。若非这些奥秘隐藏在里面,这些事永远不会记录在圣言中,也不会被设定在几乎相同的环境中。况且,这是主的圣言,若没有专注于祂的内义,圣言绝无可能有任何生命。
隐藏在这节经文,以及关于亚伯兰和以撒在非利士的经文中的奥秘,都涉及主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如何与祂的神性本质结合,或也可说,主如何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上也变成耶和华。它们还与以下事实有关,即:祂的启蒙或这个过程,也就是本章的主题,始于童年。此外,这几节经文还包含比任何人能相信的还要多的奥秘;但能被告知的少之又少,几近于无。除了涉及主的极深奥秘外,它们还包含涉及其它的奥秘,也就是说,这些奥秘涉及为了使人变得属天,他所接受的教导和所经历的重生,以及为了使他变得属灵,他所接受的教导和所经历的重生;不仅涉及具体的个人接受的教导,还涉及总体的教会接受的教导。此处的描述也涉及天上的小孩子接受的教导;简言之,涉及所有变成主的形像和样式的人接受的教导。这些奥秘从字面上根本看不出来,原因在于,历史细节掩盖并模糊了它们;但它们在内义上是清晰可见的。

属天的奥秘 #1044

1044.“这就可作

1044.“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表示主在仁爱中同在的标志,“地”在此是指人的自我。这从前面的阐述(1036, 1038节)清楚可知。“地”表示人的自我,这一点从内义和整个思路也清楚可知。前面说到:“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这句话表示凡已重生之物;但此处的说法不同:“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从这里,以及“立约的记号”这句话的重复明显可知,此处表示某种不同的事物;事实上,“地”表示凡没有重生和不能重生之物,也就是人自我的意愿部分。
当人重生时,就其理解力部分而言,他属于主;但就其意愿部分而言,他属于他自己。这两部分在属灵人里面是彼此对立的。不过,尽管人自我的意愿部分是对立的,但它的持续存在仍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上,他理解力部分中的一切模糊,或他云的一切厚度皆源于它。它不断从那里流入,并且随着它的流注,其理解力部分中的云变厚;但随着它被移除,这云就会变薄。这就是为何“地”在此表示人的自我。前面说明,“地”表示人的肉体部分,还表示其它许多事物,如前所示(16, 17, 28, 29, 82, 566, 620, 662, 800, 895节)。
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关系就像有两个人以前通过友谊的盟约而结合在一起,如上古教会成员的意愿和理解力那样,后来友谊破裂,敌意产生,如当人完全败坏了他的意愿部分时所发生的情形;之后,当重新立约时,敌对部分呈现出来,仿佛约是与它立的;但这约不是与它立的,因为它是完全对立和相反的,这约是与从它流入之物立的(如前所述,1023节),也就是与自我的理解力部分立的。立约的标志或记号乃是这样:主在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同在到何等程度,它的意愿部分就会被移除到何等程度。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天堂和地狱的关系。重生之人的理解力部分凭主同在于其中的仁爱而成为天堂,而他的意愿部分则是地狱。主在这天堂同在的程度,就是这地狱被移除的程度。因为人靠着自己在地狱,靠着主在天堂。人不断从地狱被提升到天堂,并且他被提升到何等程度,他的地狱就被移除到何等程度。因此,主同在的“记号”或标志就在于这一事实:人自己的意愿正在被移除。这种移除只有通过试探和其它许多重生的手段才有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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