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1

171.这时,只见一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属天的奥秘 #1925

1925.“耶和华的

1925.“耶和华的使者遇见她”表示内层人的思维,也就是说,主的内层人的思维,这从“耶和华的使者”的代表和含义清楚可知。圣言多次提到“耶和华的使者”;每当用于正面意义时,它都代表并表示在主里面或来自主的某种本质的事物。至于它代表并表示哪种事物,这从整个思路可以看出来。事实上,他们是被差到世人那里,也藉先知说话的天使。然而,先知所说的话不是来自天使,而是通过天使而来,因为那时天使的状态是这样:他们只知道他们是耶和华,也就是主。不过,一旦说完,他们就回到先前的状态,和平常一样好像从自己说话。
说主的圣言的天使(angel,或译为使者)就是这样,如我从来世大量类似经历所得知的;关于这些经历,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这就是为何使者(angel,或译为天使)有时被称为耶和华,这从在荆棘丛中向摩西显现的使者很明显地看出来,论到这使者,经上记着说:
耶和华的使者从荆棘中间的火焰里向他显现。耶和华见他过去要看,神就从荆棘中间呼叫他。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神又对摩西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埃及记3:2, 4, 14-15)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向摩西显现为荆棘里的火焰,并以耶和华的身份说话的,正是一位天使,因为主或耶和华藉着他说话。
为了以在自然界或创造的最低层听得见的清晰声音向世人说话,主利用天使的帮助,用神性充满他们,使他们自己的一切都休眠,以便当时他们只知道自己是耶和华。处于最高事物的耶和华的神性以这种方式渗透到自然界的最低层;就视觉和听觉而言,人就在这最低层,或说人在这最低层用眼睛看见,用耳朵听见。与基甸说话的天使也是如此,论到他,士师记上是这样说的:
耶和华的使者向基甸显现,对他说,大能的勇士啊,耶和华与你同在!基甸对他说,我的主啊,请容许我说,我们何至遭遇这一切事呢?耶和华观看他说,你靠着你这能力去。耶和华对他说,我必与你同在。(士师记6:12-14, 16)
后来又说:
基甸见他是耶和华的使者,基甸就说,哀哉!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啊,不好了,因为我面对面看见了耶和华的使者。耶和华对他说,愿平安归于你,不要惧怕。(士师记6:22-23)
此处同样是一位天使,但当时他处于这种状态:他只知道他是耶和华或主。
在士师记的另一处:
耶和华的使者从吉甲上到波金,他说,我使你们从埃及上来,领你们到我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之地。我又说,我永不废弃与你们所立的约。(士师记2:1)
此处同样是天使以耶和华之名说话,声称他领他们出了埃及地;而事实上,领他们出来的,不是这位天使,而是耶和华,如别处反复指出的。由此可见天使如何藉先知说话的,即:是耶和华或主自己在说话,不过是藉着天使说话,天使没有凭自己说一句话。圣言来自主,这一点从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马太福音:
(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说,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马太福音1:22-23)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正因主藉天使向世人说话,所以在圣言的各个地方中,主也被称为“天使或使者”。这时,如前所述,“天使或使者”表示在主里面或来自主的某种本质的事物。此处即是一例,“使者”表示主的内层思维;因此,在本章,天使还被称为“耶和华”和“神”,如16:13:“她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你是看见我的神”。
在其它地方,“天使或使者”同样表示主的某种具体属性。如启示录:
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启示录1:20)
并没有什么教会的天使,“天使”表示构成教会的某种事物,因而表示就教会而言,属于主的某种事物。又:
我看见圣耶路撒冷高大的墙,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又有写的名字,就是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的名字。(启示录21:12)
此处“十二位天使”与“十二个支派”所表相同,都表示信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主,信和属于信的一切皆源于主。又:
我看见一位天使飞在空中,有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
此处“一位天使”表示唯独属于主的福音。
以赛亚书:
祂面前的天使拯救他们。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永恒的一切日子扶持他们,怀抱他们。(以赛亚书63:9)
此处“祂面前的天使”表示主在救赎整个人类时对他们的怜悯。雅各祝福约瑟的儿子时也如此说:
救赎我脱离一切祸患的那天使,赐福与这两个童子。(创世记48:16)
此处“天使”也表示救赎,救赎是主的工作。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你们所仰慕的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此处很明显,“使者”表示主;主因祂的降世而被称为“立约的使者”。“使者(或天使)”表示主,这一点在出埃及记更明显: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祂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主;至于表示主的哪个方面,这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清楚看出来。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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