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4289.“天黎明了,容我去吧”表示在雅各的后代进入迦南地的代表之前,纯正的代表角色将离开他们。这从内在历史意义上的思路清楚看出来,这层意义论述的是雅各的后代。就教会的事物而言,他们的状态在圣言中也被描述为晚上、黑夜、早晨或黎明,当他们进入迦南地时,就被描述为黎明,因而进入那地的教会代表。其中的情形是这样:在他们彻底荒废,也就是对内在事物一无所知之前,教会的代表无法在他们当中建立。他们若对内在事物有所了解,就有可能对它们拥有一种情感,从而亵渎它们。因为能亵渎神圣事物,也就是内在真理与良善的,是那些知道并承认它们的人,尤其是那些对它们拥有一种情感的人,而不是那些不承认它们的人。可参看前面关于亵渎的阐述和说明,即:能亵渎神圣事物的,是那些知道并承认它们的人,而不是那些不知道并承认它们的人(593, 1008, 1010, 1059, 3398, 3898节);教会之内的人能亵渎神圣事物,教会之外的人则不能(2051节);因此,凡不能长久持守在良善与真理中的人都尽可能远离对它们的承认和信仰(3398, 3402节);他们被保守在无知当中,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301-303节);亵渎圣物会有什么样的危险(571, 582节);敬拜变得外在,是为了防止内在之物遭到亵渎(1327, 1328节);因此,内在真理没有透露给犹太人(3398节)。
所以,主规定,纯正的教会代表,也就是教会的任何内在代表,在雅各的后代进入迦南地的代表之前,要远离他们,好让他们对于主的事一无所知。诚然,他们知道弥赛亚要降世,可他们以为祂降世是为了把他们提升到胜过全世界所有民族的荣耀和优越中,而不是永远拯救他们的灵魂。他们也不知道有关天国、死后生命,甚至仁与信的任何事。为了让他们变得如此无知,他们在埃及被关了好几个世纪;当从那里被召唤出来时,他们甚至不知道耶和华这个名(出埃及记3:12-14)。而且,他们已经失去了代表教会的一切敬拜,以致十诫从西乃山当着他们的面颁布之后,他们不到一个月就回到埃及敬拜,也就是对金牛犊的崇拜(出埃及记32章)。
由于从埃及被带出来的这个民族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他们都死在了旷野。事实上,对他们的要求只是在外在形式上持守典章和律例,因为在外在形式上持守这些就是在扮演教会代表的角色。然而,那些在埃及长大的人无法适应这一角色,但他们的孩子却能,尽管有困难,一开始要利用神迹,后来利用恐惧和被掳,这从约书亚记和士师记明显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所有纯正或内在的教会代表在他们进入迦南地,也就是教会的外在代表以完全的形式在他们中间开始所在的地方之前,都要远离他们。迦南地是教会的代表能被引入所在的实际之地,因为这地的所有地方和所有边界自古以来就是代表(参看3686节)。
4137.“叫我可以欢乐、唱歌送你回去”表(出于自我思想)它(也就是“拉班”所表示的良善)原以为自己在真理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我送你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我送你回去”是指它会在自由中使自己分离。但当处于这种状态时,它并没有使自己分离,这一事实从前面所述(4113节)明显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是拉班在“出于自我思想”他原以为自己会处于的状态下所说的话。因为出于人自己的想法相信,就是出于非真理相信,而出于主相信就是出于真理相信。此处所提到的状态是在真理方面的状态,这一点“欢乐、唱歌送回去”来表示;因为“欢乐”和“唱歌”论及真理。
在圣言中,“欢乐”(gladness,或译为快乐)和“欢喜”(joy,或译为喜乐)在各处被提及,有时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但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或对真理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乐或快乐”;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喜或喜乐”。如以赛亚书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吃肉喝酒说。(以赛亚书22:13)
此处“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同一先知书:
在街上因酒而有呼喊;一切快乐变为荒凉,一切欢喜尽遭放逐。(以赛亚书24:11)
又: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耶和华必安慰锡安;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耶利米书:
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 25:10)
同一先知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说: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的声音。(耶利米书33:11)
又:
欢喜快乐都从肥田和摩押之地被收拾了去。(耶利米书48:33)
约珥书:
粮食不是在我们眼前断绝了吗?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和欢乐的节期。(撒迦利亚书8:19)
凡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婚姻之人,可能会以为欢喜和快乐是一回事,因而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是为了强调或加重语气,所以其中一个词是多余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哪怕一个词的一笔一划都无不具有属灵之义。在所引用的经文,以及其它经文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参看3118节)。“唱歌或歌唱”也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唱歌或歌唱”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 24:9; 26:1; 30:29; 42:10; 以西结书26:13; 阿摩司书5:23;等等)。
要知道,在主的国度中,一切事物要么涉及良善,要么涉及真理,也就是说,要么涉及爱的事物,要么涉及仁之信的事物。涉及良善或属于爱的事物被称作属天的;而涉及真理或属于仁之信的事物被称作属灵的。因为在圣言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并且在至高意义上是主自己;而主的国度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主自己就是里面有神性婚姻,并且天上的婚姻所源于的那一位;因而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该婚姻;这一点在先知书尤为明显,因为那里会重复提到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换词而已。然而,这些重复绝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个词表示属天之物,也就是与爱或善有关的事物,另一个词则表示属灵之物,也就是与仁之信或真理有关的事物。这一切表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主的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神性婚姻本身,也就是主以哪种方式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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