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内义
5398.本章和接下来的章节涉及雅各的儿子和约瑟,在内义上论述了就教会的真理与良善而言,属世层的重生;这种重生不是通过记忆知识,而是通过来自神性的流注实现的。如今属教会的人对重生知之甚少,以至于对它几乎一无所知。他们甚至不知道重生是一个要历经重生之人的整个一生,并在来世仍会继续的过程。他们也不知道重生的奥秘如此不计其数,甚至连天使所知的,也几乎不到万分之一;他们所知的那些便构成他们的聪明和智慧。如今属教会的人之所以对重生知之甚少,是因为他们大量谈论罪的赦免和称义,以为罪能在瞬间被赦免。有些人以为罪就像用水洗去身上的污垢那样被洗刷干净;人单单通过信,或一瞬间的信心而称义或变得公义。教会里的人之所以如此相信,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罪或邪恶。他们若知道这一切,就会知道人的罪绝无可能被洗刷干净;但当主将人保守在良善中时,它们就被分离或抛到周边,以至于不再起来。他们还将知道这一过程无法实现,除非邪恶不断被抛出去,而这种抛出须通过数量无限并且大部分难以描述的手段实现。
在来世,那些带有人因着信而在一瞬间称义,完全从罪中洁净的人,在获知重生须通过数量无限且难以描述的手段实现时,皆目瞪口呆。他们嘲笑自己的无知,并将这种无知,即他们在世时对于罪的瞬间赦免和称义所持的观念称为疯狂。有时他们被告知,主的确赦免那些发自内心渴望赦免之人的罪;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此与魔鬼团伙分离,伴随他们的生活并且他们完整带在身上的邪恶仍将他们与这些魔鬼团伙牢牢绑在一起。之后,他们通过经历获知,与地狱分离就是与罪分离;这一过程只能通过唯有主知道的成千上万的方法实现;这个过程(若你肯相信)会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地持续到永远。因为人如此充满邪恶,以致他甚至永远无法从一个罪中得到完全的释放,只能靠主的怜悯(如果他接受这怜悯的话)避开罪,被保守在良善中。
因此,人接受新生命并重生的方法就包含在圣言的圣所中,也就是圣言的内义中。内义包含这种信息的主要原因是,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天使会由此意识到智慧带给他们的幸福,同时以用作手段为快乐。本章和接下来的章节涉及约瑟的弟兄,所论述的主题在至高意义上是主的属世层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就本章教会的真理而言,人的属世层被主重生。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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