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8318.“惊骇恐惧临到他们”表他们毫无统治的任何希望。这从“惊骇恐惧”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并因此陷入虚假和邪恶的人,也就是“以东的族长”和“摩押的强者”所表示的那些人时,“惊骇恐惧”是指他们毫无统治的希望。因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不断渴望统治,但当由获胜的敌人所造成的恐惧临到他们身上时,他们统治的希望就破灭了。
要知道,邪恶是由双重源头产生的,即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或爱自己和爱世界。陷入起因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只爱自己,蔑视其他所有人,除了那些与他们自己合而为一的人之外。他们若爱这些人,也并非真的爱他们,而是爱自己,因为他们在这些人里面看见自己。由这个源头所产生的邪恶是最坏的;因为陷入这种邪恶的人与自己相比,不仅蔑视其他所有人,还辱骂他们,因为一点点原因就憎恨他们,渴望他们毁灭。报复和残忍以这种方式成为他们生活的乐趣。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照这爱的质和量而在地狱的深处。
至于那些陷入由尘世之爱所产生的邪恶之人,他们也将邻舍看得一文不值,看重他只是因为他的财富,因而看重的是他的财富,而不是这个人自己。这些人渴望占有属于其邻舍的一切,当这种渴望主宰他们时,他们就缺乏一切仁爱和怜悯。抢夺邻舍的财物是他们生活的乐趣,尤其是那些贪得无厌的人,也就是那些为了金银而非来自金银的任何功用而爱金银之人的乐趣。那些被这爱的邪恶统治的人也在地狱,不过他们所在的地狱不如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的地狱那么深。除这两种邪恶的源头外,还有第三种源头,该源头就是出于虚假的宗教信仰而行恶。不过,当这种邪恶存在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身上时,它就算为邪恶;但当它存在于那些处于对邻之爱和对他们的神之爱的人身上时,不算为邪恶,因为他们所关注的目的是良善,目的决定了其它一切的性质(参看8311节)。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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