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9213.“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表必须在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到来之前恢复它。这从“日落”的含义清楚可知,“日落”是指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的:在天堂,构成爱之良善的事物具有热的交替变化,构成信之真理的事物具有光的交替变化;因此,天堂有爱与信的交替变化。地狱也有交替变化,不过,它们是天堂里的交替变化的对立面,因为它们是对邪恶之爱和对虚假之信的交替变化。这些交替变化对应于地上一年四季的交替变化,即春、夏、秋、冬,又春,依此类推。不过,在灵界,状态取代了季节;因为那里没有热和光的变化,但有爱和信的变化。然而,要知道,这些交替变化在这个人身上和在那个人身上是不一样的;相反,它们照着各人在世上所获得的生命状态而因人而异。在天堂,日落对应于笼罩信之真理的一种阴影状态,和袭裹爱主爱邻之良善的一种寒冷状态。在这些状态下,那里的人进入外在之爱的快乐,这些快乐将信置于阴影之中。因为当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处于外在事物时,他也处于阴影之中;但当处于内在事物时,他就会体验到天堂之爱的快乐和幸福,同时体验到信的愉悦,或处于真理之光。地上的春夏两季便对应于这些状态。由此可见为何“日落”表示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关于这些交替变化,可参看前面的说明(5097, 5672, 5962, 6110, 7083, 8426, 8615, 8644, 8812节)。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们当如何理解这一解释,即:必须在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到来之前恢复被感官印象产生的幻觉驱散的记忆真理,也就是“你若真拿同伴的衣服作抵押,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这句话所表示的。人们要明白,被幻觉夺走的真理必须趁着此人仍处于真理之光而得以恢复;因为在这光中,他能重新获得它们,还能驱散幻觉所引入的虚假。但当他处于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时,就无法做到这一切了,因为这些快乐弃绝这些真理,阴影也不接受它们。幻觉就这样粘附在这个人身上,被他归为己有。外在快乐,或外在人的快乐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它们与世界紧密相联,还被它的热唤起,可以说被这热激活。内在的快乐幸福,或内在人的快乐幸福则不然。这些与天堂紧密相联,也被它的热唤起和激活,这热是来自主的爱。
在摩西五经另一处经文,这一典章或律法以下面的话来宣布:
不可拿石磨或磨石作抵押,因为他这是拿灵魂作抵押。(申命记24:6)
“石磨”表示诸如服务于获得信,之后获得仁的那类事物(7780节);“灵魂”表示源于仁的信之生命(9050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拿石磨作抵押,因为他这是拿灵魂作抵押”表示什么。又: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申命记24:17)
“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表示以任何方式夺走良善所渴望的真理;因为“衣裳”表示真理(参看9212节);“寡妇”是指一个处于良善并渴望 真理的人,或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渴望真理的良善(9198节);因为如果真理被夺走,良善连同它的渴望也一道消亡。
又:
不论你借给同伴什么,不可进他家拿抵押品。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抵押品拿出来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躺卧在他的抵押品里;必在日落的时候把抵押品还给他,使他躺在自己的衣服里,他就为你祝福,这在你神面前算为义了。(申命记24:10-13)
债主“要站在外面,抵押品拿出来给他”表示回应所交流的真理的正确方式;因为“借”表示真理的交流,“拿抵押品”表示回应。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通过来世所发生的事,因而除非知道“进家”表示什么,“站在外面”,因而“拿到外面”又表示什么。
在来世,那些进别人的家,并在同一个房间一起交谈的人以这样的方式与那里的所有人交流自己的思想:他们完全确信他们自己是凭自己在思考这些思想。但是,如果他们站在外面,这些思想的确被感知到,却仿佛来自别人,而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这种情形在来世每天都发生。因此,那些持相同观点或具有相同感觉的人看上去在同一所房子里;如果他们看上去在这所房子的同一个房间里,这一切就更真实了。不过,当这些人的观点出现分歧时,所有人都从与他们不同的人眼前消失。在来世,像这样的表象无处不在,并且常常发生。原因在于,思想的相似性将人们联结起来,并使他们与彼此同在;因为思维是内视,并且地方之间的距离在来世存在的方式和在世上不一样。
由此明显可知“不可进家,而是要站在外面拿抵押品”表示什么,即:人不可向别人施压,或耍弄他的情感,让他去证实自己所知道的真理,而是倾听并接受他在自己心里的回应。因为那些向别人施压,或耍弄他的情感,让他去证实他们自己所知道的真理之人,会使这个别人从他们,而不是从他自己去思考或说话。当有人从别人思考和说话时,与他同在的真理就会陷入混乱;他也不会因此而得以改善,除非他是那种仍对这些真理一无所知的人。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圣言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包含与诸如存在于灵界中的那类事物相对应的事物。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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