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9394.“盛在盆中”表与人同在,在形成其记忆的事物中。这从“盆”的含义清楚可知,“盆”是指形成记忆的事物。“盆”之所以是指形成记忆的事物,是因为器皿一般表示记忆知识(参看1469, 1496, 3068, 3079节),这些知识无非是形成记忆的事物。因此,这里的“盆”是指形成含有神之真理在自己里面的那类事物,而神之真理一般由“血”来表示。必须简要说明一下什么样的记忆知识与一个人所具有的生命的真理和良善有关。所学习并存在记忆中,能被召唤到理解力眼前的一切事物都被称为记忆知识。它们本身就是构成属世人或外在人的理解力的事物。由于记忆知识包括关于内在事实或认知的知识术语,所以它们作为一面镜子而服务于内在人或理性人的视觉。这时,它们就成为能被内在人看见的事物,就像外在人在物质世界习惯看见长满青草、鲜花、各种庄稼和树木的田野,或装饰各种有用且悦人之物的花园。然而,内在视觉,就是理解力,在形成记忆之物的田野或花园中,只看见那些与主宰一个人的爱相一致,而且也支持他所爱的主要观念的事物。
所以,那些爱自己爱世界的人只看见诸如与这些爱相一致的那类事物,并称其为真理,还通过幻觉和表象使它们看似真理。后来,他们又看见诸如符合他们业已采纳的主要观念的那类事物;他们热爱这些观念,因为它们来自他们自己,或说他们自己是它们的作者。记忆知识和认知,就是形成记忆的事物,作为支持反对真理的虚假和反对良善的邪恶的手段,因而作为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手段而服务于陷入这两种爱的人。正因如此,像这样的有学问的人比简单人更不理智、更疯狂;他们私下里否认神、圣治、天堂、地狱、死后生命和信之真理的存在。这一点从在来世的当今欧洲世界的学者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他们当中大量的人内心是无神论者。因为在来世,说话的是人们的心,而不是他们的口唇。由此明显可知,对那些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进行思考的人来说,知识有什么用处。
而那些出于属于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快乐进行思考的人就完全不同了。由于这些人的思维被主通过天堂引导,所以他们在形成其记忆之物的田野和花园中,只看见并拣选那些与他们的爱之快乐,与他们所爱的教会教义相一致的事物。对这些人来说,形成记忆的事物就像天堂的乐园;在圣言中,它们也由乐园来代表和表示(3220节)。
此外,要知道,当记忆知识和认知,或记忆里的东西变成一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时,它们就从他的外部记忆中消失,就像人的行为、举止、沉思、意图,以及总体上他的一切思维和情感通常的情形,它们通过不断的实践应用或习惯可以说成为自发和本能的。除了进入并形成人的爱之快乐的事物,因而除了进入他意愿的事物之外,没有其它东西会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8853-8858节);关于属于肉体的外部记忆和属于灵的内部记忆,也可参看前文(2469-2494节)。
记忆知识之所以是器皿,并在圣言中由各种器皿来表示,如盆或碗,杯、缸等,是因为每一个记忆知识都是一种一般容器,该容器包含了与其一致的具体和特定真理在里面。在圣言中,这些一般容器被排列成序列,可以说被排列成捆或束;这些捆或束和序列反过来又被如此排列,以便它们能类似天堂所取的形式;因此,一切事物都从最特定的真理到最一般的真理被依次排列。从人体肌肉组织的序列和束可以形成关于这种序列的概念。那里的每一束都由大量运动纤维组成,而每一束运动纤维都由血管和神经纤维组成。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为肌肉的每一束肌肉组织也被包裹在它自己的外壳或外鞘中,这外壳或外鞘将它与其它肌肉区别开来;被称为运动纤维的内部小纤维束也是如此。然而,整个人体内的一切肌肉和包含在它们里面的运动纤维都被如此排列,以便它们能互相协调配合,好按照意愿所喜欢的任何方式行动。记忆中的知识也是这种情况。这些知识以同样的方式被人的爱,也就是他的意愿之快乐唤醒,并付诸行动,不过要借助理解力部分。已经变成人生命的一部分,也就是变成其意愿或爱的一部分的东西,就是那唤醒它们的。因为在这些东西与他的爱相一致的情况下,内层人在他的视野里总有它们,并以它们为快乐。凡完全进入这些爱,变成自发的,可以说成为本能的事物都会从外部记忆中消失,但却深深扎根于内部记忆,永远无法从中被抹去。记忆知识以这种方式变成生命的一部分。
由此明显可知,记忆知识可以说是属于内层人的生命的器皿,这就是为何记忆知识由各种器皿来表示,在此由“盆”来表示。以赛亚书中的“器皿”和“盆(经上或译为碗)”所表相同:
我必将他安稳,像钉子钉在坚固的地方,使他成为他父家荣耀的宝座。他父家所有的荣耀,连儿子带孙子,一切小器皿,就是从盆的器皿到一切弦乐器的器皿,都挂在他身上。(以赛亚书22:23, 24)
此处在内在和代表意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人身,以及及一切真理和良善从初至末,皆通过祂并从祂而来。“盆的器皿”表示来自一个属天类型的记忆真理,“弦乐器的器皿”表示来自一个属灵类型的记忆真理。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撒迦利亚书14:20)
“马的铃铛”表示来自一个被启示的理解力的记忆真理(2761, 2762, 5321节);“祭坛前的碗(或盆)”表示记忆良善。“坛上的盆”(出埃及记27:3; 38:3)表示类似事物。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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