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内义
977.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之人,所以需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来解释一下相对于未重生之人,重生之人是何性质。从这种对照中就可以知道这两种人各自的性质。重生之人拥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他出于良心实行良善、思想真理。他所行的良善是仁之良善,所思的真理是信之真理。而未重生之人没有良心,即便有,它也不是对实行来自仁的良善、思想源于信的真理的良心;相反,它来源于关注自己或世界的某种爱,因而是一种虚假或扭曲的良心。当重生之人照着良心行事时,他会感到喜乐;而当被迫违背良心行事或思考时,会感到焦虑。但未重生之人则不然,因为这种人大多不知道什么叫良心,更不知道什么叫照着良心行事,什么叫违背良心行事,只知道如何随从自己的爱欲行事,这给他们带来喜乐,而违背自己的爱欲则给他们带来焦虑。
重生之人拥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这新意愿和新理解力就是他的良心,也就是说,它们存在于他的良心中,主通过这良心使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运转。而未重生之人没有意愿,只有恶欲和由此产生的朝向一切邪恶的倾向;他也没有任何理解力,只有推理和由此产生的朝向一切虚假的陷落。重生之人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而未重生之人只有肉体和世俗的生命。人思考和理解何为良善和真理的能力经由前面(561, 661:2节)提到的余剩而来自主的生命,这也赋予他反思能力。
对重生之人来说,内在人是主人或掌权,外在人是仆人或顺服;而对未重生之人来说,外在人是主人或掌权,内在人则保持沉默,仿佛不存在。重生之人知道或经反思能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而未重生之人则全然不知。即便反思这个问题,他也不能知道,因为他不知道什么叫源于仁的信之良善和真理。由此可见重生之人和未重生之人各自的性质,他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夏天与冬天,或光明与黑暗的区别。因此,重生之人是活人,而未重生之人是死人。
10143.“作常献的燔祭”表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这从“燔祭”和“常”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是指神性敬拜,如下文所述;“常”(经上或译为不断、常常)是指一切和在一切里面(参看10133节),因此,“常献的燔祭”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敬拜。当理解为构成燔祭、表示纯真之良善的羔羊时,这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因为系真敬拜的一切敬拜必源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一切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信之真理里面必存在纯真之良善(10133节)。这就是“常献的燔祭”也表示在一切敬拜里面的原因。
“燔祭”之所以表示神性敬拜,是因为燔祭和祭牲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代表性敬拜的主要特征,所有事物都与它们的首要特征有关,并因它而得其名。这个民族当中的敬拜的首要特征在于祭牲和燔祭,所以它们表示总体上敬拜的一切(参看922, 1343, 2180, 6905, 8680, 8936, 10042节)。
不过,必须简要说明祭牲和燔祭所表示的神性敬拜是什么。祭牲和燔祭尤表从邪恶和虚假中的洁净,同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以及这二者的结合,因而是指重生(参看10022, 10053, 10057节)。这些事已经完成的人就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就在于停止、避开并厌恶邪恶;良善和真理的植入则在于思考并意愿何为良善、何为真理,在于言说并实行它们;这二者的结合在于过一种由它们所构成的生活。因为当与人同住的良善和真理结合在一起时,他就拥有一个新的意愿,一个新的理解力,从而拥有一个新生命。当一个人是这样时,神性敬拜就存在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中;因为此人在每一个点或每一件事上都关注神性,崇敬并热爱它,由此而敬拜它。
这是对神的真正敬拜,这一事实对那些认为一切敬拜在于崇拜和祷告行为,因而在于诸如属于嘴口和思维的那类事物,不在于诸如属于从仁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所流出的行为的那类事物之人来说,是未知的。而真相却是,主在一个献上崇拜和祷告的人里面只关注他的心,也就是说,只关注就爱和由此而来的信而言,他的内层。因此,如果崇拜和祷告没有这二者在自己里面,他们就没有灵魂和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徒有其表,就像奉承者和伪装者那样;众所周知,即便在世上,奉承者和伪装者也不讨任何智者的喜悦。
简言之,照主的诫命行事是构成对祂的真正敬拜,事实上构成真正的爱和真正的信,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因为对一个爱别人、信别人的人来说,再没有比意愿和实行别人所意愿和思想的事更令人愉快的了,因为他唯一的渴望就是知道别人的意愿和思维,因而知道讨他喜悦的事。而对一个没有这种爱和信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神的爱也是这种情况,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要彼此相爱,这就是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5:10, 12)
没有这种内在的外在敬拜不是敬拜,这一事实也由耶利米书中关于燔祭和祭牲或祭物的论述来表示: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你们列祖提说;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事,说,你们当听从我的响声,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物;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弥迦书:
难道我要带着燔祭来到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绵羊?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谦卑自己,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撒母耳记上: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吗?看哪,听命比祭物好;顺从比公绵羊的脂肪好。(撒母耳记上15:22)
对主的敬拜首先在于一种仁爱的生活,并不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一种虔诚的宗教生活(参看8252-82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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