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此后,一些修道士灵人出现了,就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在世时曾为旅行的修道士或传教士的灵人。我们还看见来自这个星球的一群灵人,其中绝大多数是邪恶的;这些修道士灵人便引诱这群灵人接受他们的观点,以此迷惑他们。这些灵人出现在该星球的东部地区,将那里的善者赶走;于是,善者便到了该星球的北边,如我前面所说的。这群灵人,连同他们的迷惑者联为一体,直到人数达到数千人,然后被分离出去,他们当中的恶者被投入地狱。我可以与其中一个修道士灵人交谈,于是便问他在那里做什么。他说,他在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我问还有别的吗?他说,关于天堂与地狱的事。我问还有什么,他说,关于赦罪的权柄,以及打开和关闭天堂的事。于是,他接受测验,以查看他所知关于主、信之真理、赦罪、人的救赎,以及天堂与地狱的事。结果发现,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对每一个主题都持有模糊和虚假的观念;只有获得利益和实施控制的欲望。他在世时就获得这种欲望,并将其从世上带来。所以,他被告知,他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到这个星球旅行,在教导人时如此欠缺,以致他必然剥夺该星球灵人的天堂之光,将地狱的黑暗带进来,从而将他们置于地狱,而非主的统治之下。此外,他在迷惑人方面诡计多端,但在天堂的事上却是个傻瓜。他因是这样一个人,故被投入地狱。这个星球的灵人由此从这些攻击者那里得以释放。
3158.“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表示他们自由考虑的状态,这从这些话本身清楚可知。至此的整个讨论清楚表明,本章的字义论述了利百加和以撒订婚和结婚,内义则论述了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因为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是属灵的订婚和属灵的结婚。在这两个层面,自由考虑的状态都是有必要的。人们都知道,订婚和结婚需要自由考虑;但人们却不十分清楚,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也需要自由考虑。这是因为属世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并且这种引入和结合是那种无需人的反思就实现的事之一。然而,当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他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当真理正在与良善结合时,他享有一种自由的状态。
只要仔细想想,谁都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会作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存在,除非它形成他的意愿部分。只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也变成他意愿的一部分,因为属于意愿的东西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存在,而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则构成那本质存在的显现或实存。只来自理解力的同意不是同意,相反,一切同意都来自意愿。因此,除非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被属于意愿的爱之良善接受,否则它决不是被承认的真理,因而决不是信。为使真理可以被属于意愿的良善接受,自由状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意愿所参与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自由的;意愿的状态本身就是自由;事实上,我所意愿的,我会选择并渴望,因为我爱它,承认它是良善。由此可见,信之真理决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被意愿接受,也就是被引入那里的良善并与其结合;这一切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发生。
7950.“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表占据末位的被歪曲的信之真理。这从“埃及地的长子”和“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地的长子”是指与仁分离之信,如刚才所述(7948节),因而也指被歪曲的信之真理,如下文所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是指那些占据末位的人,因为囚犯被放在了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起的范畴内的另一边,“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表示占据首位的被歪曲的信之真理(7779, 7949节)。就最接近这些话本身的灵义而言,“坑牢里的囚犯”表示只在身体感官层面上进行思考,从而在真理和良善方面陷入纯粹幽暗的人;因为他甚至没有像那些在更内在的感官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那样的觉知能力。正因如此,所表示的是那些占据末位的人。
“埃及地的长子”之所以表示被歪曲的信之真理,是因为“埃及的长子”是指与仁分离之信(7948节);那些陷入这种信的人在信之真理方面陷入纯粹的黑暗和幽暗。他们不能处于任何光,因而根本不能觉知何为真理,以及它是不是真理。这是因为一切属灵之光皆从主经由良善,也就是经由仁爱而来。事实上,仁之良善就像发光的火焰;因为良善出于爱,而爱是属灵之火,是启示或光照的源头。凡以为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也能在信之真理上接受启示的人都大错特错了。他们可处于这样的状态:他们能出示证据,也就是能证明他们教会的教义事物,有时做起这种事既巧妙又高超;然而,他们却看不到他们所证明的事是不是真的。虚假也能被如此巧妙地证明,以致它看似真理;人的智慧并不在于他能证明某件事是对的,而在于他能明白事情就是如此(参看4741, 5033, 6865, 7012, 7680节)。
因此,在生活上陷入邪恶的人就会沉浸于他的邪恶所生的虚假中,不信真理,无论他多么了解真理。有时他以为自己信,但他错了。在来世,他将被允许知道,他其实并不信;那时,他的觉知会与他的意愿变得一致。到那时,他会否认、反对、唾弃真理,并承认它的对立面,即虚假为真理。这解释了为何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会歪曲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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