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此后,一些修道士灵人出现了,就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在世时曾为旅行的修道士或传教士的灵人。我们还看见来自这个星球的一群灵人,其中绝大多数是邪恶的;这些修道士灵人便引诱这群灵人接受他们的观点,以此迷惑他们。这些灵人出现在该星球的东部地区,将那里的善者赶走;于是,善者便到了该星球的北边,如我前面所说的。这群灵人,连同他们的迷惑者联为一体,直到人数达到数千人,然后被分离出去,他们当中的恶者被投入地狱。我可以与其中一个修道士灵人交谈,于是便问他在那里做什么。他说,他在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我问还有别的吗?他说,关于天堂与地狱的事。我问还有什么,他说,关于赦罪的权柄,以及打开和关闭天堂的事。于是,他接受测验,以查看他所知关于主、信之真理、赦罪、人的救赎,以及天堂与地狱的事。结果发现,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对每一个主题都持有模糊和虚假的观念;只有获得利益和实施控制的欲望。他在世时就获得这种欲望,并将其从世上带来。所以,他被告知,他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到这个星球旅行,在教导人时如此欠缺,以致他必然剥夺该星球灵人的天堂之光,将地狱的黑暗带进来,从而将他们置于地狱,而非主的统治之下。此外,他在迷惑人方面诡计多端,但在天堂的事上却是个傻瓜。他因是这样一个人,故被投入地狱。这个星球的灵人由此从这些攻击者那里得以释放。
3267.“按他们的名字、照他们的出生是”表示内层品质或特征取决于信的衍生物。这从“名字”或“诸名字”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字”(name)是指性质或品质,“诸名字”(names)是指诸品质或特征(3266节),在此是指内层品质或特征,因为经上说:“这些是以实玛利儿子们的名字,按他们的名字。”“名字”(names)首先表示总体品质或特征,其次在此表示在总体品质或特征里面的具体品质或特征,也就是相对于总体品质或特征来说的内层品质或特征。“名字”(names)这个词也表示内层品质或特征,是因为这些品质或特征符合“照他们的出生”所表示的信的衍生物。“出生”表示信的衍生物,因而教会的衍生物(1145, 1255, 1330, 3263节)。
至于主的属灵教会,情况是这样:它遍及全世界,就信条或信之真理而言,在各个地方各不相同。这些不同就是“出生”所表示的衍生物,而这些衍生物要么同时、要么相继出现。这同样适用于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即:在信之事物上的不同如此之大,以至于在构成信之真理的事物上,没有哪一个社群,甚至没有哪一个社群成员与另一个是一模一样的(3241节)。尽管如此,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仍是一个;原因在于,对所有人来说,仁是首要事物,因为构成属灵教会的,是仁,而不是信,除非你称信为仁。
凡拥有仁爱的人都爱自己的邻舍,当这邻舍在信仰问题上与他不同时,只要他的邻舍过着良善和真理的生活,他就不会计较。他也不会谴责正直的外邦人,尽管他们不知道主,也不知道任何信之真理。因为拥有仁爱,也就是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从主接受与他的良善一致的那类真理,而外邦人则接受诸如在来世可以转向信之真理的那类真理(2599-2603节)。但没有仁爱,也就是没有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永远不能接受任何真理。他可能确实知道真理,但这真理没有植入他的生活。他可能确实口头上谈论真理,但心里却没有它,因为真理不能与邪恶结合。因此,那些知道被称为信条的真理,但没有过仁爱或良善生活的人,尽管因生在教会而在教会中,却不属于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也就是说,根本没有可以与真理结合的任何良善。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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