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此后,一些修道士灵人出现了,就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在世时曾为旅行的修道士或传教士的灵人。我们还看见来自这个星球的一群灵人,其中绝大多数是邪恶的;这些修道士灵人便引诱这群灵人接受他们的观点,以此迷惑他们。这些灵人出现在该星球的东部地区,将那里的善者赶走;于是,善者便到了该星球的北边,如我前面所说的。这群灵人,连同他们的迷惑者联为一体,直到人数达到数千人,然后被分离出去,他们当中的恶者被投入地狱。我可以与其中一个修道士灵人交谈,于是便问他在那里做什么。他说,他在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我问还有别的吗?他说,关于天堂与地狱的事。我问还有什么,他说,关于赦罪的权柄,以及打开和关闭天堂的事。于是,他接受测验,以查看他所知关于主、信之真理、赦罪、人的救赎,以及天堂与地狱的事。结果发现,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对每一个主题都持有模糊和虚假的观念;只有获得利益和实施控制的欲望。他在世时就获得这种欲望,并将其从世上带来。所以,他被告知,他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到这个星球旅行,在教导人时如此欠缺,以致他必然剥夺该星球灵人的天堂之光,将地狱的黑暗带进来,从而将他们置于地狱,而非主的统治之下。此外,他在迷惑人方面诡计多端,但在天堂的事上却是个傻瓜。他因是这样一个人,故被投入地狱。这个星球的灵人由此从这些攻击者那里得以释放。
4154.“就从利亚的帐棚出来,进了拉结的帐棚”表那真理的神圣。这从刚才所述清楚可知。和良善一样,真理也分为外层和内层;因为既有一个内在人,也有一个外在人。内在人的良善与真理被称作内在良善与真理,而外在人的良善与真理则被称作外在良善与真理。内在人的良善与真理如在三层天堂那样,具有三个层级。外在人的良善与真理也具有三个层级,并对应于内在良善与真理。事实上,在内在人与外在人中间也有良善与真理,也就是中间的良善与真理;因为若没有这些中间或居间良善与真理,沟通或交流是不可能的。有些良善与真理适合属世人,被称作外在良善与真理;还有些属于身体的感官良善与真理,这些是最外在的。最后提到的这些良善与真理同样具有三个层级,属于外在人,并且如前所述,它们与同样多的内在人的良善并真理相对应;对此,按照主的圣治,我将别处予以论述。
各层级的良善与真理彼此完全没,互相分离,绝不会混在一起。更内在的是构成的成分,更外在的是合成物;或也可说,更内在的是赋予形式的,更外在的是接受这形式的。尽管这些良善与真理彼此完全不同,互相分离,但在人看来,它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感官人只能看到一切内层事物,甚至一切内在事物本身仅仅是感官的,或纯粹是以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因为他从感官,因而从最外在的角度来看待事物。内层事物无法从最外在之物被看到,而最外在之物则能从内层事物被看到。属世人,也就是凭记忆知识思考的人,只知道他所思想的的属世之物是至内在的;而事实上,它们都是外在的。而相对内在的人则通过凭属世的记忆知识所揭示的分析论据进行判断并得出结论,他们以同样的方式相信这些是人所拥有的至内在之物,因为它们在他看来似乎就是至内在的。实际上,它们还在他的理性概念之下,因而相对于纯正的理性概念,它们更外在或更低层。这就是人对事物的领悟力的情形。刚才所讨论的事涉及存在于三个层级中的属世人或外在人。但如前所述,属于内在人的事物如在三层天堂那样也存在于三个层级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家中神像”所表示的真理是何情形,因为它们没有在雅各、利亚或使女们的帐棚中被找到,而是在拉结的帐棚里,也就是在对内层真理的情感的神圣里面。出自神性的一切真理都存在于神圣中,它不可能有别的情形,因为出自神性的真理都是神圣的。它凭从主所流入的情感,也就是爱而被称为神圣,并促使真理激发人的情感。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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