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此后,一些修道士灵人出现了,就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在世时曾为旅行的修道士或传教士的灵人。我们还看见来自这个星球的一群灵人,其中绝大多数是邪恶的;这些修道士灵人便引诱这群灵人接受他们的观点,以此迷惑他们。这些灵人出现在该星球的东部地区,将那里的善者赶走;于是,善者便到了该星球的北边,如我前面所说的。这群灵人,连同他们的迷惑者联为一体,直到人数达到数千人,然后被分离出去,他们当中的恶者被投入地狱。我可以与其中一个修道士灵人交谈,于是便问他在那里做什么。他说,他在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我问还有别的吗?他说,关于天堂与地狱的事。我问还有什么,他说,关于赦罪的权柄,以及打开和关闭天堂的事。于是,他接受测验,以查看他所知关于主、信之真理、赦罪、人的救赎,以及天堂与地狱的事。结果发现,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对每一个主题都持有模糊和虚假的观念;只有获得利益和实施控制的欲望。他在世时就获得这种欲望,并将其从世上带来。所以,他被告知,他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到这个星球旅行,在教导人时如此欠缺,以致他必然剥夺该星球灵人的天堂之光,将地狱的黑暗带进来,从而将他们置于地狱,而非主的统治之下。此外,他在迷惑人方面诡计多端,但在天堂的事上却是个傻瓜。他因是这样一个人,故被投入地狱。这个星球的灵人由此从这些攻击者那里得以释放。
680.谁都能清楚看出,良善和真理是人的真食物,因为人若没有它们,就没有生命,而是一个死人。当一个人的灵性死亡时,喂养其灵魂的食物就是来自邪恶的快乐和来自虚假的愉悦,而这些都是死亡的食物。这些快乐和愉悦也来自肉体、世俗和属世的事物,这些事物也根本没有生命在里面。此外,这种人不知道何为属灵和属天的食物。每当圣言提到“食物”或“饼”时,他都以为指的是供给肉体的食物。如在主祷文中有这样一句话:“赐给我们日用的饮食”,他只想到滋养肉体的食物。有些人想得更远,声称这话还包括其它身体所需,如衣服、金钱等等。他们甚至会强烈否认所指的是其它任何食物,尽管他们清楚看到前后的话仅涉及属天和属灵的事物,并且论及的是主的国度;他们也能明白,主的圣言是属天和属灵的。
从这个和其它类似例子足以清楚看出,今天的人何等肉体化!就像犹太人,他只愿以最粗俗、最物质化的方式接受圣言中所说的一切。主自己清楚教导了祂所说的“食物”和“粮”(bread,或译为饼,食物等)是什么意思。论到“食物”,祂在约翰福音中这样说:
耶稣说,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论到“粮”,祂说:
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生命之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49-51, 58)
甚至今天还有人像这种人,他们听到这些话,就声称:
这话甚难,谁能听呢?一些人就退去,不再和祂同行。(约翰福音6:60, 66)
主对这些人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水也一样,水表示信的属灵事物,论到水,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耶稣说,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3-14)
但今天有些人就像在井边与主说话的那个妇人,她回答说:
先生,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也不用来这里打水。(约翰福音4:15)
在圣言中,“食物”只表示属灵和属天的食物,也就是对主的信,以及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清楚看出来,如耶利米哀歌:
敌人将手伸在耶路撒冷的一切可喜之物上;因她看见列族进入她的圣所;论到他们,你曾吩咐,他们不可入你的会中。所有的人民都叹息,寻求食物;他们用可喜之物换食物,要恢复灵魂。(耶利米哀歌1:10-11)
此处所指的,只是属灵的食物,因为主题是圣所。又:
我招呼我所亲爱的,他们却欺骗我。我的祭司和长老在城中断了气,因为他们为自己寻求食物,以刷新他们的灵魂。(耶利米哀歌1:19)
此处意思也一样。诗篇:
它们都仰望你按时给它们食物。你给它们,它们便拾起来;你张手,它们就饱享美物。(诗篇104:27-28)
这同样表示属灵和属天的食物。
以赛亚书:
凡口渴的,都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你们也要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此处“酒”和“奶”表示属灵和属天的饮品。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以马内利。祂要吃奶油与蜂蜜,好知道弃恶择善。因为出的奶丰富,他就可以吃奶油;凡在陆地中间所剩的人都要吃奶油与蜂蜜。(以赛亚书7:14-15, 22)
此处“吃奶油与蜂蜜”表示接受属天-属灵之物,“所剩的人”表示余剩,关于余剩,玛拉基书也提到:
你们要将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宝库,使我家有食物。(玛拉基书3:10)
“十分之一”表示余剩。关于“食物”的含义,可参看前文(56-58, 276节)。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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