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10124.“在坛上作挽回祭的时候”表由此产生的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这从“在坛上作挽回祭”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坛上作挽回祭”是指移走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之后,来自主的良善的植入,以及属教会的人和属天堂的天使对它的接受(参看9506节)。因为如刚才所示(10123节),“坛”表示就接受来自主的良善而言的天堂和教会。由于“坛”表示天堂和教会,就是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属天良善是从主所接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所以必须简要描述一下在属天国度,对良善的接受是何性质。前面频繁说明,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这两个国度;但对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来说,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对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来说,良善通过真理被植入意愿部分。良善通过真理在那些住在属灵国度的人那里实现植入的方式,不同于它在那些住在属天国度的人那里实现植入的方式。对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来说,真理被植入外在人或属世人,在那里首先变成记忆知识。在这个人对它拥有一种情感,并照之生活的程度内,它被召唤到理解力中,在那里变成信,同时变成对邻之仁。这仁便构成他的新意愿,这信则构成他的新理解力;二者构成他的良心。
但对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来说,真理不会变成记忆知识,也不会变成信,亦不会变成良心。相反,它变成一种服从爱之良善的接受能力;并且在他们照之生活的程度内,它变成一种觉察能力,这种觉察能力随着他们的爱而变得更充分、更完美。这一切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一天天进行,和小孩子差不多。这一切之所以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进行,是因为真理不会作为知识固定在记忆中,也不会作为一种概念在思维里面逗留;相反,它会毫不迟延地进入意愿,变成生命的一部分。所以这些人看不见真理,但能感知到它;他们感知真理的程度和方式,或说量和质取决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有多少并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他们里面。因此,属天国度里的人与属灵国度里的人迥然不同。他们因出于良善感知真理,所以从不利用推理来证实它。相反,每当讨论真理时,他们只是说“是、是”,要么说“不是、不是”。
他们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指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7)
事实上,推理真理是不是这样并非源于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真理没有被感知到,只是出于权威,因而出于人自己的确认而被相信。人出于权威所相信的东西属于他自己里面的其他人,或说是由其他人在他自己里面的观念构成的,并不是他自己的;仅出于这种源头凭确认而相信的东西,在经过这种确认之后看似真理,即便它是虚假。这一点从任何宗教的信仰和整个世界的宗教的多样性很清楚地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和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区别的原因在于,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通过他们的生活将教会的真理直接转化为良善;而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则留在真理,偏爱信仰多于生活。主在马太福音(4:26-29)描述过,也在其它地方多次描述过那些通过自己的生活将教会的真理直接转化为良善的人,也就是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人。关于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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