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10137.“又用四分之一欣酒作为奠祭”表属灵真理,量足够结合所需。这从“酒”和“四分之一欣”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参看1071, 1798, 6377节),在此是指与由“调和油的细面”所表示的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如刚才所述,10136节)相对应的属灵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会论述真理,事实上论述与良善同属一个种类的真理;这是因为天堂和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良善或真理有关,与这二者有关是为了它能拥有真实的存在;事实上,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参看9263, 9314节所提到的地方);这解释了为何当献上由饼所构成的素祭时,也会献上由酒所构成的奠祭;圣餐也是这样;正因如此,“酒的奠祭”在此表示与刚才论述的素祭所表示的良善相对应的真理。“四分之一欣”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如刚才所述(10136节)。
谁都能看出,由饼所构成的素祭和由酒所构成的奠祭不是指纯粹的饼和酒,而是指教会和天堂的某种东西,因而是指属天堂和教会的属灵和属天事物。若非如此,将饼和酒放在坛火上有什么意义呢?这怎会蒙耶和华悦纳?或如前所述,怎会作为安息的气味归与祂?这怎能为一个人作赎罪祭?凡以神圣方式思想圣言的人,怎能不思想,如此世俗的行为岂会蒙耶和华悦纳,除非它里面含有某种更深、更内在层次的神性之物。人若相信圣言是神性,处处都是属灵的,必然相信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某个天堂的奥秘藏在它里面。但之所以至今没有人知道这种奥秘就藏在其中,是因为没有人知道属灵和神性的内义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也没有人知道天使与每个人同在,当他阅读圣言时,他们察觉他的思维并以属灵的方式理解圣言;这时,神圣之物就通过他们从主流入他;因此,天堂通过这些天使与此人联结,主则通过天堂与他联结。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具有这种性质的一部圣言被赐予人类,圣言是主为人的救赎所提供的唯一手段。
由饼所构成的“素祭”表示爱之良善;由酒所构成的“奠祭”表示信之良善;这就是天使在它们里面所看到的,这一点从圣言中关于素祭和奠祭所说的一切可以看出来;如约珥书:
素祭和奠祭从耶和华的殿中断绝,祭司,就是事奉耶和华的,都悲哀。田毁坏,地悲哀,因为五谷毁坏,新酒干竭,油也缺乏。葡萄树枯干,无花果树衰残。事奉祭坛的啊,你们要哀号,因为素祭,和奠祭,从你们神的殿中断绝了。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这日来到,好像毁灭从沙代来到。(约珥书1:9-15)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期,这时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在教会不复存在,这一点由“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好像毁灭从沙代来到”来表示。
由此明显可知,“素祭和奠祭从耶和华的殿中断绝”、“田毁坏,地悲哀”、“五谷毁坏,新酒干竭,油也缺乏。葡萄树枯干,无花果树衰残”表示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然而,内义教导它们表示什么。从内义明显可知:“田”表示就对真理的接受而言的教会(参看3766, 4982, 7502, 7571, 9295节);“地”表示就对良善的接受而言的教会(参看9325节所提到的地方);“五谷”表示教会所拥有的一切良善(5295, 5410, 5959节);“新酒”表示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3580节);“油”表示爱之良善(4582, 4638, 9780节);“葡萄树”表示属灵教会的内层良善(5113, 6376, 9277节);“无花果树”表示它的外层良善(217, 4231, 5113节)。由此明显可知,“素祭”和“奠祭”表示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
玛拉基书:
我不从你们手中收纳素祭;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必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都有人向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素祭。(玛拉基书1:10, 11)
在这段经文中,很明显,“素祭”不是指素祭,“香”也不是指香,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外邦民族当中的教会,然而他们中间并没有素祭。因为经上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必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都有洁净的素祭和香”,“香”表示源于信之真理的崇拜(参看9475节)。
类似的事出现在诗篇:
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接纳;愿我举手祈求,如献晚祭。(诗篇141:2)
“晚祭”表示外在人中的爱之良善。
以赛亚书:
你们在各青翠树下的诸神中间欲火焚烧;你也向他们浇了奠祭、献了供物。你以油为供物献给王,又多加香料;自卑自贱直到阴间。(以赛亚书57:5, 6, 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基于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的敬拜;“诸神”在内义上是指虚假,因为尽管那些别神的人按名称呼他们,但他们所拜的,仍是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在圣言中,“外邦神(经上或译为假神、别神、外方神)”表示虚假(参看4402e, 8941节);“青翠树”表示对虚假的一切觉察、认识和证实(2722, 2972, 4552, 7692节);“青”是指一种感官领悟(参看7691节)。“欲火焚烧”表示敬拜的热烈;因为造成这种热烈的“火”是指两方面意义上的爱(5215, 6832, 7575节)。“浇奠祭”是指源于邪恶之虚假的敬拜;“以油为供物献给王”是指源于邪恶的撒旦的敬拜;“油的供物”是一种素祭;“加多香料”是指加增香祭,以此表示崇拜(9475节);所以经上又说“自卑自贱直到阴间”。
由此可见,由饼构成的素祭和由酒构成的奠祭表示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即天上的食物和饮料,圣餐中的饼和酒所表相同,原因如前所述,即为了天堂能通过圣言与人联结,因而为了主能通过圣言经由天堂与人联结。由于圣言的神性在于这类事物,所以它不仅滋养世人的心智,还滋养天使的心智,使天堂和世界成为一体。
由此也清楚看出,在圣言中,经上关于素祭和奠祭,或饼和酒所阐述和吩咐的一切事,无一例外,都包含神性奥秘在里面。例如,素祭要由上面有油和乳香的细面制成,都要用盐调和,不可发酵或有酵;当献一只绵羊羔为祭时,对调和物的比例有一个要求;当祭牲是一只公绵羊时,对比例有另一个要求;当祭牲是一只小公牛时,也有不同的要求;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同样有不同的要求;而在其它祭祀中的比例又是不同的;奠祭中酒的比例同样各不相同。除非这些具体要求或每个细节都含有天堂的奥秘,否则经上永远不会吩咐涉及各类敬拜行为的这些事。
为使这些不同要求并排呈现出来,在此按它们自己的顺序把它们呈现出来。如在感恩祭和燔祭中,要为每只绵羊羔预备调和油一欣四分之一的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为素祭;一同预备酒一欣四分之一为奠祭。为每只公绵羊预备细面十分之二和油一欣三分之一为素祭,又预备酒一欣三分之一为奠祭。为每只小公牛预备调和油半欣的细面十分之三的素祭,又预备酒半欣作为奠祭(民数记15:4-12; 28:10-29; 29:3-37)。为羊羔所预备的细面、油和酒的比例之所以不同于为公绵羊或小公牛的,是因为“羊羔”表示纯真的至内在良善,“公绵羊”表示纯真的中间良善,“小公牛”表示纯真的最低或外在良善。事实上,天堂有三层,即至内层、中间层和最低层,纯真之良善由此也有三个层级。细面、油和酒的比例增加表示它从头到尾的增加。要知道,纯真之良善是天堂的真正灵魂,因为唯独这良善是构成众天堂的爱、仁和信的接受者。“羔羊或羊羔”表示纯真的至内在良善(参看3994, 10132节);“公绵羊”表示纯真的中间或内层良善(参看10042节);“小公牛”表示纯真的最低或外在良善(参看9391, 9990节)。
然而在感恩祭中有调油的无酵饼和抹油的无酵薄饼,并用油调匀细面作的糕饼制成的素祭,此外还有发酵的饼糕(利未记7:11, 12);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有细面一伊法十分之一,但没有油和乳香的素祭(利未记5:11)。罪愆祭和赎罪祭的素祭上面之所以不放油和乳香,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乳香”表示伴随这良善的真理,赎罪祭和罪愆祭表示从邪恶和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中洁净和赎罪,因此,它们不可与良善或源于这良善的真理混和。
此外还有在亚伦和他儿子受膏那一天献上的素祭(参看利未记6:13-15);收割的初熟之物的素祭(2:14, 15; 23:10, 12, 13, 17);拿细耳人的素祭(民数记6[:13-21]章);妒忌(经上译为疑妻不贞)的素祭(民数记5[:11-31]章);从大麻风中洁净之人的素祭(利未记14[:1-32]章);以及炉中所烤的素祭,铁鏊上所预备的素祭和煎盘所烹的素祭(利未记2:4-7)。素祭都不可有一点酵,也不可有一点蜜,素祭都要用盐调和(利未记2:11, 13)。素祭中之所以不可有一点酵,也不可有一点蜜,是因为就灵义而言,“酵”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蜜”表示与属于爱世界的快乐大量搀杂的外在快乐,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也通过这些快乐而发酵,由此被瓦解。而它们之所以都要用盐调和,是因为“盐”表示渴望良善、因而将这二者结合在一起的真理。“酵”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参看2342, 7906, 8051, 9992节);“蜜”表示外在快乐,因而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之快乐(5620节);“盐”表示渴望良善的真理(9207节)。
4444.“听见这事,人人痛心,极其恼怒”表他们陷入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的邪恶。这从“痛心和极其恼怒”的含义清楚可知,“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是指陷入邪恶。接着这邪恶就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因为它反对哈抹的儿子示剑,而示剑表示古人当中的真理,如前所述(4430, 4431节)。从下文明显可知,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以诡诈说话(34:13),然后在示剑和哈抹满足他们的要求后,便杀了他们(34:26-29)。因此,“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表示他们陷入邪恶。按照接下来的话判断,即“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还有本章末尾:“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34:31),他们的行为看似是由示剑与他们的妹子同寝而在他们里面所激起的激情。但这不是激情,因为激情不可能存在于陷入邪恶的人身上,只存在于处于良善的人身上,激情拥有良善在里面(4164节)。
诚然,存在于他们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拥有良善在里面,因为它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但就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表象的人而言,它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在里面,因为他们唯独局限在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如前所示。这个民族所拥有的宗教表象也一样,如今仍在他们当中盛行。他们承认摩西和众先知,因而承认圣言。圣言本身是神圣的,但对他们来说是不神圣的,因为他们在其一切细节中看到他们自己,从而使圣言变得世俗化。事实上,他们使圣言沦为地上的某种事物,因为他们不知道,甚至不关心它里面的任何天上事物。如果一个人民的状态成了这个样子,那么当他们自己的宗教表象主宰他们时,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他们里面。相反,邪恶会出现;事实上,天上的事物不会流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会毁灭它。
此外,按照古教会也知道的律法,凡强污处女的人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所规定的: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同寝,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应付出和处女聘礼一样多的银钱。(出埃及记22:16-17)
别处: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订婚的处女,抓住她与她同寝,被人发现,与她同寝的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少女的父亲,因他强污了她,尽他一生的日子不可休她。(申命记 22:28-29)
古人也知道这条律法,这一事实从示剑对这少女的父亲和弟兄们所说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示剑对她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都会给。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向我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创世记34:11,12)
又因示剑愿意遵行这律法,底拿的弟兄们应允了,只要他照接下来的话给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礼,和他们一样:
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5,16)
因此,很明显,底拿的弟兄们并没有照律法行事,因而不是以良善为动机,而是违反律法,因而是以邪恶为动机。
诚然,他们的律法禁止他们与外邦民族通婚,如摩西五经所述:
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6)
又:
不可与列族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我,去事奉别神。(申命记7:3-4)
不过,这条律法是针对外邦民族制定的,以防止以色列人因与他们通婚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转向偶像崇拜;因为他们一旦变成崇拜崇拜者,就不能再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只能代表它们的反面,也就是地狱的事物。事实上,他们一旦成为偶像崇拜者,就会从地狱召唤出他们所敬拜并将神性代表所应用于的某个魔鬼,故经上说:他们不可“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之所以制定这条律法,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列族”表示以色列人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不可与之混合的邪恶与虚假,因而表示魔鬼和地狱之物不可与属天和属灵之物混合(参看3024e节)。
但决不禁止他们与那些接受他们的敬拜,并且在受割礼后承认耶和华的民族通婚。他们称这些人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在摩西五经,经上如此论及这些人: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所有的男丁务要受割礼,然后才容他前来遵守,他也就像本地居民一样;居民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出埃及记12:48-49)
又: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律例、典章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民数记9:14)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并且“与他们一起”,是因为“寄居”表示接受教导;因此,“外人或寄居的”(sojourner)表示那些允许自己在律例和教义事物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 3672节)。摩西五经: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外人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
你们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别处:
与你们一起寄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你们只能有一样的典章。(利未记24:22)
不仅雅各和他的儿子们知道这律例,示剑和哈抹也知道,这一事实从他们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颁布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不是新的,乃是诸如以前存在于古教会,以及自希伯起被称为希伯来的第二代古教会当中的那类,如前所示。从下面这些话明显看出,他们是知道这条律法的:
雅各的儿子们对哈抹和示剑说,我们不能照这话去做,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4-16)
这同样从哈抹和示剑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不仅同意了,还使自己和他们城里的所有男丁都受了割礼(34:18-24)。
由此明显可知,示剑成了这律法中所论及的外人,因而能娶雅各的女儿为妻;因此杀他们是难以启齿的恶行,雅各临死前也见证了这一点(创世记49:5-7)。不仅犹大,而且摩西,以及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王,并这百姓中的许多人都从外邦民族那里娶妻,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明显看出来;毋庸置疑,这些妻子接受了他们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被视为寄居的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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