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10146.“这要在耶和华面前”表来自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参看9373节提到的地方)。“在耶和华面前”之所以表示来自主,是因为“在面前”表示同在,主随着对来自祂的属爱的良善和属信的真理被接受而同在。因此,“在主面前”表示来自主。诚然,主与每个人同在;然而,祂与善人同在的方式却不同于与恶人同在的方式。就善人而言,祂在他们源于信之真理的思维的一切细节和源于爱之良善的渴望的一切细节中同在,或说祂在他们出于信之真理所思考的一切细节和出于爱之良善所意愿的一切细节中同在。祂以这种方式同在:祂自己构成他们的信,祂自己构成他们的爱。因此,祂可以说住在他们里面,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那样:
真理的灵将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并要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17, 18, 20, 21, 23)
但就恶人而言,主不是在一切细节中同在,因为他们没有信或仁。祂以一种泛泛的方式同在,这种同在赋予他们思考和意愿,以及只要停止邪恶就接受信和仁的能力。但只要他们不停止邪恶,祂似乎就缺席。祂似乎缺席的程度取决于信和爱之真理和良善缺乏的程度。正因如此,那些在天堂里的人经历主的同在,而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则经历祂的缺席。
而真相却是,不是主从人那里缺席,而人从主那里缺席。因为一个被邪恶主宰的人背离祂向后看,这时在他眼前的事物照着它们与主宰他的邪恶的密切程度而与他同在。事实上,来世没有空间,只有与人里面的思维和情感网络一致的空间的表象。这一切极像就光和热而言,这个世界的太阳的同在。太阳每时每季都一样同在,但当地球远离太阳时,光就会消失,而黑暗则会降临;首先到来的是晚上的阴影,然后就是夜间的黑暗。当地球没有与太阳直接连成一条线,而是成一定角度时,如冬天里的情形,热就会退去,而寒冷则到来;结果,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变得不活跃并消亡。这也被称为太阳的缺席,而事实上,这是地球从太阳那里的缺席,不是空间上的缺席,而是就光和热的状态而言的缺席。提到这些现象是为了帮助说明这个问题。
9336.“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表按次序逐渐所实现的一种移走。这从“渐渐地”和“撵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渐渐地”是指逐渐,因而是指缓慢地;“撵出去”当论及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时,是指移走,如刚才所述(9333节)。之所以说“按次序逐渐”,是因为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而言,一切事物都照着天堂的秩序而重新安排。因为已经重生的人就是一个微型天堂(9276节);因此,在这个人里面也存在类似天堂中的一个秩序。
当一个人出生时,就其遗传的邪恶而言,他就是一个微型地狱。他也照着将遗传之恶归给自己,并将自己的也添加于其中的程度而变成一个地狱。正因如此,人的生命秩序由于与生俱来的东西和他的实际生活而与天堂的秩序对立。因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会使他爱自己胜过主,爱世界胜过天堂;而天堂的生命则在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由此明显可知,前一种生命,即地狱的生命,必须彻底被摧毁,也就是说,邪恶和虚假必须被移走,好叫新的生命,即天堂的生命可以被植入(参看4551, 4552, 4839, 6068节)。这一切绝无可能在仓促之间完成,因为深深扎根下来的一切邪恶及其虚假与其它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相互联系在一起。这些邪恶和虚假数不胜数,它们之间的联系如此复杂,以至于连天使都无法理解,只有主明白。由此明显可知,与一个人同在的地狱生命不可能突然被毁;因为如果它真的突然被毁,这个人也会马上灭亡。天堂的生命也不可能突然被植入,因为如果它真的突然被植入,这个人照样会灭亡。
主将一个人从地狱的生命引入天堂的生命所经由的隐秘道路有成千上万条,而人类几乎连一条也不知道。我从天堂得知,事实就是如此,我所意识到的许多事也向我证实了这一点。由于人类对这些事几乎一无所知,所以许多人在涉及人摆脱邪恶和虚假,也就是罪得赦免的事上犯了错误。他们以为与一个人同在的地狱生命,能在一瞬间靠怜悯转变为与他同在的天堂生命。而事实上,怜悯在于整个重生行为;除了那些在世上以信和爱接受主的怜悯之人外,没有人经历重生,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至于“血”、“肉欲”、“人意”,以及“从神生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5826节)。
还必须简要说明如何正确理解“按次序逐渐所实现的邪恶和虚假的移走”。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将天堂里的一切都安排得井然有序;因此,这含有来自主的良善在里面的神性真理就是秩序本身 (1728, 1919, 2258, 2447, 5703, 6338, 8700, 8988节)。那里的一切都按这个秩序存在,也都按这个秩序而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因此,为叫天堂能在一个人里面存在,他有必要以他从主所拥有的良善来接受神性真理。这一切只能照着类似于主依次安排天堂所遵循的那种秩序而逐渐实现;因为如果事情的性质是一样的,那么无论大小,其情形也是一样的。这种循序渐进的安排就是此处“逐渐实现的次序”的意思。由此也明显可知,一个人的新造,也就是重生,类似于天地的创造。因此,在圣言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表示一个新教会(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e, 4535节);在创世记第一章,天地的创造也表示被称为人的属天教会的新造;对此,可参看对那一章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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