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3

173.除了其它事外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属天的奥秘 #1540

内义 1540.如

内义
1540.如前所述(1020, 1283, 1401, 1403, 1408:1节),圣言的真实历史始于前一章,即第十二章。在此之前,确切地说,在希伯之前,它们都是虚构的历史。此处亚伯兰故事的继续在内义上表示主,尤表在祂的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以至于构成一体之前,也就是在祂的外在人以同样的方式变得属天,成为神性之前,祂最初的生命,以及这生命是什么样。历史事件是代表主的,而这些话本身则表示那些被代表的事物。但由于这是一段历史,所以读者不可避免地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些事件上;尤其是今天,绝大多数人,事实上几乎所有人根本不相信内义的存在,更不相信内义就存在于每句话中。即便内义被清楚证明至此,恐怕他们仍然不会承认它的存在。还有一个原因是,内义似乎与字义相去甚远,以至于几乎无法识别。然而,仅考虑到以下事实,读者也能看出,这些历史不可能是圣言或圣经,即:当与内义分离时,它们和其它历史一样,毫无神性可言;而正是内义使得圣言成为神性。
内义是圣言本身,这一点从已经揭示的许多事清楚看出来,如:
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马太福音2:15)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主复活后也亲自教导门徒,摩西和众先知指着祂都写了什么(路加福音24:27);由此教导他们,凡圣言中所写的,无不关乎祂、祂的国和教会。这些是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事物;而包含在字义中的事物绝大部分是世俗、肉体和尘世的,永远不可能构成主的圣言。如今的人们都有这样的特点,他们只感知到这类事物,几乎不知道什么叫属灵和属天事物。上古教会和古教会的成员则不然;他们若生活在今天并阅读圣言,根本就不关注字义,而是视字义如无有,只关注内义。如果有人以其它任何方式来感知圣言,他们必大为震惊。因此,古人所有的书都是以这种方式写成的:它们在内义上拥有不同于文字上的意思。

属天的奥秘 #9349

9349.20-23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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