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2722.“亚伯拉罕在别是巴种植小树林”表示教义与构成它的知识或认知,并它的性质,这从“小树林”和“别是巴”的含义清楚可知。关于小树林(或园子):古教会在山上和小树林里举行神圣敬拜;之所以在山上,是因为山表示敬拜的属天事物;之所以在小树林里,是因为小树林表示敬拜的属灵事物。只要该教会,即古教会保持它的单纯,那时他们在山上和小树林里的敬拜就因代表而仍是神圣的。凡巍峨高耸之物,如大山小山,都代表与爱和仁有关的属天事物。凡结出果实、枝繁叶茂之物,如花园和小树林,都代表从属天事物中发展出来的属灵事物。但后来,这些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说代表性和象征性的物体开始变成偶像崇拜,因为人们敬拜缺乏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当他们如此行时,他们的神圣敬拜就成了亵渎。因此,他们被禁止在山上和小树林里敬拜。
古人在山上举行敬拜,这一点从创世记12章关于亚伯兰的论述清楚看出来:
从那里他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支搭帐棚;伯特利朝向大海(即在西边),艾在东边。他在那里又筑了一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创世记12:8;1449-1455节)
这一点也可从“山”的含义看出来,“山”是指爱的属天实体或品质(795, 796, 1430节)。古人也在小树林里举行神圣敬拜,这一点从本节经文,以及“园子”和“树”的含义清楚可知:本节经文即,“亚伯拉罕在别是巴种植小树林,在那里求告永恒神的名”;“园子”是指聪明(100, 108, 1588节);“树”是指感知(103, 2163节)。以下经文则表明,这种敬拜被禁止了。摩西五经:
你不可在耶和华你神的坛旁栽种什么树的小树林,也不可为自己竖立柱子,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恨恶的。(申命记16:21-22)
出埃及记:
你要拆毁列族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子,砍掉他们的小树林。(出埃及记34:13)
他们还被吩咐用火焚烧列族的小树林(申命记12:3)。
被引入古教会的代表性仪式的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只沉浸于外在事物,心里无非是偶像崇拜者。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任何内在事物或死后的生活,或弥赛亚的国度是天国。因此,每当他们自由的时候,都在大山小山,以及小树林和森林里举行亵渎的敬拜。他们还为自己制造丘坛以代替大山小山,雕刻木偶像以代替小树林,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士师记:
以色列人去事奉诸巴力和亚舍拉(即木偶)。(士师记3:7)
列王纪:
以色列人作木偶(或亚舍拉),惹耶和华发怒。(列王纪上14:15)
另一处:
犹大人在各高冈上,各青翠树下为自己筑邱坛,立柱子和木偶(或亚舍拉)。(列王纪上14:23)
又:
以色列人在他们所有的城邑建筑邱坛,在各高冈上、各青翠树下立柱子和木偶(或亚舍拉)。(列王纪下17:9-10)
又:
犹大王玛拿西为巴力筑坛,作木偶(或亚舍拉),像以色列王亚哈所行的,又在神的家立雕刻的亚舍拉像。(列王纪下21:3, 7)
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也为自己制作雕刻的亚舍拉像或木偶像。约西亚王摧毁了这些像,这一点可见于列王纪:
约西亚将那为巴力和亚舍拉、日、月并天上万象所造的一切器皿,都从耶和华殿里搬出来,在耶路撒冷外烧了,又拆毁妇女为亚舍拉织帐子的屋子。他还砍下所罗门所造的亚舍拉(即木偶),以及耶罗波安在伯特利所造的亚舍拉。(列王纪下23:4-7, 13-15)
希西家王也拆毁这些东西,这一点可见于列王纪:
犹大王希西家废去邱坛,打碎柱子,砍下木偶(或亚舍拉),砸碎摩西所造的铜蛇。(列王纪下18:4)
显然,铜蛇在摩西那个时代是神圣的;但当敬拜外在事物时,铜蛇就成了亵渎,因而被砸碎;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山上和小树林里的敬拜也被禁止了。这些事在先知书中看得更清楚。以赛亚书:
你们在各青翠树下的神像中间欲火焚烧,在岩隙下的河里杀了儿女。你甚至将奠祭浇在河里,献了供物。你在巍峨高耸的山上安设居所,也上那里去献祭。(以赛亚书57:5-7)
同一先知书:
当那日,人必仰望造他的主,他的眼目必注视以色列的圣者;他必不仰望祭坛,就是自己手所筑的,也不看自己指头所作的,无论是木偶(或亚舍拉)是日像。(以赛亚书17:7-8)
弥迦书:
我必从你中间剪除你的雕像和柱子,你就不再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必从你中间拔出你的木偶(或亚舍拉),又毁灭你的城邑。(弥迦书5:13-14)
以西结书:
他们被杀的人倒在他们偶像的中间,在他们祭坛的周围,就是在各高冈各山顶上,在各青翠的树下和各茂密的橡树下,就是他们献安息之气给一切偶像的地方。(以西结书6:13)
由此明显可知偶像崇拜起源于何处,即:它起源于对具有代表性和灵义或象征性的物体本身的敬拜。生活在大洪水之前的上古之人在每一个事物,如大山、小山、平原、山谷、园子、小树林、森林、河、水、田野和五谷,各种树木和活物,以及发光的天体中看到代表并表示主国度的某种事物。但他们从来不将自己的眼目,更不将自己的心智停留在这些物体上;相反,这些物体只是作为思想主国度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事实上,这种情形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在整个自然界,没有一样东西不作为这种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是代表,这是千真万确的;但如今这个事实却成了一个奥秘,几乎没有人相信。然而,本质上为对主之爱的属天心态消亡后,人类就不再处于这种状态,即:他们能从作为手段的世俗物体中看到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
尽管如此,大洪水之后的古人从传统和一些人所作的收集知道,这些世俗物体具有这种象征意义。由于它们具有这种意义,或象征性,所以古人也视它们为神圣;古教会的代表性敬拜就是这样产生的。古教会因是属灵的,所以不会感知到一件事就是如此,只知道一件事就是如此,因为与上古教会相比,古教会住在模糊中(2715节)。然而,他们并不敬拜外在事物,而是通过外在事物回想内在事物。因此,当转向这些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时,他们就进入敬拜的神圣。他们能如此行,是因为他们拥有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他们视仁爱为敬拜的本质或决定性因素。结果,来自主的神圣能流入他们的敬拜。但当人类的状态被如此改变和败坏,以至于人们背离了仁之良善,从而不再相信天国或死后生活的存在,反以为人类和动物都是一样的情况,只是人类会说话(现代人也是这样认为的)时,神圣的代表性敬拜就沦为偶像崇拜,人们开始敬拜外在事物。这就是为何那时在许多外邦人或非犹太人,甚至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当中的敬拜不再具有代表性,而是对代表和有意义或象征性的符号的敬拜,也就是对缺乏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的敬拜。
关于具体的小树林(或园子),在古人当中,它们具有各种含义;事实上,这些含义取决于小树林里的树木种类。橄榄树园表示敬拜的属天事物;葡萄树园表示敬拜的属灵事物;而无花果树、香柏树、杉树、杨树和橡树的园子则表示与属天和属灵之物有关的各种事物。然而,此处只提到“小树林”或树木的种植,这表示与教义及其知识或认知联合的理性观念,因为树一般表示感知(103, 2163节);但当论及属灵教会时,它们表示知识或认知,因为属灵教会成员只有通过取自教义或圣言的知识或认知所获得的感知。这种知识或认知成为他信仰的一部分,从而成为他良心的一部分,他的感知就来自良心。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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