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8267.“耶是诗歌”表整个信和由此而来的荣耀的源头是来源于祂的神性真理。这从“诗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诗歌”是指将荣耀归与主(参看8261节);但当论及人时,如此处,是指由于信而存在的荣耀,因而是指荣耀所来自的信;事实上,属于人的整个荣耀由于信主而存在,因为真正为信的信来源于主,因而主在信里面,所以荣耀本身也就存在了。人的荣耀之所以是由于信,还因为神性真理,即信的源头和传送者,在天使眼前显为光,还显为白亮和光辉。这光辉与来自这光的天堂壮丽景象一起被称为“荣耀”,因此,这荣耀无非是神性真理,因而无非是信。这就解释了为何论及人的“诗歌”表示由于信的荣耀。
“耶”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耶”源自“耶和华”,经上之所以用耶这个名,是因为它不是指存在,而是指由存在所生的显现;因为神性真理是显现,而神性良善是存在(6880节)。这也是为何经上说“耶是我的诗歌”,因为“诗歌”表示作为神性真理产物的信。在诗篇,“耶”也表示神性真理:
你们当向神歌唱,赞美祂的名!以耶之名歌颂那驾云的,要在祂面前欢乐。(诗篇68:4)
此处“以耶之名赞美和歌颂神”是指通过神性真理如此行。又:
我在急难中求告耶;耶就在宽阔之地应答我。耶和华帮助了我。耶和华是我的力量和诗歌。我要从义门进入,要称谢耶。(诗篇118:5, 13, 14, 17, 19)
此处“耶”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哈利路耶”中的“耶”具有同样的含义(诗篇105:45; 106:1, 48; 111:1; 112:1; 113:1, 9; 115:17, 18; 116:29)。
876.“就回到方舟挪亚那里”表示对他来说,良善和真理似乎是信之良善和真理。这从前面的阐述(874节)和下文清楚可知。就内义而言,“回到方舟”并非表示释放。“放出鸽子,鸽子就再没有回到他那里”才表示释放,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其中在12节,经上说“他放出鸽子,鸽子就再没有回到他那里”;在15-16节,挪亚被吩咐出方舟;在18节,他出来了。“方舟”表示该教会成员重生之前的状态;他在方舟里,就是被囚禁或坐监,被邪恶和虚假,也就是“洪水的水”四面围困。所以,鸽子“回到方舟挪亚那里”表示鸽子所表示的良善和真理又回到他那里。凡人以为他从自己所行的良善都会回到他那里,因为这良善关注他自己。他行善要么是为了让世人看见,要么是为了让天使看见,要么为了配上天堂,或在天堂里成为最大的。这些考虑占据他的自我和每一个观念,尽管它们在外在形式上看似信之良善和真理。信之良善和真理从至内在之物而成为内在的良善和真理,也就是说,一切信之良善和真理都是从主那里通过人的至内在之物流入的。但当它们从自我或功德流出时,内层就是污秽的,而外层看似洁净。它们就像一个长着漂亮脸蛋的肮脏或病态妓女,又像一个黑人或埃塞俄比亚人,确切地说,像裹着白衣的埃及木乃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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