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9404.“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表所有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之人。这从“七十”和“以色列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七十”是指完全或完整之物,因而是指所有事物或所有人(参看6508节);“以色列长老”是指那些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和从良善流出的真理之人。因为在圣言中,“长老或老年人”表示那些拥有智慧的人(6524节),因而表示那些由于真理的教义而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 8805, 9340节),因而表示那些处于通向良善的真理和流出真理的良善之人(参看7957, 8234节)。由此明显可知,“以色列的七十个长老”表示那些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之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本身。主的“七十个门徒”(路加福音10:1, 17)在内义上所表相同。以色列人分为十二个支派支派,有十二位首领,以及七十个长老管理他们。“十二支派”表示整体上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3858,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 7997节);“十二位首领”表示一切首要真理(5044节);“七十个长老”表示由真理所产生的一切良善。
当提到“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时,所指的是属灵教会,因为该教会处于由真理所产生的良善。凡不了解教会和天堂的奥秘之人,可能会以为教会的一切良善皆由于真理而存在,因为良善若不通过真理,就不可能被植入;事实上,人若不通过真理,就不可能知道何为良善。然而,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是属灵教会的良善,就本身而言是真理;当这真理变成意愿和行为,进而变成生命的一部分时,就被称为良善。但不是经由真理,而是经由相爱的良善而产生的良善是属天教会的良善;这良善就本身而言不是真理,而是良善,因为它是对主之爱的良善。犹太教会不代表这第二种良善,而以色列教会则代表第一种良善;这就是他们分裂为两个国度的原因。至于这两个教会,因而这两种良善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046, 2227, 2669, 2708e, 2715, 2718, 2935, 2937, 2954, 3166, 3235, 3236, 3240, 3246, 3374, 3833, 3887, 3969, 4138, 4286, 4493, 4585, 4938, 5113, 5150, 5922, 6289, 6296, 6366, 6427, 6435, 6500, 6647, 6648, 7091, 7233, 7877, 7977, 7992, 8042, 8152, 8234, 8521节)。从这些章节所引证的内容可以看出,主的天堂分为属灵天堂和属天天堂;属天天堂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属灵天堂是中间或第二层天堂。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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