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3

173.除了其它事外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属天的奥秘 #9553

9553.“花”表关

9553.“花”表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这从“花”的含义清楚可知,“花”是指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花”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花是先长出来的,并以自己的方式产生果实和种子;因为树和植物结果之前先开花,这是众所周知的。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聪明和智慧也是这种情形。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首先到来,以自己的方式产生与人同在的智慧事物;因为这些知识为他的理性心智提升了思想的对象,从而提供了获得智慧的手段。正因如此,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就像花;而生活的良善,也就是智慧的良善,就像果。由于在灵界,一切事物都类似于诸如存在于人里面的那类事物,因为天堂类似一个完整的人,并与人的每一个方面都具有一种对应关系,故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照着它们与诸如存在于人里面的那类事物的相似性或一致性而具有一种对应关系,一个代表和一个灵义(参看9496节)。由此可见为何“花”表示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以及总体上的真理;又为何“果实”,以及“种子”表示良善。
  “花”表示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以及总体上的真理,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的根必像朽物,他们的花必像灰尘飞腾;因为他们厌弃万军之耶和华的律法,藐视以色列圣者的言语。(以赛亚书5:24)
  以赛亚书:
  雅各必使将要到来的人扎根。以色列要发芽开花,地面必充满果实。(以赛亚书27:6)
  同一先知书:
  祸哉!以法莲的酒徒,他那荣光美丽、行将凋残之花。(以赛亚书28:1)
  “酒徒”表示那些出于虚假进行推理的人(参看1072节);“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在此被败坏的理解力(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荣光”表示神的真理(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由此明显可知“花”表示记忆知识,真理通过它们产生。又:
  草必枯干,花必凋残;百姓诚然是草。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以赛亚书40:7, 8)
  那鸿书:
  黎巴嫩的花也衰残了。(那鸿书1:4)
  此处“花”也表示作为获得智慧的一种手段的记忆知识。
  但以理书:
  尼布甲尼撒在梦中观看,见地中间有一棵树,极其高大。叶子华美,花朵甚多。田野的走兽卧在那树的荫下,天空的飞鸟宿在枝上;凡有血气的都从这树得食。圣者从天上大声呼喊说,伐倒这树!砍下枝子,摇掉叶子,抛散花朵。使田野的走兽逃离树下,飞鸟躲开树枝。(但以理书4:10, 12-14)
  “树”和它的“高大”表示“巴比伦”所表示的宗教表象,就是一种外在神圣、内在亵渎的宗教信仰的增长(1182, 1283, 1295, 1304-1308, 1321, 1322, 1326节);“叶子”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真理(885节);“花朵”是指当用来通向智慧,在此用来导致疯狂时的真理的记忆知识,因为经上说要“抛散花朵”;“田野的走兽”表示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对邪恶的情感之人(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19, 776, 1823, 2179, 2180, 3218, 3519, 5198, 7523, 9090, 9280节);而“天空的飞鸟”是指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对虚假的情感之人(3219, 5149, 7441节)。这就为何经上说“田野的走兽卧在那树的荫下”、“天空的飞鸟宿在枝上”、“凡有血气的都得食”;后来“田野的走兽逃离树下,飞鸟躲开树枝”。
  

属天的奥秘 #9349

9349.20-23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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