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4

174.然后,我与陪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属天的奥秘 #10023

10023.“亚伦和

10023.“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小公牛的头上”表属世人或外在人中接受良善与真理的一个代表。这从“按手”、“头”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按手”是指将一个人自己的东西转移给另一个人,它之所以也表示接受,是因为所转移的东西被另一个人接受;“头”是指整体(参看10011节);“小公牛”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纯真和仁爱的良善(对此,可参看9391, 10021节)。“按手”之所以表示转移并接受,是因为“手”表示能力;由于这种能力是生命活动,或行动能力,故“手”也表示凡属于人的东西,因而表示行动中的整个人(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按”就那按手的人而言,表示转移,就被按手的人而言,表示接受。由此明显可知古人当中的“按手”表示什么,即对正在办理之物的传递和转移,以及另一个人对它的接受,无论它是能力或权柄,顺从、祝福,还是见证。
  “按手”表示能力,这一点从以下摩西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为约书亚按手,使他站在祭司以利亚撒和全会众面前,由此将你的尊荣给他几分,使全会众都听从他。(民数记27:18-20)
  “按手”在此表示对摩西所拥有的能力的一种传递和转移,以及约书亚对它的接受,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经上说“由此将你的尊荣给他几分”。
  民数记:
  经上吩咐,当利未人要被洁净,亚伦之下的祭司职分要交付他们时,要取一只小公牛,并同献的素祭,亚伦要将利未人带到耶和华面前。以色列人要按手在他们身上,利未人要按手在小公牛的头上,其中一只要作为祭牲献上,一只作为燔祭献上。这样,他们就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分别出来,利未人便要归耶和华。(民数记8:7-14)
  以色列人要按手在利未人身上表示供职的权柄转给利未人,以及利未人对它的接受,因而表示分离;利未人按手在小公牛头上表示这种权柄转给耶和华,也就是主。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这样,他们就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分别出来,利未人便要归耶和华”。
  利未记:
  以色列人承认他们的罪后,亚伦要两手按在阿撒泻勒活着的公山羊头上,承认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把它们都归在那山羊的头上,把它送到旷野去。(利未记16:21)
  “两手按在公山羊头上”表示以色列人的一切罪孽和罪的传递和转移,以及山羊对它们的接受,这是显而易见的;那山羊要被送往的“旷野”是指地狱。凡听见的人都要放手在那要被石头打死的人身上(利未记24:14)表示他们所作的见证已经被传递并转移给他,一旦接受,此人就被处死。
  利未记:
  有人若从牛群或羊群中带燔祭为献给耶和华的礼物,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利未记1:2-4)
  手要以同样的方式按在作为祭牲而献上的礼物的头上(利未记3:1, 2, 8, 13)。经上吩咐一个祭司若犯了罪,同样如此行;长老,或全会众,以及官长若犯了罪,也是如此;凡犯了罪的灵魂,或任何凡人若犯了罪,都要如此(利未记4:4, 15, 24, 29)。他们的手按在燔祭和祭牲上,表示献供物之人的一切敬拜,也就是说,表示认罪、忏悔,和由此而来的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因而与主的结合,这一切都通过传递、转移和接受实现。“担当罪孽”所表示的,就是转移和接受(9937, 9938节)。
  由于按手表示传递、转移和接受,故可知在下列经文中,“按手”表示什么:
  有一个管会堂的来到耶稣跟前,说,我女儿刚才死了;但你来,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耶稣就进去,拉着她的手,女孩便起来了。(马太福音9:18, 19, 25)
  马可福音:
  耶稣按手在瞎子的眼睛上,他就复了原。(马可福音8:25)
  同一福音书:
  有人带着一个耳聋的人到耶稣这里,求祂按手在他身上。祂领他离开百姓,到一边去,就用指头探他的耳朵,抹他的舌头,他的听觉能力就打开了。(马可福音7:32, 33, 35)
  路加福音:
  有一个女人因病灵而老弯着腰。耶稣用两只手按着她,她立刻直起腰来。(路加福音13:11, 13)
  马可福音:
  耶稣按手在病人身上,治好他们。(马可福音6:5)
  在这些地方,很明显,主“按手”,以及“抹”表示神性能力的转移和接受。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明显从马可福音看得非常清楚:
  一个女人从后头来,摸耶稣的衣裳;说,只要摸到祂的衣裳,我就必痊愈。她觉得顽疾立刻痊愈了。耶稣在自己里面觉得有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马可福音5:27-30)
  路加福音:
  摸耶稣衣裳的女人痊愈了。耶稣说,有人摸我,因我觉得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路加福音8:44, 46)
  同一福音书:
  全群的人都设法摸耶稣,因为有能力从祂身上发出来,把他们都医好了。(路加福音6:19)
  由此明显可知“用手或手指摸”表示什么;以及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稣进前按着死人的棺材,抬的人就站住了。然后祂说,少年人,我对你说,起来!那死人就坐起,并且开始说话。(路加福音7:14, 15)
  由此也明显可知,给孩子和小孩子按手表示什么。在马太福音,经上描述了给小孩子按手:
  有人给祂带来孩子,要祂给他们按手。耶稣说,容许孩子,不要禁止他们到我这里来。因为这样的就是天国。耶稣给他们按手。(马太福音19:13-15)
  马可福音提到祂给小孩子按手:
  耶稣用手臂抱着小孩子,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马可福音10:16).
  给孩子和小孩子按手在此也表示神性能力的转移和接受,人的内层通过这种转移和接受而得医治,这就是拯救。
  用手“摸”的这种含义来源于来世的代表。在来世,那些生命状态不相似的人看上去彼此离得很远,而那些生命状态相似的人则看上去彼此生活在一起;在来世,那些彼此触摸的人就将自己的生命状态转移给对方。如果这一切是用手来完成的,那么生命的一切,或说他们的整个生命都被转移了,因为如前所述,手凭其对应关系而表示能力,也就是生命活动,或说一个人的行动能力,因而表示凡属于一个人的东西。这类代表就出现在灵人界,但它们通过来自天堂的流注实现;在天堂,人们只感知到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方面的联系。
  

属天的奥秘 #874

874.此处描述了试

874.此处描述了试探之后该教会成员重生的第一个状态,这种状态在所有正在重生的人当中是很常见的,也就是说,他们以为他们从自己实行良善、思想真理,或说他们自己是他们所行的良善和所思的真理的源头。由于他们仍处在极大的模糊之中,所以主也让他们坚持这种观点。不过,只要他们坚持这种错误观点,他们所行的一切良善和所思的一切真理都不是信之良善和真理。事实上,凡人凭自己所行的,都不可能是善的,因为它来自他自己,也就是来自一个不纯和最不洁的源头。良善不可能从这种不纯和最不洁的源头发出,因为这个人总是思想自己的功德和公义;有些人甚至走得更远,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其他人,如主在路加福音中(18:9-14)所教导的;其他人则以其它方式犯错。人的私欲就这样混杂,以至于外面看上去是好的,而里面却是污秽。因此,人在这种状态下所行的良善并非信之良善。这同样适用于他所思想的真理,因为尽管他所想的可能是完美的真理,但只要自我是它的源头,即便它本身是信之真理,他仍没有信之良善在自己里面。一切真理若要成为信之真理,都必须从主拥有信之良善在里面。只有这样,它们才能成为良善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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