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10067.“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表高层天堂中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合一。这从“亚伦”的代表,以及亚伦的“衣服”和“弹”在它们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9806节),也就是主在属天国度(参看9946节),或也可说,在高层天堂的神性良善;亚伦的“衣服”是毗邻主之属天国度的主之属灵国度的一个代表(9814节);“弹”在它们上面是指合一。弹在或洒在、倒在某人身上的东西代表一种合一,和前面一样,即血要洒在坛的周围(10064节)。
所表示的,之所以是主在天堂里的神性人身,是因为此处和接下来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在天堂的神性,以及祂与那里的天使的联结,因而是主之人身的荣耀的第二个状态(10057节)。正因如此,“亚伦”在此代表在属天国度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代表毗邻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因此,所代表的是在高层天堂中的这二者方面的主。这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正是来自神性人身,因为在天堂,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丝毫神性得到承认和敬拜;因为被主称为祂的“父”的神性就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在天堂,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丝毫神性得到承认和敬拜,这一点从主在福音中多次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如下面这些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同一福音书:
父已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又:
父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耶稣对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9)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没有神性人身,没有人能通过信和爱与神性本身结合;事实上,在脑海里形成对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的任何概念是不可能的,因为祂是不可理解的,无法思及的东西不可能成为一个人信仰的一部分,因而不可能成为他所爱的一个对象。然而,一切敬拜最重要的元素就是信神,并爱祂胜过一切。神性本身,就是“父”,是不可理解的,主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神性本身,就是“父”,在主里面通过祂的神性人身是可理解的,祂在下列经文中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约翰福音: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6-11)
马太福音: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经上之所以还说“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因为“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这二者都在主里面;若不通过那一个,就不可能知道这一个;因此,主先是说,一切所有的,都是父交付祂的,然后说,子愿意将父揭示给的人知道父。“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二者皆属于主(参看2803, 2813, 3704, 7499, 8328, 8897, 9807节)。由此明显可知,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洒在祭坛周围的第二只公绵羊的血,以及弹在亚伦和他衣服上的那点血和那点膏油分别代表什么。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10064-10067节)明显可知,这些事物表示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并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合一。但隐藏在这一切里面的奥秘尚未揭开。这奥秘就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因而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与被称为“子”的神性真理的合一是相互的。将血洒在坛上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10064节);坛上的血(其中的一点血要取出,10065节)和表示神性良善的膏油(参看10066节)表示已经合一的这些。因此,将这血与膏油一起弹在亚伦和他衣服上表示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在主里面的相互合一,如前所示(10067节)。
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话看得非常清楚:
我与父为一。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同一福音书: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又:
耶稣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 10)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自己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就是“父”,已经与神性真理,就是“子”合一,是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在主里面合一;因此,祂的人身本身就是神性良善。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7-29)、“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以及“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所表相同。
不过,若想想良善与真理在一个正被主重生之人里面的相互结合,就能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因为如前所述,主使人重生,就像祂荣耀祂的人身一样(10057节)。当主使一个人重生时,祂把将要变成信之真理的真理逐渐灌输到此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把将要变成爱之良善的良善灌输到心智的意愿部分,并在那里将二者结合在一起;当它们被结合在一起时,信之真理就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生命,爱之良善则从信之真理拥有其生命的具体品质。这种结合通过良善以一种相互的方式实现,被称为天上的婚姻,并构成与此人同在的天堂。主就住在这个天堂里面,如同住在祂自己东西里面,因为一切爱之良善皆源于祂,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也是。主不可能住在属于人自己的任何东西里面,因为那是邪恶。
这种相互结合就是主在约翰福音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10, 21, 22)
这些话描述了一种相互结合;然而,它们的意思不是说人将自己与主结合起来,而是说主将那弃绝邪恶的人与祂自己结合起来;因为弃绝邪恶需要此人自己的决定,当他弃绝它们时,属于信的真理和属于爱的良善的相互结合就由主实现,根本不是由那人实现。事实上,如在教会众所周知的,人靠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因而靠自己不能在其良善里面领受任何真理。主在约翰福音也肯定了这一点: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这种相互结合可通过人的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来说明。人的理解力是由真理构成的,他的意愿则是由良善构成的;真理属于存在于他里面的信,良善属于存在于他里面的爱。人通过用耳朵听,或用眼睛读而接受真理,并将它们储存在记忆中。这些真理要么与文明状态有关,要么与道德状态有关,被称为记忆知识。人的爱属于他的意愿,这爱利用理解力来观看储存在记忆中的这些事物,并从记忆中选择那些与这爱相一致的事物。然后,它将所选的事物召唤出来,与它们结合,并天天利用它们来强化自己。真理以这种方式被爱变活,并构成此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而属于其爱的良善本身则构成其心智的意愿部分。爱之良善也像那里燃烧的火,而被爱变活并居于周围部分的真理则像这火发出的光。渐渐地,随着真理被这火点燃,对一种相互结合的渴望就在它们里面被点燃。一种永恒的相互结合便由此而来。
由此明显可知,真正产生结合的,是爱之良善,而不是信之真理,除非这真理拥有爱之良善在里面。无论你说爱,还是说良善,意思都一样,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爱,凡来自爱的,都被称为良善。而且无论你说爱,还是说意愿,意思也是一样的,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去意愿。
要知道,与文明或道德状态有关的事物,如刚才所述,在外在人里面将自己结合起来;而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如前所述,则在内在人里面,然后通过内在人在外在人里面将自己结合起来。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就是系信的真理和对主之爱的良善,并关注永生的事物,与天堂相联,并打开内在人。它们打开内在人的程度,以及这种打开的性质或说打开的方式取决于信之真理,即接受了多少,它们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在对主和对邻之爱的良善里面被接受的,这些爱源于主。由此明显可知,对那些没有同时吸收与属灵状态有关的事物之人来说,思维仅停留在一个外在层面;而对那些拒绝相信或否认这些事物的存在之人来说,无论他们说起话来显得何等聪明,思维不会上升高过感官层面。
9335.“田间的野兽多起来害你”表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所产生的虚假的一种涌入。这从“多起来”和“田间的野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多起来”当论及邪恶和虚假的这种仓促移走时,是指一种涌入;“田间的野兽”是指由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所产生的虚假。圣言中所提到的各种走兽都表示情感,无论良善的还是邪恶的(参看9280节);因此,“野兽”表示对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所产生的虚假的情感。此外,这些情感在来世也以野兽来表现,如黑豹、老虎、野猪、狼或熊。再者,它们就像野兽,因为那些被这些爱主宰的人沉浸于各种邪恶和由它们所产生的虚假,他们看待和对待同伴的方式就像野兽。一切邪恶和虚假皆源于这些爱,或说这些爱就是一切邪恶和虚假的源头(参看2041, 2045, 2057, 2363, 2364, 2444, 4750, 4776, 6667, 7178, 7255, 7364, 7366-7377, 7488, 7490-7494, 7643, 8318, 8487, 8678节)。
仓促移走邪恶和虚假之所以会导致这些爱所产生的虚假突然涌入,是因为按连续阶段被植入的良善和真理必移走邪恶和虚假;事实上,虚假只能被真理移走;邪恶只能被良善移走。如果这种移走不是按连续阶段照适当次序而完成的,那么 支持这些爱的虚假就会涌入;因为在每个人重生之前,这些爱在他里面掌权;当虚假涌入时,真理就不再得到承认。此外,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被保持在对真理的情感中;当处于这种情感时,他在属世层的记忆知识当中从各个方向搜索真理。不过,这时,大量存在于属世层中的外在感官的幻觉会在那里呈现出来。当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占统治地位时,那么此人只会从这些幻觉推断出虚假;如果邪恶所产生的虚假突然被移走,这些虚假随后就会进入,充满他的心智。这些就是“我不在一年之内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恐怕地成为荒凉,田间的野兽多起来害你。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等到你多结果实,承受那地为业”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
“野兽”表示由爱自己爱世界所产生的虚假和快乐,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在那里必有一条小径和道路,它必称为圣路。污秽人不得经过;凶猛的野兽必不走在其上。(以赛亚书35:8, 9)
以西结书:
我必打发饥荒和邪恶的野兽到你那里,叫它们使唤你丧子。(以西结书5:17)
同一先知书:
我若使邪恶的野兽经过那地,蹧践它,使地荒凉,以至因这些兽,人都不得经过。(以西结书14:15)
又:
你必倒在田间。我要将你给地上野兽、空中飞鸟作食物。(以西结书29:5)
又:
我必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使邪恶的野兽从地上断绝,他们就必安居在旷野。他们必不再作外邦人的猎物,田间的野兽也不再吞吃他们。(以西结书34:25, 28)
何西阿书:
我也必荒废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我必使它们变为森林,田间的野兽必吞吃它们。(何西阿书2:12)
同一先知书:
这地悲哀,其中所有的居民因田间的野兽和空中的飞鸟必都衰微。(何西阿书4:3)
诗篇:
森林中的野猪把践踏它;田间的野兽拿它当食物。万军之神啊,求你回转,眷顾这葡萄树。(诗篇80:13, 14)
又:
你造黑暗为夜,森林中的一切野兽就都出来。(诗篇104:20)
利未记:
你们若行在我的律例中,谨守我的诫命,实行它们,我要叫邪恶的野兽从地上息灭。如果你们弃绝我的律例,我要打发田间的野兽到你们中间,使你们荒废。(利未记26:3, 6, 15, 2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神必将这些民族从你面前渐渐赶出,恐怕田间的野兽多起来害你。(申命记7:22)
在这些经文中,“田间的野兽”、“地上的野兽”和“森林中的野兽”都表示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虚假和邪恶。
由于“野兽”表示虚假,而虚假来自两不同的源头,也就是说,它可能源于邪恶,也可能源于良善(9258节),所以在圣言中,“野兽”也表示正直的民族或外邦人,他们尽管受制于虚假,但仍过着正直的生活。在这层意义上,“野兽”这个词用于下列经文:
森林中一切的野兽都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山中一切的飞鸟,我都知道;我田间的野兽也都与我同在。(诗篇50:10, 11)
野兽和一切牲畜,愿你们都赞美耶和华。(诗篇148:7, 10)
以赛亚书:
我田间的一切野兽都来吞吃吧!森林中的一切野兽也要如此。(以赛亚书56:9)
以西结书:
空中的一切飞鸟都在黎巴嫩的枝子上搭窝;田间的一切野兽都在它的枝条下生子;所有大民族都在它荫下居住。(以西结书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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