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4

174.然后,我与陪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 210, 215, 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 [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 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属天的奥秘 #10134

10134.“早晨要

10134.“早晨要献这一只羔羊”表在内在人中爱和随之而来的光之状态下,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移走邪恶。这从“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和“早晨”的含义清楚可知:“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移走邪恶,如下文所述;“早晨”是指内在人中的爱和随之而来的光之状态,也如下文所述。“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之所以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移走邪恶,是因为燔祭和祭牲表示从邪恶和衍生虚假中的洁净,或也可说,由主所实现的它们的移走,并良善与真理的植入,以及它们的结合(9990, 9991, 10022, 10042, 10053节)。从邪恶中洁净就是移走它们(参看10057节提到的地方);“羔羊”表示纯真的良善(10132节)。
  邪恶的移走,良善与真理的植入,以及它们的结合之所以通过真理的良善由实现,是因为一切良善若要成为良善,就必须拥有纯真在里面。没有纯真的良善不是良善;因为纯真不仅是真理播种于其中的土壤或层面,还是良善的真正本质。因此,一个人拥有纯真的程度就决定了他的良善成为良善,他的真理从良善拥有生命的程度,因而决定了他被赋予生命,以及与他同在的邪恶被移走的程度。这些邪恶被移走的程度则决定了良善与真理被植入,并被主结合的程度。这一切解释了为何要用羔羊作常献的燔祭。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良善都含有纯真在里面,没有纯真的良善不是良善(参看2736, 2780, 6013, 7840, 7887, 9262节);以及何为纯真(3994, 4001, 4797, 5236, 6107, 6765, 7902, 9262, 9936节)。
  “早晨”之所以表示内在人中爱和随之而来的光的一种状态,是因为在天堂,天使会经历不同的状态,这些状态涉及他们爱,因而涉及他们的信,就像世人会经历一天当中不同的时辰,这些时辰影响世上的热,同时也影响光。众所周知,这些时辰就是早晨、正午、晚上、夜间。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早晨”表示一种爱的状态,“正午”表示一种清晰的光之状态,“晚上”表示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夜间”或早晨之前的黎明表示一种模糊的爱之状态。从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的这种变化就发生在天堂(参看5672, 5962, 6110, 7218, 8426节);那里的早晨是一种平安和纯真的状态,因而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2405, 2780, 8426, 8812, 10114节);正午是一种清晰的光之状态(3708, 5672, 9642节);晚上是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3056, 3833, 6110节);天堂里没有黑夜,只有黎明(6110节),黎明表示一种模糊的爱之状态。
  “早晨”之所以表示内在人中一种爱和随之而来的光的状态,是因为当一位天使处于一种爱和光的状态时,他就在内在人中运作;但当处于一种模糊的光和爱的状态时,他就在外在人中运作。因为天使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当他们在内在人中运作时,外在人几乎处于休眠状态;而当在外在人中运作时,他们就处于一种更粗俗、更迟钝或模糊的状态。正因如此,当处于一种爱和光的状态时,他们就在内在人中,因而在他们的早晨运作;当处于一种模糊的光和爱的状态时,他们就在外在人中,因而在他们的晚上运作。由此明显可知,状态的变化是通过他们被提升到更内在的事物,因而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和热的一个更高气场,从而离主更近,或他们被下放到更外在的事物,进入天堂之光和热的一个更低气场,从而离主更远而实现的。
  要知道,更内在的事物是更高的,因而是离主更近的;而更外在的事物是更低的,因是而离主更远的;天堂里的光就是构成信的神性真理,天堂里的热则是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发出的。因为主是天堂的太阳,是天使所拥有的一切生命,因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属灵和属天生命的源头(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节);更内在的事物是更高的,因而也是离主更近的(2148, 3084, 4599, 5146, 8325节)。
  一个正在重生的人,以及一个已经重生的人,其爱与信同样通过被提升到更内在的事物或被下放到更外在的事物而经历状态的变化。但很少有人能反思到这一点,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在内在人里面思考和意愿,什么叫在外在人里面思考和意愿,甚至不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在内在人里面思考和意愿意味着在天堂里面思考和意愿,因为内在人在天堂;但在外在人里面思考和意愿则意味着在世界里面思考和意愿,因为外在人在世界。因此,当一个人处于对神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时,他在内在人中运作,因为这时他在上面的天堂中;但当他在爱和由此而来的信上处于模糊状态时,他在外在人中运作,因为这时他在下面的世界中。
  在圣言中,“早晨”、“正午”、“晚上”和“夜间或黑夜”也表示这些状态。教会的状态也一样,它的第一个状态在圣言中也被称为“早晨”,第二个状态被称为“正午”,第三个状态被称为“晚上”,第四个状态或最后一个状态被称为“夜间或黑夜”。但当教会到了黑夜的时候,也就是说,当对神的爱和信在那里不复存在的时候,早晨就从黎明中向另一个民族显现,一个新教会在那里建立。
  因为总体上教会的情况就像具体的一个人。人的第一个状态是一种纯真的状态,因而也是对父母、保姆和同龄小孩的爱的状态;第二个状态是一种光的状态,因为当他成长为一个孩童时,他学习属于光的东西,也就是信之真理,并相信它们;当他开始爱世界爱自己时,第三个状态就到来了,这事发生在他成长为一个年轻人的时候,以及他凭自己思考的时候;并且随着这些爱增长,信,以及同信一起的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也相应地减少;当他对这些事物不感兴趣时,尤其当他弃绝它们时,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状态就到来了。
  这些状态也是每个教会从开始到结束的状态。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同样是童年早期的一种状态,因而也是纯真和由此而来的对主之爱的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早晨”。第二个状态是一种光的状态。第三个状态是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这种状态是教会的“晚上”。第四个状态是一种没有爱、因而没有任何光的状态,这种状态是教会的“黑夜”。这是因为邪恶与日俱增;只要它们增长,一个人就会像传染病一样感染另一个人,尤其父母会感染自己的孩子。此外,遗传的邪恶也代代加剧,并且如此往下传。
  “早晨”表示教会的第一个状态,以及一种爱的状态,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但以理书:
  有一位圣者说,这异象,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罪过要到几时呢?他对我说,要到二千三百个晚上和早晨,圣物才会正宗。(但以理书8:13-1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晚上”是指在主降临之前教会的状态,而“早晨”是指祂降临之后教会的第一个状态,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就至高意义而言,主就是“早晨”,这是因为主是天堂的太阳,天堂的太阳永不落下,而是一直在东方升起。这也解释了为何主被称为“东方”或“升起”,因而还被称为“早晨”(2405, 2780, 9668节)。
  以赛亚书:
  有人从西珥呼问我,看守人啊,夜里如何?夜里如何?看守人说,早晨到了,黑夜也来。(以赛亚书21:11, 12)
  “看守人”在内义上表示一个观察教会状态及其变化的人,因而表示每位先知;“黑夜”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早晨”是指它的最初状态;看守人从中呼问的“西珥”表示处在黑暗中的诸民族的光照,因为“西珥”具有这种含义(参看4240节),“黑夜”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参看6000节);“早晨到了,黑夜也来”表示尽管光照临到那些属于新教会的人,然而黑夜仍留在那些在旧教会的人中间。在以下经文中,“早晨”具有同样的含义:
  晚上虽有哭泣过夜,早晨便必歌唱。(诗篇30:5)
  以赛亚书:
  看哪,晚上的时候有惊吓!未到早晨他就没有了。(以赛亚书17:14)
  由于“早晨”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由此表示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所以吗哪,就是天上的食物如雨般降下来(出埃及记16:8, 12, 13, 21)。主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的粮或食物,因而是吗哪(参看约翰福音6:33, 35, 48, 50);“粮或食物”表示属天之爱,也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参看2165, 2177, 3464, 4217, 4735, 5405, 5915, 9545节)。正因主是“东方”和“早晨”,一切天堂之爱皆来自祂,所以祂也在安息日的那一天早晨显现(马可福音16:9)。逾越节前的那一天也因此被称为“晚上”或前夜;因为逾越节表示主的同在,以及祂将忠信者从诅咒当中解救出来(7867, 9286-9292节)。
  凡熟悉圣言内义的人都能知道彼得在鸡叫两遍之前三次否认主意味着什么(马太福音26:34, 74, 75; 马可福音14:30, 68, 72; 路加福音22:34, 60, 61; 约翰福音18:27)。因为彼得代表教会的信,或也可说,信方面的教会;鸡叫的时间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或末期,这个时间也被称为“鸡鸣报晓”;三次否认表示在教会结束时,对主的完全和彻底的否认。彼得代表教会的信,因而代表信方面的教会(参看创世记18和22章的序言,以及3750, 4738节);向彼得说的这些话(马太福音26:34)表示当教会结束的时候,在教会里面,主将被否认(6000, 6073e, 10087节)。当不再有任何信时,主就被否认;当不再有任何仁时,就没有了信。“三”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2788, 4495, 7715, 8347, 9198, 9488, 9489节);这就是为何彼得被告知,他将否认三次。这一切发生在早晨即将到来的黎明时分,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18:28);鸡叫和黎明是一回事,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可福音: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或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或早晨。(马可福音13:35)
  由此可见“早晨”表示什么。
  

属天的奥秘 #10283

10283.“不可倒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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