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 210, 215, 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 [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 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9336.“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表按次序逐渐所实现的一种移走。这从“渐渐地”和“撵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渐渐地”是指逐渐,因而是指缓慢地;“撵出去”当论及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时,是指移走,如刚才所述(9333节)。之所以说“按次序逐渐”,是因为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而言,一切事物都照着天堂的秩序而重新安排。因为已经重生的人就是一个微型天堂(9276节);因此,在这个人里面也存在类似天堂中的一个秩序。
当一个人出生时,就其遗传的邪恶而言,他就是一个微型地狱。他也照着将遗传之恶归给自己,并将自己的也添加于其中的程度而变成一个地狱。正因如此,人的生命秩序由于与生俱来的东西和他的实际生活而与天堂的秩序对立。因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会使他爱自己胜过主,爱世界胜过天堂;而天堂的生命则在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由此明显可知,前一种生命,即地狱的生命,必须彻底被摧毁,也就是说,邪恶和虚假必须被移走,好叫新的生命,即天堂的生命可以被植入(参看4551, 4552, 4839, 6068节)。这一切绝无可能在仓促之间完成,因为深深扎根下来的一切邪恶及其虚假与其它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相互联系在一起。这些邪恶和虚假数不胜数,它们之间的联系如此复杂,以至于连天使都无法理解,只有主明白。由此明显可知,与一个人同在的地狱生命不可能突然被毁;因为如果它真的突然被毁,这个人也会马上灭亡。天堂的生命也不可能突然被植入,因为如果它真的突然被植入,这个人照样会灭亡。
主将一个人从地狱的生命引入天堂的生命所经由的隐秘道路有成千上万条,而人类几乎连一条也不知道。我从天堂得知,事实就是如此,我所意识到的许多事也向我证实了这一点。由于人类对这些事几乎一无所知,所以许多人在涉及人摆脱邪恶和虚假,也就是罪得赦免的事上犯了错误。他们以为与一个人同在的地狱生命,能在一瞬间靠怜悯转变为与他同在的天堂生命。而事实上,怜悯在于整个重生行为;除了那些在世上以信和爱接受主的怜悯之人外,没有人经历重生,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至于“血”、“肉欲”、“人意”,以及“从神生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5826节)。
还必须简要说明如何正确理解“按次序逐渐所实现的邪恶和虚假的移走”。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将天堂里的一切都安排得井然有序;因此,这含有来自主的良善在里面的神性真理就是秩序本身 (1728, 1919, 2258, 2447, 5703, 6338, 8700, 8988节)。那里的一切都按这个秩序存在,也都按这个秩序而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因此,为叫天堂能在一个人里面存在,他有必要以他从主所拥有的良善来接受神性真理。这一切只能照着类似于主依次安排天堂所遵循的那种秩序而逐渐实现;因为如果事情的性质是一样的,那么无论大小,其情形也是一样的。这种循序渐进的安排就是此处“逐渐实现的次序”的意思。由此也明显可知,一个人的新造,也就是重生,类似于天地的创造。因此,在圣言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表示一个新教会(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e, 4535节);在创世记第一章,天地的创造也表示被称为人的属天教会的新造;对此,可参看对那一章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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