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4

174.然后,我与陪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属天的奥秘 #1038

1038.“这是立约

1038.“这是立约的记号”表示主在仁爱中同在的标志,这从“立约”和“立约的记号”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创世记6:18和9:9,665-666, 1023节)已说明,“立约”表示主在仁爱中的同在。“立约”是指主在爱和仁中的同在,这从立约的性质清楚看出来。所立的一切约都是为了结合,也就是说,为了让人们一起生活在友谊或爱中。这也是为何婚姻被称为约。主与人的结合只存在于爱和仁中,因为主是爱和怜悯本身。祂愿意拯救每个人,用祂的大能把他们都拉进天堂,也就是拉到祂自己那里。谁都能由此知道并得出结论:任何人若不通过主自己所是之物,也就是像祂一样行事,或与祂为一,换句话说,通过爱主作为回报,并爱邻如己,都不可能与主结合。结合唯独以这种方式实现;这就是立约的本质。当结合由此产生时,很明显,接下来就是主的同在。主的确与每个人同在,但这种同在是近是远,都取决于距离爱是近是远。
“立约”是主通过爱与人的结合,或也可说,主在爱和仁中与人的同在,故在圣言中,约本身被称为“平安的约”;因为“平安”表示主的国,主的国在于相爱,平安唯独在相爱中。如在以赛亚书:
大山可以挪开,小山可以迁移。但我的怜悯必不离开你,我平安的约也不迁移。这是怜恤你的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54:10)
此处怜悯,也就是爱的属性,被称为“平安的约”。以西结书:
我必在他们之上立一牧人,祂必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祂必牧养他们,作他们的牧人。我必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以西结书34:23, 25)
此处“大卫”明显表示主;祂与重生之人的同在被描述为“祂必牧养他们”。
同一先知书: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与他们的永约。我要赐福给他们,使他们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以西结书37:24, 26-27)
此处主同样由“大卫”来表示;爱由“在他们中间的圣所”来表示;主在爱中的同在和结合由被称为“平安的约”和“永约”的应许,即“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表示。玛拉基书:
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的约可以与利未同在,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我与他所立的是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它们与敬畏一起赐给他,他就敬畏我。(玛拉基书2:4-5)
在至高意义上,“利未”表示主,由此表示拥有爱和仁的人;正因如此,与利未所立的“生命和平安的约”表示在爱和仁中。
在摩西五经,论到非尼哈:
看哪,我将我平安的约赐给他,这约要给他和他以后的种,作为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民数记25:12-13)
此处“非尼哈”不是指非尼哈,而是指他所代表并表示爱和属爱之物的祭司职分,而该教会的所有祭司职分都表示爱和属爱之物。众所周知,非尼哈不会永远保留祭司职分。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怜悯,直到千代。(申命记7:9, 12)
此处“约”明显表示主在爱中与人的同在,因为经上说“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守约施怜悯”。
由于“立约”是主通过爱与人的结合,所以可推知,立约也通过属于爱的一切事物实现;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被称为诫命。一切诫命,事实上律法和先知,都基于这一条律法:爱主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这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马太福音22:34-40; 马可福音12:28-34)。这也是为何写有十诫的石版被称为“约版”。立约或结合因通过爱的律法或诫命实现,故也通过主引入犹太教会、被称为“法度”(testimonies)的社会法律实现,还通过主所吩咐、被称为“律例”的宗教仪式实现。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立约的律法,因为它们涉及爱和仁。如经上论到约西亚王说:
王站在柱旁,在耶和华面前立约,要全心全灵魂地跟在耶和华后面走,遵守祂的诫命、法度、律例,坚固这约言。(列王纪下23:3)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什么是“约”,约是内在的,因为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从来不是通过与内在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实现的。外在事物只是这些内在事物的形像和代表,如同人的行为是代表其思维和意愿的一种形像,又如同仁爱行为是存在于里面、在意图和心智中代表仁爱的一种形像。因此,犹太教会的一切仪式是代表主,因而代表爱和仁,以及源于这些的一切事物的一种形像。因此,立约或结合是通过人的内在事物实现的;外在事物只不过是立约的标志,事实上也被如此称呼。内在事物是实现立约或结合的手段,这是显而易见的,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宗所立的约,因为他们背了我的约。但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1-33)
这论及一个新教会。经上清楚说明,约本身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事实上是在良心里面立下的;律法被刻写在良心上,而良心的整个律法都是爱的律法,如前所述。
外在事物并不构成约,除非内在事物与它们结合,从而通过该结合与它们作为同一个原因行动,或说与它们一起朝同一个目的行动。但它们仅仅是“立约的记号”,是为了主可以通过它们,如同通过代表形像而被记念或想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安息日和割礼被称为“立约的记号”。安息日被如此称呼,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代代遵行安息日作为永远的约。这是我和以色列人之间永远的记号。(出埃及记31:16-17)
割礼也被称为“立约的记号”,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这就是你们当守的、在我与你并你以后的种之间所立的约:你们当中的所有男子都要受割礼。你们都要割去包皮的肉,这是我与你们之间立约的记号。(创世记17:10-11)
由于同样的原因,血也被称为“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
外在宗教仪式之所以被称为“立约的记号”,主要是为了让人们可以通过它们回想起内在事物,也就是它们所表示的事物。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并没有其它目的。因此,它们也被称为记号,有助于使人们想起内在事物;例如,将主要诫命系在手上,戴在前额的做法,如摩西五经中所说的: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力量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这些话绑在手上为记号,使它们如同你两眼之间的额饰。(申命记6:5, 8; 11:13, 18)
此处“手”表示意愿,因为它表示能力,而能力是意愿的属性;“两眼之间的额饰”表示理解力;因此“记号”表示回想主要诫命或律法大纲,以便把它不断保持在意愿和思维中,也就是说,使主和爱可以存在于整个意愿和整个思维里面。这就是主,以及来自主而存在于天使中间的相爱的同在。至于这种不断同在及其性质,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1276-1277, 6849, 7926:2, 9682节)。同样,在本节,经上说:“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直到一个时代的世代;我把我的彩虹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此处不是指其它记号,而是指表明主在仁爱中同在的记号,因而是指人对主的回想或记念。至于云中的彩虹如何成为记号和记念,或说象征和提醒,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1042节)。

属天的奥秘 #3519

3519.“从那里给

3519.“从那里给我牵两只肥美的母山羊羔来”表示这良善的真理,或这良善所生的真理。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良善之真理,或良善所生的真理,如下文所述。之所以有“两只”,是因为和理性层一样,属世层里面也有属于意愿的事物和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在属世层中,属于意愿的事物是快乐,而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是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两者若要成为某种事物,就必须结合在一起。
至于“母山羊羔”表示良善之真理,或良善所生的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山羊羔”和“母山羊”的地方看出来。要知道,从真正意义上说,圣言中所提到的一切温驯、有用的牲畜都表示良善的属天事物和真理的属灵事物(参看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76, 2179, 2180, 2781, 3218节)。由于属天事物或良善各种各样,因而属灵事物或真理各种各样,所以这一种牲畜表示这一种,那一种牲畜表示那一种,也就是说,每一种牲畜都具有与众不同的含义。“羊羔”具有一种含义,“山羊羔”又具有一种含义,而“母绵羊”、“母山羊”、“公绵羊”、“公山羊”、“小公牛”或“公牛”则各具有另一种含义;“马”和“骆驼”也具有另一种含义。鸟又具有不同的含义;而海兽,如“鲸鱼”和“鱼”同样具有不同的含义。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良善和真理的属,比任何人所能数算的还要多,尽管当提到属天之物或良善,以及属灵之物或真理时,它看上去不像是由多个部分组成的任何复合体,倒像是一个单一实体。然而,这两者何等复杂,也就是它们的属何等数不胜数,可从关于天堂的阐述(3241节)看出来,大意是:天堂照着属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信之真理的属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此外,良善的每一个属和真理的每一个属都有无数的种,每一属的社群都被划分为这无数的种;而每一种又以同样的方式被划分为亚种。
良善和真理最综合的属就是献为燔祭和祭牲的动物所代表的。由于这些属彼此截然不同,所以经上明确规定了人们要献上这种动物,而不是那种动物;如在有些情况下要献上公羊羔和母羊羔,以及公山羊羔和母山羊羔;在有些情况下要献上公绵羊和母绵羊,以及公山羊;但在有些情况下要献上牛犊、小公牛和公牛;以及鸽子和斑鸠(922, 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218节)。至于“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什么,这可从献上它们的祭祀,以及圣言中的其它经文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绵羊羔”和“母羊羔”表示内在人或理性人的纯真,“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因而表示真理及其良善。
“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之真理和良善,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也与少壮狮子并绵羊在一起;小孩子要牵引它们。(以赛亚书11:6)
这论及主的国和那里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不害怕邪恶,也就是不惧怕地狱,因为他们与主同在。“绵羊羔”和“山羊羔”表示那些拥有纯真在里面的人,这些人是最安全的,故首先被提到。
当埃及一切头生的都被击杀时,百姓被吩咐要杀一只无残疾的公羊羔,从羊群、绵羊羔或山羊羔里取,并取点血涂在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免得毁灭者以灾殃击杀他们(出埃及记12:5, 7, 13)。“埃及头生的”表示被灭绝的爱与仁之良善(3325节);“绵羊羔”和“山羊羔”是指纯真的状态;那些处于这些状态的人是安全的,不受邪恶伤害。事实上,天上的所有人都通过纯真的状态而受到主的保护。这种保护由杀绵羊羔或山羊羔,并将血涂在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来代表。
当耶和华通过一位天使向人显现时,这人要献上一只“母山羊羔”,免得死亡,如基甸在看到祂时所行的(士师记6:19),玛挪亚也是(士师记13:15-16, 19)。他们之所以要向上一只山羊羔,是因为耶和华或主无法向任何人显现,甚至无法向天使显现,除非祂所显现给的那个人处于纯真的状态。因此,主一同在,人就被带入纯真的状态,因为主通过纯真进入,甚至对天上的天使来说也是如此。鉴于这个原因,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有些纯真,正如主在福音书中所说的(马太福音18:3; 马可福音10:15; 路加福音18:17)。当耶和华显现时,人们以为若不献上这样的燔祭,自己就会死,这一点可见于士师记(13:22-23)。
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纯真本身(参看2736节),所以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习俗:男人要带着一只母山羊羔去见他的妻子,如我们所读到的参孙(士师记15:1),以及与他玛同寝时的犹大(创世记38:17, 20, 23)。“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纯真,这一点也可从赎愆祭清楚看出来,一个人若误犯了罪,就要献赎愆祭(利未记1:10; 4:28; 5:6)。误犯的罪就是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无知之罪。这一点同样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神性条例清楚看出来:
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家中。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埃及记23:19; 34:26)
此处“地里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的家中”表示童年初期或婴孩时期的纯真状态;“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表示他们不可毁灭童年初期或婴孩的纯真。这就是它们的含义,所以在这两处经文中,这个条例紧随那个条例而来。从字义上看,它们似乎完全不同;但从内义上看,它们却连贯在一起。
如前所述,“山羊羔”和“母山羊”表示纯真,所以经上还吩咐要用母山羊毛织帐幕以上的幔子(出埃及记25:4; 26:7; 35:5, 6, 23, 26; 36:14),以表明其中所代表的一切圣物都从纯真获得它们的本质。“母山羊毛”表示存在于无知中的纯真的最末或最外层,就是诸如存在于外邦人当中的那种;“帐幕的幔子”在内义上就表示外邦人。由此明显可知,雅各的母亲利百加吩咐雅各去牵的“两只肥美的母山羊羔”所表示的良善之真理,或良善所生的真理是什么,又具有什么性质,即:它们是属于纯真,或童年初期或婴孩的真理,也由以扫要带到他父亲以撒那里的事物来表示,如前所述(3501, 3508节)。事实上,它们不是这些真理,而是最初看似是。正因如此,雅各利用它们来冒充以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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