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4

174.然后,我与陪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属天的奥秘 #1326

1326.“因此,祂

1326.“因此,祂给那城起名叫巴别”表示这种敬拜,也就是“巴别”所表示的那种敬拜,这从目前关于敬拜所说的清楚可知,也就是说,这种敬拜内在包含自我之爱,因而包含一切污秽和亵渎的事物。自我之爱无非是人的自我,从前面关于自我的说明(210, 215节)可以看出它何等污秽、亵渎。一切邪恶都是从自我之爱(philautia),也就是对自己的爱或人的自我流出的,如仇恨、报复、残忍、通奸、欺骗、虚伪、不敬神。因此,当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存在于敬拜中时,这些邪恶也存在于其中,只是在数量和种类上的不同取决于自我之爱所产生的影响的数量和种类。这就是敬拜中的一切亵渎的起源。事实上,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越将自己引入敬拜,内在敬拜就越退离,或变得不存在。内在敬拜在于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承认;但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越接近或侵入,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承认就越离开或消失。神圣永远不能与亵渎共存,就像天堂不能与地狱共存那样,而是一个必离开另一个。这就是存在于主国度中的状态和秩序。这就是为何那些其敬拜被称为“巴比伦”的人当中没有内在敬拜;相反,他们敬拜某种死亡、甚至内在如死尸般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包含这种内在之物在里面的外在敬拜是什么样子。
这种敬拜就是“巴比伦”,这一点从圣言中描述巴比伦的各个地方清楚可知,如在但以理书,对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梦见的雕像是这样描述的:它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这表示真正的敬拜最终沦落为被称为“巴比伦”的那种敬拜,所以一块从岩石中切下来的石头砸碎了铁、铜、泥、银和金(但以理书2:31-33, 44, 45)。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所立,并且他们所拜的金像没有别的意思(但以理书3章)。这也适用于对巴比伦王及其贵胄的描述,他们用从耶路撒冷神殿掠来的金器饮酒,赞美金、银、铜、铁、石所造的神,因此墙上显出字来(但以理书5章);这同样适用于对玛代人大利乌的描述,他命令要崇拜他而不是神(但以理书6章);还适用于但以理梦见的四兽(但以理书7章),以及约翰在启示录所描述的兽和巴比伦。
所表示和代表的是这种敬拜,这不仅从但以理书和启示录,还可从先知书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他们的脸是火焰的脸。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夜鸮(暂译,Tziim或tsiyim)卧在那里,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暂译,ochim);猫头鹰的众女住在那里,萨蒂尔(古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羊神)在那里跳舞,鸮鸟(暂译,iyim或iim)必在它宫中回应,龙或蛇必在它玩乐的厅堂内吼叫。(以赛亚书13:8, 10, 21-22)
这论及巴比伦,这种敬拜的内在被描述为“火焰的脸”,也就是恶欲;“都不发光”的“众星”,也就是信之诸真理;“变黑暗”的“日头”,也就是神圣的爱;“不放光”的“月亮”,也就是信之真理;“夜鸮(暂译,Tziim或tsiyim)”、“鸱鸮(ochim)”、“猫头鹰的众女”、“萨蒂尔(古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羊神)”和“龙或蛇”,它们是其敬拜的内层;因为这些事物属于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这也是为何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启示录17:5);以及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牢狱,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牢狱(启示录18:2)。从这些地方明显可知,当有这类事物在里面时,信之良善或真理不可能在那里;这类事物进入到何等程度,作为情感对象的良善和信之真理就离开到何等程度。在以赛亚书(21:9),它们还被称为“巴比伦的神像”。
在这种敬拜里面的,正是自我之爱或人的自我,或说,它就是自我崇拜,这一点在以赛亚书是很明显的:
你必向巴比伦王预言这诗歌: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抛下地狱。(以赛亚书14:4, 13-14, 15)
此处很明显,“巴比伦”是指想要被拜为神的人,也就是说,这是自我崇拜。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的处女啊,下来坐在尘埃;迦勒底的女儿啊,坐在地上吧,没有宝座了;你倚靠自己的恶行,说,无人看见我。你的智慧你的知识把你引入歧途;你心里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以赛亚书47:1, 10)
耶利米书:
看哪,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山,我与你反对;我必向你伸手,将你从岩石滚下去,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比伦虽爬上诸天,虽使她坚固的高处更坚固,但必有行荒废的从我这里到她那里。(耶利米书51:25, 53)
这段经文再次表明,“巴比伦”是指自我崇拜。
耶利米书描述了这种人没有真理之光,只有完全的黑暗;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信之真理:
耶和华论巴比伦和迦勒底人之地所说的话。因有一民族从北方上来攻击她,使她的地荒凉,无人居住,连人带牲畜都四散走光。(耶利米书50:1, 3)
“北方”表示黑暗,或真理的缺乏;“无人和牲畜”表示良善的缺乏。关于巴比伦的详情,可参看下文(11:28;1368节),那里论述了迦勒底。
注:Tziim或tsiyim,ochim,iyim或iim,其含义不确定,史威登堡认为它们是某种鸟。

属天的奥秘 #3812

3812.“拉班对他

3812.“拉班对他说,你实在是我的骨肉”表在真理上和良善上的结合。这从“你实在是我的骨肉”的含义清楚可知,“你实在是我的骨肉”是指结合。当提到属于同一家庭,或同宗族,或有某种关系的人时,古人习惯说“我的骨,我的肉”(参看157节);这就为何这句话表示结合。它表示在真理上和良善上的结合,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结合都通过它们实现,一切属世的结合都与它们相关。此外,“骨和肉”表示人的自我:“骨”表示其认知的自我,“肉”表示其意愿的自我。因此,“骨”表示真理上的自我,因为真理属于认知;而“肉”表示良善上的自我,因为良善属于意愿(148, 149节)。、
关于人的自我,一般来说,自我有两种:一种是地狱的自我,一种是天堂的自我。地狱的自我是人从地狱那里所获得的,而天堂的自我是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因为一切邪恶和由此衍生的一切虚假,都是从地狱流入的;而一切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一切真理都是从主流入的。人们通过信之教义都知道这一点,但几乎不到百万分之一的人相信。因此,人将从地狱所流入的邪恶归给自己,变成自己的,从主所流入的良善打动不了他,因而可以说无法在他里面占据一席之地。人之所以不相信邪恶自地狱流入,良善自主流入,是因为他被自我之爱主宰了;这爱自带这种不信,并且当此人被告知一切事物从其它某个地方流入到他里面时,这爱甚至会勃然大怒。故这就是为何人的整个自我无非是恶的原因(参看210, 215, 694, 731, 874-876, 987, 1023, 1044, 1047节)。但当人被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不是被自我之爱所主宰时,他就会相信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主;因为这爱自带这种信仰。因此,人从主接受天堂的自我(参看155, 164, 731, 1023, 1044, 1937, 1947, 2882, 2883, 2891)。
在这两种意义上,该自我由“骨和肉”来表示。所以,在圣言中,“骨”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肉”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骨”的这种含义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也必时常引导你,在干旱之地,使你的灵魂满足,骨头强壮;你必像有水浇灌的园子。(以赛亚书58:11)
“使骨头强壮”表给认知的自我带来生命,也就是以聪明启示它。因此,经上说“你必像有水浇灌的园子”,“园子”表示聪明(参看100, 108, 1588节)。又:
那时,你们要看见,心中快乐,你们的骨头必得滋润,像嫩草一样。(以赛亚书66:14)
“骨头必得滋润,像嫩草一样”具有同样的含义。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纯净、比奶更白;他们的骨头比红宝玉更红,像光润的蓝宝石一样;他们的面貌比黑色更黑,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他们的皮肤紧贴骨头,枯干如同槁木。(耶利米哀歌4:7-8)
“拿细耳人”表属天之人(3301节)。“比雪纯净、比奶更白”表他拥有属天真理。由于这真理源自善之爱,故经上说“他们的骨头比红宝玉更红”。“纯净”和“白”论及真理(3301节),“红”论及良善(3300节),“红宝石”论及源自良善的真理(114节)。“他们的皮肤紧贴骨头”描述了爱之属天事物的一种变化状态,即骨头上没有肉,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因为那时,一切真理都变得像皮包骨,“枯干如同槁木”。
以西结书:
要向这叛逆之家设比喻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安上一口锅,放好了,就倒水在锅里;将肉块,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头把锅装满;取羊群中最好的,锅底下还有骨头的炉子,把骨头煮在锅中。(以西结书24:3-5,10)
“锅”表向良善与真理所施的暴力,这就为何它被称为“流人血的城”(24:6)。“将肉块,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是指肉,肉表示良善。装满锅的“美好的骨头”表真理,“骨头的炉子”表对真理的情感。“把骨头煮在锅中”表向真理所施的暴力。谁都能看出,这个比喻隐藏着神性奥秘,这些奥秘绝不可能为人所知,除非知道“锅”、“肉块”、“腿和肩”、“美好的骨头”、“骨头的炉子”和“煮”在内义上是什么意思。弥迦书:
你们不当知道公平吗?你们恶善好恶,从他们身上剥皮,从他们骨头上剔肉。吃我民的肉,剥他们的皮,打折他们的骨头,分成块子像要下锅,又像釜中的肉。(弥迦书3:1-3)
此处的含义也一样。
以西结书:
他以耶和华的灵带我出去,将我放在峡谷中,这峡谷遍满骸骨。他对我说,这些骸骨能活过来吗?他又对我说,你向这些骸骨发预言,对它们说,枯干的骸骨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对这些骸骨如此说:看哪,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必给你们加上筋,使你们长肉,又将皮遮蔽你们,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正说预言的时候,骸骨全都聚起来,一骨对一骨。我观看,看哪,骸骨上面有筋,长了肉,又有皮包在上头;只是它们里面还没有气息,气息进入骸骨,它们便活了,并且用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7:1, 3-8, 10)
这总体上论及外邦人当中教会的重新建立,具体地论及个体的重生。“枯干的骸骨”表认知的自我,这自我在从主接受良善的生命之前,是没有生命的;但良善的生命使它活过来,或带给它生命。主使骸骨上面所长的肉是指意愿的自我,这自我被称为天堂或属天的自我,因而这肉表示良善。“灵”表主的生命,当这灵流入人的良善,也就是他在自己看来似乎出于其自我所意愿和所行的良善时,在这种情况下,这良善就活过来了,真理也通过这良善活过来了;于是从枯干的骸骨中便造出一个人来。
诗篇:
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变得像蜡,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在他们中间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篇22:14,17-18)
这论及主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试探;神性真理是主自己的,故被称为“我的骨头”;神性良善也是主自己的,故被称为“我心”。因为“心”表良善(参看3313, 3635节)。由于“骨头”表这些真理,所以数骨头表示想要通过推理和虚假驱散它们,因此经上紧接着说“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因为“外衣”也表真理,不过是更外在的那种(297, 1073, 2576节)。“分外衣,为里衣拈阄”的含义和马太福音(27:35)中的一样。又:
我的灵魂必因耶和华快乐,因祂的救恩高兴。我的骨头都要说,谁能像你?(诗篇35:9-10)
显然,就属灵之义而言,“骨头”表认知的自我。又:
求你使我听到欢喜快乐,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诗篇51:8)
“使你所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表示试探之后藉着真理的重造。
由于“骨头”表示认知的自我,或真理方面的自我,并且就至高意义而言,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主的自我,故经上要求在逾越节,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应当在一个房子里吃,不可把一点肉从房子里带到外头去。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埃及记12:46)
另一处:
一点不可留到早晨,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民数记9:12)
就至高意义而言,“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表示不可向神性真理施暴;就代表意义而言,表示不可向与任何良善相联的真理施暴;因为良善的性质和良善的形式都取决于真理,真理是良善的支撑,如同骨头是肉的支撑。
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使死人复活。这一事实由被抛在以利沙的坟墓里,一碰着以利沙的骸骨就复活站起来的那人来代表(列王纪下13:21)。以利沙代表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2762节)。“骨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自我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到那时,他们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从坟墓中取出来,抛散在日头、月亮,和天上的万象之下,就是他们从前所喜爱、所事奉的。(耶利米书8:1-2)
以西结书:
我也要将以色列人的尸首放在他们的偶像面前,将你们的骸骨抛散在你们祭坛的四围。(以西结书6:5)
摩西五经:
神领他出埃及,他似乎有野牛之力。他要吞吃做他敌人的列族,折断他们的骨头,用箭射透他们。(民数记24:8)
列王纪:
约西亚王又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将人的骨头充满了那地方。他将坟墓里的骸骨取出来,烧在坛上,污秽了坛;又将那里邱坛的祭司都杀在坛上,并在坛上烧人的骨头。(列王纪下23:14, 16, 20)
摩西五经:
凡在田野的地面上碰过被刀剑杀的,或是死人,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的灵魂,就要七天不洁净。(民数记 19:16, 18)
由于“骨头”表虚假,“坟墓”表包含它们的邪恶,而伪善或假善就是表面看似良善,内在却因虚假和亵渎的事物而腐烂的邪恶,故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文士和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邪恶。(马太福音23:27-28)
由上述经文明显可知,“骨头”表示认知的自我,无论是真理方面的还是虚假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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