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 210, 215, 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 [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 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1327.“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了全地的语言”表示这个古教会的状态,即:内在敬拜开始消失。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此处经上说的是“全地的语言”,而不像前面(11:7)那样说的是那些开始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之人的语言。“全地面”表示教会的状态,因为“地”是指教会,如前所示(662, 1066节)。关于大洪水后的教会,情况是这样:圣言特别提到了三个教会,即:以挪亚命名的第一个古教会;以希伯命名的第二个古教会;以雅各命名,后来以犹大和以色列命名的第三个古教会。
被称为挪亚的第一个古教会是这样:该教会可以说是随后的教会之母;和通常众教会起初的情况一样,它比继它之后的教会更无瑕疵、清白无邪,这一点也可从本章第1节(11:1)清楚看出来,那里说它有一种语言,即有一种教义;也就是说,所有教会成员都视仁爱为本质。但随着时间推移,和其它教会一样,这第一个古教会也开始衰落,主要是因为许多人开始将敬拜转到自己身上,以便他们可以凌驾于他人之上,这一点从第4节(11:4)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我们要为自己立名”。在教会中,这种人不可避免地就像某种发酵剂,或引发火灾的火把。当亵渎神圣之物的危险因此一触即发(参看571, 582节)时,按照主的旨意,该教会的状态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它的内在敬拜消失了,而它的外在敬拜保留下来,这在此由“耶和华变乱了全地的语言”来表示。由此也清楚可知,被称为“巴别”的这种敬拜在第一个古教会中并不盛行,而是盛行于随后的教会,那时,人们开始被拜为神,尤其在他们死后。这就是如此多的异教神明的起源。
之所以允许内在敬拜消失,外在敬拜保留,是为了防止神圣之物遭到亵渎。因为亵渎神圣之物伴随着永恒的诅咒。除了拥有信之知识或认知,也承认它们的人外,没有人能亵渎神圣之物。凡没有信之知识或认知的人都不能承认它们,更不能亵渎它们。能被亵渎的是内在事物,因为神圣之物居于内在事物,而非外在事物。这种情况类似于一个人虽作了恶,却没有恶意。他所作的恶不能归咎于他,就像不能归咎于一个并非故意作恶的人或缺乏理性的人一样。因此,凡不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却仍有外在敬拜的人,都不能亵渎属于永生的事物,因为他不相信永生的存在。而那些既知道又承认它的人就不同了。
这也是为何宁可允许一个人沉浸在欲望和快乐中,从而与内在事物隔离开来,也不允许他进入对内在事物的认识和承认,从而亵渎它们。由于这个原因,今天的犹太人被允许沉浸在贪婪中,以这种方式防止他们承认内在事物,因为他们就是那种若承认它们,必会亵渎之的人。没有什么比贪婪更能将一个人与内在事物隔离开来的了,因为贪婪是最低级的世俗欲望。这同样适用于教会之内的许多人,也适用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尽管后者,即外邦人是所有人中最不能亵渎的。这就是为何此处说“耶和华变乱了全地的语言”,这也是为何这句话表示教会的状态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它的敬拜变得外在,没有任何内在敬拜在里面。
以色列人和后来的犹太人被掳,囚禁在巴比伦就代表并表示这种情形。对此,耶利米书上是这样写的:
无论哪一族哪一国,不服侍这巴比伦王,也不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王的轭下,我必用剑、饥荒、瘟疫刑罚这民族,直到我藉他的手将他们完全消灭。(耶利米书27:8)
“服侍巴比伦王,把颈项放在他的轭下”是指被完全剥夺对信之良善和真理的认识和承认,由此被剥夺内在敬拜。
这一点在耶利米书的其它地方更为明显:
耶和华对住在这城里的一切百姓,就是未曾与你们一同被掳的弟兄如此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使他们像令人作呕的无花果。(耶利米书29:16-17)
“住在这城里,不去巴比伦王那里”代表和表示那些拥有内在事物或信之真理的知识,却亵渎它们的人。论到这种人,经上说祂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也就是对亵渎的各种惩罚,使他们“像令人作呕的无花果”。
“巴别或巴比伦”表示那些剥夺他人认识并承认真理的一切能力的人。这一点也由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来代表和表示:
我必将犹大人全都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他要将他们掳到巴比伦去,用剑击杀他们。并且我要将这城中的一切财富和劳碌得来的,并一切宝物,以及犹大列王所有的珍宝,都交在他们仇敌的手中,仇敌要掠夺它们,带走它们。(耶利米书20:4-5)
此处“一切财富和劳碌得来的,并一切宝物,以及犹大列王所有的珍宝”在内义上表示信的知识或认知。
又:
我必召巴比伦王与北方的众宗族来攻击这地和这地的居民,并四围一切的民族。我要将他们尽行灭绝,使他们成为一片废墟,一阵嘘声和永久的荒地。这全地必成为一片荒地。(耶利米书25:9, 11)
此处“巴比伦(即巴别)”用来描述信的内层事物,或内在敬拜的荒废。事实上,如前所示(1321, 1326:6节),凡崇拜自我的人都没有信之真理。这种人摧毁、荒废和囚禁一切真实事物。这就是为何巴比伦也被称为“行毁灭的山”(耶利米书51:25)。关于巴比伦的详情,可参看前文(1182节)。
1594.“他们,就是人与他的弟兄,便分离了”表示这些事物导致分离,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前面(13:8;1578节)已经说明“为弟兄的人”表示什么,即表示结合;因此,“人与他的弟兄分离”表示分离。人并不知道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其原因有很多:一个是他没有意识到,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另一个是他没有意识到,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是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造成了这种分离;对世界的爱及其欲望也造成分离,只是不如爱自己。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或即便听说也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是因为他的生活就沉浸在肉体和感官事物中,这些事物永远看不到任何内层之物;内层事物能看到外层之物,但外层事物却无法看到内层之物。以视觉为例:内在视觉能看到何为外在视觉,而外在视觉却看不到何为内在视觉。或以理解力和理性为例:理解力和理性能感知何为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及其性质,反过来却不行。人没有意识到或不相信内在人的存在,其进一步的原因是,他不相信死亡时与肉体分离的灵的存在,几乎不相信被称为灵魂的内在生命的存在。事实上,当感官肉体人思想与肉体分离的灵时,他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他将肉体视为生命的居所,并从以下事实确认这种观念,即:动物也有生命,但死后却没有继续活着,此外还有其它许多考虑。这一切都是他活在肉体和感官事物中的结果;就本身而言,这种生活与动物的生活差不多。唯一区别在于,人能思考并推理凡他所遇到的事;但他甚至不去反思这种动物所不具备,或说将他置于动物之上的能力。然而,这并不是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的主要原因,因为大多数人都屈服于这种不信,学识渊博的人比简单人更甚。造成这种分离的主要原因是爱自己;爱世界也造成分离,但不如爱自己。人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他的生活缺乏仁爱;当他的生活缺乏仁爱时,他怎能看到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的生活如此违背天堂之爱呢?此外,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里面还有一种产生快乐的燃烧火焰,这种快乐如此触动一个人的生命,以至于他几乎不相信它并不构成永恒的幸福本身。因此,许多人也认为永恒的幸福在于肉身生活结束后成为大的,被其他人,甚至被天使服侍;而他们自己却不愿服侍任何人,除非为了隐藏的动机,即服侍他们自己。在这种时候,他们声称他们只愿服侍主是一个谎言,因为那些以爱自己为动机的人甚至想要主也服侍他们,并且这种事越不发生,他们就越退离。因此,他们心里怀有成为主人自己并统治整个宇宙的渴望。当大多数人,甚至所有人都是这个样时,不难想象这将是一种怎样的统治!这岂不是地狱的统治?因为在地狱,每个人都爱自己胜过他人。这就是隐藏在爱自己里面的东西,或说是爱自己的内在特征。由此可见爱自己是何性质,我们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这一点,即:它里面隐藏着对所有不像奴隶那样顺服它之人的仇恨。它因隐藏着仇恨,故也隐藏着报复、残忍、欺骗和其它许多难以启齿的邪恶。然而,相爱是唯一的天堂之爱。相爱在于一个人不仅说,还承认并相信他完全不配,是卑鄙污秽的东西,主以其无限怜悯不断把他从地狱拉回并扣留,尽管他总是试图,甚至渴望一头扎进地狱。他之所以需要承认并相信这一点,是因为这是真的。不是主或天使为了获得他的臣服而想叫他承认并相信这一点,而是为了防止他高抬自己,或因骄傲而膨胀,尽管他本来就是这样。这就像听到粪便自称是纯金,或粪堆上的苍蝇自称是天堂鸟。因此,一个人越承认并相信自己本来的样子,就越退离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并憎恶自己。他越这样做,就越从主接受天堂之爱,也就是相爱;这爱就在于愿意服侍所有人。他们就是“最小的”所指的人,这些人在主的国里会成为最大的(参看马太福音20:26-28; 路加福音9:46-48)。这些考虑表明是什么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主要是对自己的爱;而将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在一起的,主要是相爱;这爱永远不可能获得,除非对自己的爱退离,因为两者是完全对立的。内在人仅仅是相爱。人的灵本身或灵魂是死后活着的内层人。它是器官性的,因为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它就与肉体结合。这内层人,也就是他的灵魂或灵,不是内在人(译注:内在人英文是internal man;内层人英文是 interior man);但当内层人有相爱在里面时,这内在人就在这内层人里面。属于内在人的事物是主的,以至于可以说内在人就是主。但只要一位天使或一个世人过着相爱的生活,主就会赐予他天堂的自我,以致他只感觉他凭自己行善,所以内在人被归于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然而,那些彼此相爱的人都承认并相信一切良善和真理都不是他们的,而是主的。他们承认并相信他们爱人如己的能力(尤其如果他们像天使,他们爱人胜己的能力)是主的恩赐;他们越不承认这恩赐是主的,就越远离这恩赐及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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