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1453.至于“伯特利朝向大海(即在西边),艾在东边”表示祂的状态仍是模糊的,也就是说,就属天和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而言是模糊的;因为获得属天事物是一回事,获得属天事物的知识或认知是另一回事。婴儿和孩子比成年人更沉浸于属天事物,因为他们拥有对父母的爱,与同龄人彼此相爱,还拥有纯真。而另一方面,成年人比婴儿和孩子更热衷于属天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尽管大多数成年人没有表现出爱的属天事物。在人被教导爱与信的事之前,就知识或认知而言,他处于一种模糊的状态。这种状态在此被描述为“伯特利朝向大海(即在西边),也就是朝西,艾在东边”。如前所述(1451节),“伯特利”表示属天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但“艾”表示世俗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当属天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处于模糊朦胧的状态时,经上就说它们在“西边”,因为在圣言中,“西”表示模糊朦胧之物。而当世俗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处于清晰明亮的状态时,经上就说它们在“东边”,因为东方比西方更清晰明亮。无需证明西方和东方具有这些含义,因为谁都能看出这一点,无需证据。
“伯特利”表示属天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伯特利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如在创世记13章,经上说:
亚伯兰从南方按着他的行程走,直到伯特利,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间,就是一开始支搭帐棚的地方,也是他在那里起先筑坛的地方。(创世记13:3-4)
此处“从南方按着他的行程走,直到伯特利”表示进入知识或认知之光,这就是为何此处没有说“伯特利在西边,艾在东边”。当雅各看见天梯时,他说:
这不是别的,乃是神的家,也是天的门;他就给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创世记28:17, 19)
此处“伯特利”同样表示属天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因为当一个人到达作为知识或认知存在的属天事物时,他便是“伯特利”,也就是“神的家”和“天的门”。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通过属灵和属天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被引入重生的过程;但当他完成重生时,这种引入就完成了,并且这时,作为知识或认知存在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就变成他的了。后来:
神对雅各说,起来,上伯特利去,住在那里;要在那里筑一座坛给向你显现的神。(创世记35:1, 6-7)
此处“伯特利”同样表示知识或认知。
耶和华的约柜在伯特利,并且以色列人到那里求问耶和华(士师记20:18, 26-27; 撒母耳记上7:16; 10:3)具有类似含义;亚述王吩咐从撒玛利亚掳来的祭司回去一个,使他住在伯特利,指教他们怎样敬畏耶和华(列王纪下17:27-28)也是如此。阿摩司书:
亚玛谢又对阿摩司说,先见啊,走吧!逃回犹大地去,在那里吃饭,在那里说预言,却不要在伯特利再说预言,因为这是王的圣所,这是王的家。(阿摩司书7:12-13)
耶罗波安亵渎伯特利后(列王纪上12:32; 13:1-8; 列王纪下23:15),伯特利就拥有一个相反的代表(参看何西阿书10:15; 阿摩司书3:14-15; 5:5-7)。至于“艾”表示世俗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这也可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得以证实(参看约书亚记7:2; 8:1-28; 耶利米书49:3-4)。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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