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 210, 215, 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 [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 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2723.关于别是巴。“别是巴”表示教义的状态和性质,即:它是与纯人类理性观念联合的神性教义。这一点从21:22-33的整个思路(参看2613, 2614节),以及原文中“起誓的井”和“七井”这些词本身的含义清楚可知。“井”表示信之教义(2702, 2720节),“起誓”表示结合(2720节);“起誓所立的约”也表示结合(1996, 2003, 2021, 2037节);“七”表示神圣之物,因而表示神性(395, 433, 716, 881节)。由此明显可知,“别是巴”表示本身为神性的教义,连同与它联合的纯人类理性观念或表象。
亚伯拉罕的话清楚表明,这就是“别是巴”之名的由来:
你要从我手里受这七只母羊羔,好为我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所以他称那地方为别是巴,因为他们二人在那里起了誓。他们在别是巴立了约。(创世记21:30-32)
以撒的话也表明这一点:
那一天,以撒的仆人来,将他们挖井的事告诉他,对他说,我们找到水了。他就给那井起名叫示巴(“起誓”和“七”),因此那城名叫别是巴,直到今日。(创世记26:32-33)
这段经文也论及与亚比米勒有争竞的井,并与他所立的约;“别是巴”表示再次与信之教义联合的纯人类理性观念;由于它们再次被联合,教义以这种方式变得适合人类理解,所以它被称为“城”,因为“城”是指整体上的教义(可参看402, 2268, 2450, 2451节)。此外,出现在其它地方(如创世记22:19; 26:22-23; 28:10; 46:1, 5; 约书亚记15:28; 19:1-2; 撒母耳记上8:2; 列王纪上19:3)的别是巴在内义上具有类似含义;它也以反面意义出现在阿摩司书(5:5; 8:13-14)。
经上以“从但到别是巴”来描述的迦南地的整个范围,在内义上就表示教义所教导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整个范围,因为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以及祂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义所教导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如士师记:
于是以色列众人都出来,从但到别是巴,会众都聚集起来如同一人。(士师记20:1)
撒母耳记上:
从但到别是巴的全以色列。(撒母耳记上3:20)
撒母耳记下:
把国度从扫罗家转出去,建立大卫的宝座,治理以色列和犹大,从但直到别是巴。(撒母耳记下3:10)
又:
户筛对押沙龙说,不如将全以色列,从但直到别是巴,都聚集起来。(撒母耳记下17:11)
又:
大卫吩咐约押走遍以色列众支派,从但直到别是巴。(撒母耳记下24:2, 7)
又:
从但直到别是巴,百姓死了七万人。(撒母耳记下24:15)
列王纪:
所罗门所有的日子,从但到别是巴的犹大在自己的葡萄树下和自己的无花果树下居住。(列王纪上4:25)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 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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