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 210, 215, 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 [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 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3342.事实上,当灵人和天使说话时,他们也使用代表。他们利用奇妙的光影变化,将他们的想法或观念活生生地呈现在与他们交谈的那个人的内在视觉和外在视觉面前,并通过适当改变他的情感状态而巧妙地灌输这些想法或观念。出现在这种言语中的代表不同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2987-3003, 3213-3227, 3337-3341节),而是随着所表达的想法或观念而毫不迟延地瞬间产生。它们就像某种事物正在被详尽地描述,同时又以一种可见的形像呈现在眼前。说来奇妙,一切属灵事物本身,无论是什么,都能通过远远超出世人理解的各种不同形像以代表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些形像包含对真理的感知,甚至包含更内在的对良善的感知在里面。
这类事物也存在于世人里面,因为世人是披着肉身的灵。这从以事实明显看出来:耳朵所感知到的一切话语都朝内层上升,并转化为与视觉形像差不多的观念或形式,又从这些视觉形像转化为概念性的观念或理性观点,一个人便以这种方式感知到这些话语的意义。凡适当反思这些事的人都能从中知道,他有一个灵在自己里面,这灵就是他的内在人;还能知道与肉体分离之后,他就具有这种说话能力,或说他的灵就能以代表的形式说话,因为活在世上时,他就具有这种能力,只是由于尘世、肉体和世俗事物所产生的模糊,甚至黑暗,这种能力没有向他显明。
1047.“我使云遮盖地的时候”表示当仁之信因人自我的意愿部分而未出现的时候。这从刚才关于“地”,即人之自我的意愿部分的阐述清楚可知;这意愿部分具有这种性质:它不断将模糊或虚假引入理解力部分,这就是“云遮盖”,也是一切虚假的源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属于人之意愿的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无非是仇恨。因为人有多爱自己,就有多恨邻舍。由于这些爱与天堂之爱如此相悖,所以诸如违背相爱的那类事物必然不断从它们那里流入。理解力部分中的这一切事物都是虚假,那里的一切模糊和昏暗都是从这些虚假中产生的。虚假遮蔽真理,犹如乌云遮蔽阳光。由于虚假与真理就像黑暗与光明那样无法共存,所以明显可知,一个会随着另一个的到来而离去。这种情形会交替发生,故此处说“我使云遮盖地的时候”,也就是说,当仁之信,或真理及其衍生的良善未出现,尤其良善及其衍生的真理未出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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