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4

174.然后,我与陪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属天的奥秘 #3901

3901.教会的最后

3901.教会的最后状态之所以好比聚在“尸首”或“躯体”上的“鹰”,是因为“鹰”表示人的理性事物。当论及良善时,“鹰”表示真正的理性事物;但当论及邪恶时,“鹰”表示虚假的理性事物或推理。“鸟”一般表示人的思维,无论正面意义上还是反面意义上(40, 745, 776, 866, 991, 3219节);每一种都有某种特定含义。老鹰因飞得很高,且眼睛锐利,故表示理性事物。这种含义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我们从中引用下列经文。首先引用它们表示真正理性事物的经文,摩西五经:
耶和华遇见在旷野之地,在空旷、咆哮、荒凉之地寻见祂的人;就环绕他、教导他、保护他,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又如鹰搅动巢窝,在雏鹰上面飞翔, 展开双翅接住雏鹰,背在两翼之上。(申命记32:10-11)
此处描述并被比作“鹰”的,就是信之真理与良善上的教导。直到人变得理性并属灵的这一实际过程就包含在这段描述和比喻中。圣言中所作的一切比喻都是借助有意义的符号,此处则借助表示理性的“鹰”。
又:
耶和华对摩西说,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把你们带来归我。(出埃及记19:3, 4)
此处所表相同。以赛亚书:
那等候耶和华的,必重新得力;他们必如鹰展翅上腾;他们奔跑却不困倦,行走却不疲乏。(以赛亚书40:31)
“重新得力”是指在意愿良善方面的成长;“如鹰展翅上腾”是指在理解真理、因而在理性方面的成长。此处和别处一样,也是用双重表述来阐述主题,其中一种表述涉及属于意愿的良善,第二种表述则涉及属于理解力的真理。“奔跑却不困倦,行走却不疲乏”同样是双重表述。
以西结书:
你要向以色列家设比喻,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有一大鹰,翎毛长,羽毛丰满,色彩缤纷,来到黎巴嫩,将香柏树梢拧去。他把它带到贸易之地,放在香料商人的城中。它抽芽生长,成了一棵蔓延的葡萄树。又有一大鹰,翅膀大,羽毛丰满,看哪,葡萄树从肥田中栽种它的苗圃向这鹰伸出根来,长出枝子,好得多水浇灌它。但它必荒废。祂差遣使者往埃及去,要他们给他马匹和多民。(以西结书17:2-9, 15)
首先提到的“鹰”表示由神性所启示的理性;第二处提到的“鹰”表示源于人自我的理性,后来通过基于感官经验和记忆知识的推理而变得败坏。“埃及”表示记忆知识(参看1164, 1165, 1186, 1462节),“马”表示由所有这一切产生的理解力(2761-2762, 3217节)。
但以理书:
但以理的异象。有四个大兽从海中上来,彼此各不相同。头一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我一直在观看它,直至它的翅膀被拔去,它从地上被扶起,用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但以理书 7:3, 4)
此处“有鹰翅膀的狮子”描述的是教会的第一个状态,“鹰的翅膀”在此表示源于人自我的理性事物。当这些被除去后,源于神性的理性事物和意愿的渴望就被赋予它。这些由鹰“从地上被扶起,用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来表示。
以西结书对四活物,或基路伯脸面形像的描述:
四个各有人的脸,右面各有狮子的脸;四个左面各有牛的脸;四个各有鹰的脸。(以西结书1:10)
它们的轮子被称为基耳加耳(旋转的轮子),每一个基路伯各有四脸:
第一张脸是基路伯的脸,第二张脸是人的脸,第三张脸是狮子的脸,第四张脸是鹰的脸。(以西结书10:13-14)
启示录:
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长满了眼睛;第一个活物像狮子,第二个活物像牛犊,第三个活物有脸面像人,第四个活物像飞鹰。(启示录4:6-7)
显然,所看到这些活物表示神性奥秘;因此,它们脸面的形像也表示神性奥秘。至于具体是指哪种奥秘不得而知,除非知道“狮子”、“牛犊”、“人”和“鹰”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什么。很明显,“鹰脸”表示小心谨慎,因而表示天命(Providence);因为在以西结书,活物所代表的基路伯表示主的天命(Providence of the Lord),免得人凭自己和自己的理性进入信的秘密(参看308节)。这也表明,当论及人时,“鹰”在内在意义上是指理性。它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老鹰飞得很高,并从高处对下面的事物拥有广阔的视野。
约伯记:
鹰隼飞翔,展开翅膀向南,岂是借你的智慧吗?大鹰上腾,在高处搭窝,岂是听你的吩咐吗?(约伯记39:26, 27)
显然,此处“大鹰”表示推理,推理是聪明(intelligence)的属性。这就是古教会“鹰”的含义,因为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参看3540节末尾)。那个时期几乎所有著作都是用有意义的符号来写的;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些有意义的符号被彻底遗忘了,以致人们甚至不知道“鸟”一般表示思维,尽管它们在圣言如此频繁地被提及,并且在那些地方明显表示不同于鸟类的某种事物。
“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并非真正、因而虚假的理性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耶和华要从远方地极带来一个民族,如鹰飞来攻击你,这民族的言语,你听不懂,这民族铁面无情。(申命记28:49-50)
耶利米书:
看哪!他必如云上来,他的战车如旋风;他的马匹比鹰更快。我们有祸了!我们败落了!(耶利米书4:13)
同一先知书:
你这住在石缝中、盘据在山顶的啊,你的傲慢,你心中的狂傲欺骗了你;你虽如老鹰高高搭窝,我却从那里拉下你来。看哪,他必上腾,如鹰飞起,在波斯拉上展开翅膀;到那日,以东的勇士心必疼痛,如临产妇人的心一样。(耶利米书49:16, 22)
耶利米哀歌:
追赶我们的比鹰更快;他们在山上追逼我们,在旷野等候我们。(耶利米哀歌4:19)
弥迦书:
犹大啊,要使你秃头,要为你所喜爱的孩子剪除你的头发,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被掳去离开你。(弥迦书1:16)
俄巴底亚书:
你虽如鹰高升,在星宿之间搭窝,我必从那里拉下你来。(俄巴底亚书1:4)
哈巴谷书:
我必激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怀恨暴躁的民族,向广大之地进发,占据那不属自己的住处。他们的马比鹰更快,他们的马兵都从远方而来,他们飞跑如鹰急速抓食。(哈巴谷书1:6, 8)
在这些经文中,“鹰”表示通过推理所引入的虚假,感官错觉和外在表象就是这虚假的源头。所引用最后一段先知书经文中的“迦勒底人”表示那些外在神圣,内在却处于虚假的人(参看1368节);以及这些荒废教会的人就像巴比伦(1327节);“广大之地”表示真理(3433, 3434节)。真理的荒废由“向广大之地进发”来表示。 “他们的马”表示他们的智性事物(intellectual things),这些事物是相似的(参看2761, 2762, 3217节)。从所有这一切清楚可知“如鹰急速抓食”是什么意思,即在真理上急速使人荒凉,因为这几节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凉。此处用鹰来打比喻,不过,如前所述,在圣言中,比喻是通过有意义的符号来设的。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以“鹰必聚在尸首上”所设的比喻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10283

10283.“不可倒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从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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