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4156.“把它们放在骆驼的稻草里”表在记忆知识中。这从“骆驼的稻草”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的稻草”是指这类知识(3114节)。它们之所以被称作“稻草”,既因为稻草是骆驼的食物,还因为相对于理性概念,记忆知识是粗糙的,缺乏秩序。由于这个原因,记忆知识也以“缠连的树枝”和“森林的密丛”(2831节)来表示。“骆驼”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参看3048, 3071, 3143, 3145节)。
如前所述,相对于理性概念,记忆知识是粗糙的,缺乏秩序,故以“稻草”,以及“密丛或缠连的树枝”来表示。这个观念对那些唯独仰赖记忆知识,并因此号称博学的人来说并不明显。这些人以为人知道得越多,或拥有的记忆知识越多,就越有智慧。但真实情况截然不同,这一点已通过来世那些在世时唯独仰赖记忆知识,并由此获得博学名声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他们有时比那些在记忆知识上没有任何技能的人还要愚蠢。这种愚蠢的原因也向我透露了,即:记忆知识其实是变得智慧的一种手段,但也有可能成为变得疯狂的一种手段。对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来说,记忆知识是变得智慧的一种手段;但对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来说,它们却是变得疯狂的一种手段;因为他们利用记忆知识不仅确认其邪恶的生活,还确认虚假原则,并且在做这种事时还自大傲慢、具有说服力,因为他们自以为比别人更有智慧。
这会导致其理性的毁灭。因为具有理性者,并不是那能凭记忆知识推理,甚至有时以看似比其他人更驾轻就熟的方式进行推理的人。他所拥有的这种技能是纯幻光的产物。但是,能清楚看到良善就是良善,真理就是真理,因而清楚看到邪恶就是邪恶,虚假就是虚假的人,才真正富有理性。相反,视良善为邪恶,视邪恶为良善的人,以及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的人则决称不上有理性,倒称得上没有理性,无论他多么能推理。对于清楚看到良善就是良善,真理就是真理,反过来又能清楚看到邪恶就是邪恶,虚假就是虚假的人来说,光从天堂流入,并照亮其理解或认知功能,使得他以其理解或认知所看到的理由成为那光的众多光线。这光还照亮记忆知识,使它们确认真理,此外还把它们整理得井然有序,并排列成天堂的形式。然而,反对良善与真理的人,和所有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一样,不允许天堂之光进入。相反,他们唯独以自己的幻光为乐,其性质是这样:他们看东西时,就像黑暗里的人看墙上的斑点和条纹,并幻想用它们制作各种形状;而事实上,它们并非真正的形状,因为当日光照进来时,就会发现它们无非是斑点和条纹而已。
由此可见,记忆知识既可成为变得智慧的一种手段,也可成为变得疯狂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它们要么是完善理性的手段,要么是摧毁理性的手段。因此,在来世,那些通过这类知识摧毁理性的人远比那些并不通晓它们的人愚蠢得多。相对于理性概念,这些知识很粗糙,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它们属于属世人或外在人;而通过它们所培育的理性属于属灵人或内在人。从前面关于两种记忆的阐述和说明(2469-2494节)可以得知,就纯洁而言,这些知识与理性何等不同,又何等相去甚远。
9336.“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表按次序逐渐所实现的一种移走。这从“渐渐地”和“撵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渐渐地”是指逐渐,因而是指缓慢地;“撵出去”当论及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时,是指移走,如刚才所述(9333节)。之所以说“按次序逐渐”,是因为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而言,一切事物都照着天堂的秩序而重新安排。因为已经重生的人就是一个微型天堂(9276节);因此,在这个人里面也存在类似天堂中的一个秩序。
当一个人出生时,就其遗传的邪恶而言,他就是一个微型地狱。他也照着将遗传之恶归给自己,并将自己的也添加于其中的程度而变成一个地狱。正因如此,人的生命秩序由于与生俱来的东西和他的实际生活而与天堂的秩序对立。因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会使他爱自己胜过主,爱世界胜过天堂;而天堂的生命则在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由此明显可知,前一种生命,即地狱的生命,必须彻底被摧毁,也就是说,邪恶和虚假必须被移走,好叫新的生命,即天堂的生命可以被植入(参看4551, 4552, 4839, 6068节)。这一切绝无可能在仓促之间完成,因为深深扎根下来的一切邪恶及其虚假与其它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相互联系在一起。这些邪恶和虚假数不胜数,它们之间的联系如此复杂,以至于连天使都无法理解,只有主明白。由此明显可知,与一个人同在的地狱生命不可能突然被毁;因为如果它真的突然被毁,这个人也会马上灭亡。天堂的生命也不可能突然被植入,因为如果它真的突然被植入,这个人照样会灭亡。
主将一个人从地狱的生命引入天堂的生命所经由的隐秘道路有成千上万条,而人类几乎连一条也不知道。我从天堂得知,事实就是如此,我所意识到的许多事也向我证实了这一点。由于人类对这些事几乎一无所知,所以许多人在涉及人摆脱邪恶和虚假,也就是罪得赦免的事上犯了错误。他们以为与一个人同在的地狱生命,能在一瞬间靠怜悯转变为与他同在的天堂生命。而事实上,怜悯在于整个重生行为;除了那些在世上以信和爱接受主的怜悯之人外,没有人经历重生,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至于“血”、“肉欲”、“人意”,以及“从神生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5826节)。
还必须简要说明如何正确理解“按次序逐渐所实现的邪恶和虚假的移走”。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将天堂里的一切都安排得井然有序;因此,这含有来自主的良善在里面的神性真理就是秩序本身 (1728, 1919, 2258, 2447, 5703, 6338, 8700, 8988节)。那里的一切都按这个秩序存在,也都按这个秩序而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因此,为叫天堂能在一个人里面存在,他有必要以他从主所拥有的良善来接受神性真理。这一切只能照着类似于主依次安排天堂所遵循的那种秩序而逐渐实现;因为如果事情的性质是一样的,那么无论大小,其情形也是一样的。这种循序渐进的安排就是此处“逐渐实现的次序”的意思。由此也明显可知,一个人的新造,也就是重生,类似于天地的创造。因此,在圣言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表示一个新教会(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e, 4535节);在创世记第一章,天地的创造也表示被称为人的属天教会的新造;对此,可参看对那一章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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