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4459.“雅各的儿子们就以诡诈回答示剑和他父亲哈抹”表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与良善所怀的邪恶思想和意图。这从“示剑”和“哈抹”的代表,以及“诡诈”的含义清楚可知:“示剑”是指古人当中的真理,或也可说,源于古代神性支系的真理(参看4399, 4454节);“哈抹”是指该真理所出自的良善(4399,4431,4447,4454节);“诡诈”是指邪恶的思想和意图,事实上,就一般意义而言,“诡诈”意味着反对别人、反对他所言所行的邪恶,因为诡诈之人的思想和意图总与别人的相反,这也可从本章所描述的事件结果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雅各的儿子们就以诡诈回答示剑和他父亲哈抹”表示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与良善所怀的邪恶思想和意图。
雅各的儿子或后代只能对内在人的真理与良善怀有邪恶思想和意图,因为他们对缺乏内在的外在事物感兴趣(参看4281, 4293, 4307, 4429, 4433节)。他们根本看不见内在事物的价值,因而完全藐视它们。如今这个民族仍具有这种性质,这也是所有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之人的性质。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甚至不知道对内在事物感兴趣是什么样,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内在之物。若有人当着他们的面提及内在之物,他们要么由于从教义知道它的存在而承认它(然而,这种承认可归因于他们的诡诈),要么无论嘴上还是心里都否认它的存在。因为他们无法超越外在人的感觉经验,因而不相信死后有什么生命,也不相信除了肉体上的复活外,还有任何复活的可能性。正因如此,他们被允许拥有这种复活观,否则,他们就什么观念也没有了。因为他们将整个生命都集中在身体上,殊不知,其身体生命来自其死后活着的灵之生命。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绝无可能拥有任何信仰,因为他们当中的外在事物会毁灭关于内在事物的一切思维,因而毁灭他们里面的一切信仰。
由于如今这种无知仍占据主导地位,故有必要解释一下何为对缺乏内在的外在事物感兴趣。所有缺乏良知的人都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因为内在人通过良知显示它自己。凡思考并行出真理与良善不是为了真理与良善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个人的地位和利益,以及仅仅因为害怕法律和自己的生命之人都没有良知。因为如果名声、地位、利益和生命没有受到威胁,他就会毫无良心地冲向各种难以启齿的恶行。在来世,这一事实从那些活在肉身时就具有这种秉性的人身上看得很明显,所以这些人不断努力摧毁别人,因此他们在地狱中,在那里以属灵的方式被约束。
为叫人们更全面地了解何谓对外在事物的兴趣,何谓对内在事物的兴趣;也叫他们知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不可能对何为内在事物形成任何概念,因而不可能感受到对它们的任何情感(因为人对他没有任何概念的事物不会有任何情感),我们举个例子。在天上,最小的就是最大的,谦卑的必升为高;以及穷乏困苦的要富足有余。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无法理解这些事,因为他们认为,最小的绝无可能成为最大的,谦卑的不可能升为高,穷乏人不可能富足,困苦人也不可能有余,尽管这正是在天上的情形。他们因无法理解这些事,故也无法感受到对它们的任何情感;当出于他们所陷入的肉体和世俗事物反思它们时,他们对它们感到厌恶。他们根本不知道天上竟有这种事,并且只要唯独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也不想知道,甚至不能知道它们。然而,在天上,发自内心,也就是出于情感知道、承认并相信,他凭自己毫无能力,他所拥有的能力皆出自主的人被称为最小的。然而,他却是最大的,因为他的能力出自主。谦卑之人的情形也一样,他必升为高;对因出于情感承认并相信,他凭自己毫无能力、聪明智慧,以及良善与真理而谦卑下来的人,主所赐予他的能力、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要多于其他人。富足有余的穷乏困苦之人也一样;因为被称为穷乏困苦的,是那出于内心和情感相信,他凭自己一无所有,什么也不知道,在一切事上都没有智慧,毫无能力的人。在天上,这种人是富足有余的,因为主赐给他一切财富,以致他比谁都智慧,比谁都富足,并且住在最宏伟的宫殿(1116, 1626, 1627节)和天上一切财富的宝库中。
另举一例。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完全不能理解天上的喜乐就是爱邻胜己,爱主高于一切,并且幸福就取决于这爱的质和量。因为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爱己胜邻;即便爱他人,也是因为他们偏向他,因此他爱他们是为了自己的缘故,因而是在他们里面爱自己,在自己里面爱他们。像这样的人不可能知道什么叫爱人胜己,事实上既不想知道,也不愿知道。所以当被告知天堂就在于这样的爱(548节)时,他很排斥这种观念。正因如此,那些活在世上时就具有这种秉性的人无法接受天上的任何社群;一旦接近,他们便因对它的排斥而使自己一头栽入地狱。
由于如今很少有人知道何谓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何谓对内在事物感兴趣,还由于绝大多数人以为那些对内在事物感兴趣的人对外在事物不感兴趣,反之亦然,所以我再举一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就拿身体的滋养和灵魂的滋养来说:只对外在快乐感兴趣的人会花费大量精力保养自己的皮肤,满足自己的胃口,喜欢奢华的生活,认为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吃好的喝好的。对内在事物感兴趣的人也以这些事为乐,但其主导情感是以令人愉悦的食物滋养他的身体,以便身体能够健康,所着眼的目的是健康身体里面的健康心灵。他最关心的是心灵的健康,而身体的健康只是服务心灵健康的一种手段。人若是一个属灵之人,不会就此止步,而是将心灵或灵魂的健康视为获得聪明智慧的一种手段,不是为了名声、地位或利益,而是为了死后的生命。在更内在的层面上属灵的人,视聪明智慧为一种居间目的,使他能够作为一个有用成员在主国度中进行服侍;而属天之人关注聪明智慧是为了能事奉主。对这种人来说,身体的食物是享受属灵食物的一种手段,属灵食物是享受属天食物的一种手段。它们应以这种方式来服侍,所以这些食物也是对应,并因此被称为食物。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何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何谓对内在事物感兴趣,
本章在内在历史意义上所论述的犹太和以色列民族,除了那些小时候死去的人外,绝大部分具有上述秉性。他们因贪婪而对外在事物的兴趣比其他所有人都要大。那些仅仅为了金银而喜爱利益、好处,并将生命的全部快乐都投入到这些财物中的人就住在最外围或最低级的地方,因为他们所爱的对象纯粹是世俗事物。而那些为了某种功用而喜悦金银的人则能照着这种功用而上升到世俗事物之上。人所爱的功用本身决定了他的生命,并将他与其他人区分开来;邪恶的功用使他像地狱里的人,而良善的功用则使他像天上的人。事实上,并不是功用本身,而是功用背后的爱使他这样,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在他的爱里面。
3813.至于“肉”,就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神性良善;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被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其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个自我被称为天堂的自我,天堂的自我本身唯独是主的,被归给那些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的人。天上的天使和那些内层,即灵处于主国度的人就具有这种自我。但在反面意义上,“肉”表示人意愿的自我,人意愿的自我本身无非是恶,因没有被主复活而被称为死人;因此,这个人自己可以说是死的。
“肉”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就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起来。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6, 58)
很明显,此处的“肉”表示主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肉在圣餐中被称为“圣体”。在圣餐中,“圣体”或“肉”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798, 2165, 2177, 3464, 3735节)。由于饼与酒的含义,和肉并血的一样,也就是说,“饼”是指主的神性良善,“酒”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故饼与酒被吩咐取代了肉与血。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的原因。“吃”表示发生联系,结合并变得人自己的(2187, 2343, 3168, 3513, 3596节)。
这在犹太教会中同样由以下条例来代表,即:亚伦和他儿子,以及那些成圣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要吃祭肉,这肉是神圣的(出埃及记12:7-9; 29:30-34;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若不洁净的人吃了那肉,他必从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饼”(2165节);祭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和主国度中“桌子上牺牲的肉”(以西结书40:43,那里描述了新圣殿),以此明显表示在主国度中对主的敬拜。
就代表意义而言,“肉”表示被主的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当中,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他们肉体中的石心”表示尚未复活的意愿和自我;“肉心”表复活后的意愿和自我。“心”是意愿之良善的代表(参看2930, 3313, 3635节)。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在早晨寻求你。我的灵魂渴慕你,我的肉体在干旱之地渴想你;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心、我的肉体向生命之神欢呼。(诗篇84:2)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我这些用皮包裹之物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约伯记19:25-27)
“用皮包裹”表用属世层,诸如死后人所拥有的那种(3539节)。“在肉体之外得见神”表复活后的自我,因此约伯说“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众所周知,在古教会,“肉”表示自我,并且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参看3540节),相应地,他照着那个时代的习俗通过有意义的符号论及这些事,和论及许多其它事一样。因此,那些根据这段经文推断死尸本身会从四风被收聚,并再次复活的人,根本就不懂圣言的内义。那些通晓内义的人知道自己会带着一具身体进入来世,只是这具身体更加纯净。在来世,人们拥有更纯净的身体,因为他们能看到彼此,互相交谈,享有一切感觉,这些感觉就像肉体的,不过更加敏锐。人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是为世上的活动而设计的,因而由肉和骨构成;而灵人在来世所携带的身体是为来世的活动设计的,不是由肉和骨构成,而是由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3726节)。
“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意愿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无非是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自己儿子的肉,女儿的肉,各人吃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人意愿的自我,也就是人自己的属世倾向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是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因而是反对真理和良善的仇恨,由“吃自己膀臂上的肉,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和同伴的肉”来表示。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以及大的、小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以西结书39:17-20)
谁都能看出,“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不是指诸如此类的事物。因此,“肉”具有另外的含义,只是这种含义迄今不人为知。所指的是由虚假产生的邪恶和产生虚假的邪恶,这些邪恶皆源于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由于就内义而言,由人认知的自我所产生的虚假由“血”来表示,源于人意愿的自我的邪恶由“肉”来表示,故主论到要重生的人时这样说: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由于这个原因,“肉”一般表示全人类(参看574, 1050节)。无论你说人也好,还是说人的自我也好,都是一回事。
就至高意义而言,“肉”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上述经文,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凡有血气的,都凭这肉身,即凭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通过将祂的爱归为己有而复活,这种归为己有由“吃人子的肉” (约翰福音6:51-58)和圣餐中的“吃饼”来表示,因为饼是祂的圣体或肉(马太福音26: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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