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6138.“我们和我们的土地作法老的奴仆,就可以存活”表完全顺服。这从“我们和我们的土地”,以及“奴仆”的含义清楚可知:“我们和我们的土地”是指良善与真理的容器,如刚才所述(6135-6137节);“奴仆”是指没有人自己的自由(参看5760, 5763节),因而是指完全顺服。容器是指人的形式本身。因为人无非是接受来自主的生命的形式;然而,这些形式因着人们的遗传和自己的实际生活或行为而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拒绝接受来自主的属灵生命。不过,一旦这些容器被完全抛弃,以致它们不再有任何人自己的自由,就会有完全的顺服。一个正在重生的人通过反复荒凉和维持的经历最终被带入这个地步:他不再想成为他自己的人,而是想成为主的。一旦成了主的,他便进入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具有这样的性质:只剩下他自己时,他就会感到沮丧和焦虑。但是,当他被带出这种状态时,就会回到他的幸福和快乐中,回到所有天使都经历的那种状态中。
主渴望人人都完全顺服,好使他幸福、快乐。也就是说,主不希望他部分是他自己的,部分是主的,因为那样的话,就会有两个主人,而一个人不能同时事奉两个主(马太福音6:24)。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完全顺服:
爱父亲或母亲过于爱我的,不配是我的;爱儿子或女儿过于爱我的,不配是我的。(马太福音10:37)
此处“父亲和母亲”表示总体上那些因着遗传而为人自己的事物,“儿子和女儿”表示那些因着实际的生活或行为而为人自己的事物。在约翰福音中,“性命”(soul,即灵魂)表示人自己的东西:
爱惜自己性命的,就失丧性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性命的,就要保守性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哪里,我的仆人也要在那里。(约翰福音12:25, 26)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完全的顺服:
又有一个门徒说,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对他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马太福音8:21, 22)
顺服必须是完全的,这一点从教会的第一条诫命很明显地看出来: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诫命。(马可福音12:30)
因此,由于对主的爱并非来自人,而是来自主自己,所以尽心、尽性、尽意、尽力,也就是接受者,必是主的;因而它们必完全顺服于祂。这就是此处“我们和我们的土地作法老的奴仆,就可以存活”所表示的顺服;因为“法老”代表总体的属世层,这属世层受内在属天层的掌控,在至高意义上受“约瑟”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主的掌控。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