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4

174.然后,我与陪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属天的奥秘 #6674

6674.“一名施弗

6674.“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的”表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的性质和状态。这从“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本质或性质(参看144, 145, 1896, 2009节),也指状态(1946, 2643, 3422, 4298节)。因为在圣言中,所有名字都表示事物或不同的实物,每个名字都概括地体现了它所指向的那个事物或实物的一切特征,因而体现它的性质和状态。因此,此处“施弗拉和普阿”这两个名字表示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的性质和状态,因为这属世层就是所论述的主题,也就是这些名字指向的实物或事物,这从前文(6673节)明显看出来。
  不知道名字表示所论述的主题,或这个名字所指向的事物或实物的性质和状态的人,可能以为凡提及名字的地方,纯粹是指名字。因此,当主说到祂的名字时,他只会以为它不过是个名字而已;而事实上,这个名字是指敬拜的性质,也就是藉以敬拜祂的信与仁的一切方面,如在马太福音: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不是指“名”,而是指从信与仁所流入的敬拜。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此处“名”也表示藉以敬拜主的信与仁。同一福音书: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此处意思也一样。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5:16; 16:23-24)
  此处真实的意思不是说他们要奉主的名求父,而是说他们要求主自己。因为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别的路通向神性良善,也就是“父”(参看3704节),这在各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正因如此,求主自己就是照着信之真理求,凡照着这些真理所求的,都被应许,如主自己在刚才所引用的约翰福音中的经文中所说的: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4)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主就是耶和华的“名”,论到这名,经上在摩西五经中如此记着说:
  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听从祂的声音,不可惹祂,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约翰福音: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同一福音书:
  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我已将你的名使他们认识,还要使它被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6, 26)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的神性人身就是耶和华的“名”,或祂的全部本质或品质;因此,一切神性敬拜都始于神性人身;要受敬拜的,正是这神性人身;因为人通过敬拜这人身而敬拜神性本身,否则,对神性本身的思想绝无法形成,没有这种思想,就不可能有与祂的结合。
  主的“名”是构成藉以敬拜祂的信与爱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看得更清楚: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马太福音18:5)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地产的,必要得着百倍。(马太福音19:29)
  他们喊着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那时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路加福音13:35)
  凡因你们是属基督,因我的名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必不失掉他的赏赐。(马可福音9:41)
  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耶稣对他们说,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17, 20)
  “记在天上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他们的信与仁的品质。
  在以下经文中,“记在生命册上的名”意思也差不多: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启示录3:4-5)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2-3)
  耶和华对摩西说,我按名认识你。(出埃及记33:12, 17)
  有许多人看见祂所行的神迹,就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人从西方必敬畏耶和华的名。(以赛亚书59:19)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摩西五经:
  他们要在耶和华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敬拜祂。(申命记12:5, 11, 14)
  类似的词语还出现在以赛亚书(18:7)和耶利米书(7:12),以及其它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26:8, 13; 41:25; 43:7; 49:1; 50:10; 52:5; 62:2; 耶利米书23:27; 26:16; 以西结书20:14, 44; 36:21-23;弥迦书5:4;玛拉基书1:11;申命记10:8;启示录2:17; 3:12; 13:8; 14:11; 15:2; 17:8; 19:12, 13, 16; 22:3-4)。
  “耶和华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因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点从祝福明显看出来: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将祂的脸光照你,怜悯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为以色列人如此奉我的名。(民数记6:23-27)
  由此可见十诫的这条诫命是什么意思: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
  同样可以看出主祷文中愿人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10038

10038.“都要用

10038.“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表这些事物必须被逐入地狱,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这从“用火烧”和“营”的含义清楚可知:“用火烧”是指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烧”表示吞灭或摧毁,“火”表示自我之爱的邪恶(参看1297,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 9434节);“营”是指天堂和教会,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是指地狱存在的地方,如下文所述。“用火烧”之所以表示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是因为这爱吞灭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这爱是这样的,因而也不知道这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才是“地狱之火”的意思。

  有两种生命之火与人同在;一种是自我之爱,另一种是对神之爱。那些自我之爱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人不可能处于对神之爱,因为这些爱是对立面。它们之所以是对立面,是因为自我之爱产生一切邪恶,这些邪恶就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对那些不偏向自己之人的敌意,以及最终的仇恨、报复、残暴和残忍;这些邪恶与神性流注完全对立,因而消灭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因为这些就是那从主流入的事物。凡停下来反思的人都能知道,每个人的爱都是他的生命之火;因为没有爱,就没有生命,爱如何,生命就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生命的性质;由此可知,自我之爱产生各种邪恶,并且人只关注自己,也就是说,自我之爱在他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这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产生邪恶。最糟糕的自我之爱是为了自己而对掌权或统治的爱,也就是说,喜爱掌权只是为了地位和利益。诚然,这爱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人也能拥有信和仁;但他们只是口头上拥有,心里并没有。事实上,他们当中最坏的人将属于信与仁的事物,因而将教会的神圣事物视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不过,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详述自我之爱及其各种不同类型,以及从这爱涌出的邪恶和自私的人在来世的景况。在此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能叫人们知道“用火烧在营外”是什么意思。

  以色列所安的“营”代表天堂和教会,因此,“营外”代表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代表地狱,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营地和安营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

  以色列人安营,要照他们的军队,各人归本营,各人归本旗。利未人要在法柜居所的四围安营,免得忿怒临到以色列人的会众。(民数记1:52, 53; 2:2)

  民数记:

  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的支派在东边安营;流便、西缅和迦得的支派在南边安营;以法莲、玛拿西和便雅悯的支派在西边安营;但、亚设和拿弗他利的支派在北边安营;但利未人在营中间。(民数记2章)

  他们按这种次序安营,是为了叫他们可以代表天堂和教会(9320e节)。此外,以色列人安营所依照的各支派代表整体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3858,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 7997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耶和华住在营中间”(民数记5:3);“祂在营中间行走,所以营要圣洁”(申命记23:14);又为何在巴兰所发的预言中,经上说“巴兰看见以色列照着支派居住,他说,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居所何其华丽”(民数记24:2, 3, 5)。

  由于营代表天堂和教会,故可知,“营外”表示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代表地狱;这就是为何凡不洁之人,以及凡有罪的人都被送到营外,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

  你要把一切长大麻疯的,一切患漏症的,并一切因一个灵魂而不洁净的,都送到营外去。无论男女,都要把他们送到营外,免得他们玷污营地,耶和华住在营中间。(民数记5:2, 3; 利未记13:45, 46)

  申命记:

  若有人夜里因意外事而不洁净,就要出到营外,不可进入营中间。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营。你在营外要有一个地方,你可以出去在那里方便。你要用一把锹掩盖你的粪便,因为耶和华要在营中间行走,所以营要圣洁。(申命记23:10-14)

  经上还吩咐,要在营外用石头打死人(利未记24:14; 民数记15:35, 36)。由此明显可知“小公牛的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表示这些事物所表示的邪恶必须被逐入地狱。

  营和营外的区域所代表的那些事物也由迦南地作为产业在以色列人当中被划分之后的迦南地和那地周围的地来代表。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迦南地”或仅仅“地”表示天堂和教会,“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参看9325节所提到的地方);“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在那里的人(参看93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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