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 210, 215, 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 [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 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794.“水在地上大大加强”表示虚假的说服以这种方式增长。这从刚才关于水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即:“洪水的水”或泛滥表示虚假。此处由于虚假,或虚假的说服增加得更多了,所以经上说“水大大加强”,在原文,这是最高程度的。虚假是指虚假的假设和虚假的说服,它们在大洪水之前的人们当中大大增加,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他们的阐述(560, 562, 581, 660-661, 705:3, 736节)明显看出来。当人们将真理浸没于恶欲,或说将真理与恶欲混在一起,也就是使这些真理来支持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时,说服就会大大增加。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败坏这些真理,以上千种方式迫使它们同意。因为凡为自己吸收或构筑虚假的假设之人,谁不是通过他所获知的大量事实,甚至从圣言来证实它?有哪个异端不是以同样的方式紧紧抓住确认它的观念?又有哪个异端不强迫不一致的事物,以种种不同方式解释并扭曲它们,好叫它们不再反对?
例如,有人接受这样的假设:唯信使人得救,无需仁之良善。他能不从圣言罗织出一套完整的教义体系,却丝毫不关心,或不注意,甚至看不见主所说的这些话:凭果子就可以认出树来,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6-20, 12:33)?还有什么比顺从肉体生活,同时仅凭知道真理,不必行出任何善事就能得救更吸引人的呢?人所培育的一切恶欲都构成其意愿的生命,一切虚假的假设或虚假的说服都构成其理解力的生命。当真理或信之教义被浸没于恶欲时,其意愿的生命和理解力的生命就构成一体。可以说,每个人都以这种方式为自己形成一个灵魂;并且死后,他的生命就具有这种性质。因此,对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知道何为真理更重要的了。当他知道何为真理,并知道得如此清楚,以致它无法被败坏时,真理就不会被如此浸没于恶欲,造成致命后果了。一个人最应该放在心里的,不是他的永生吗?他若活在肉身时摧毁了自己的灵魂,岂不是永远毁灭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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