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4

174.然后,我与陪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 210, 215, 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 [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 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属天的奥秘 #9182

9182.“人若劝诱

9182.“人若劝诱没有订婚的处女”表未与真理结合的良善。这从“劝诱”、“(男)人”、“处女”和“订婚”的含义清楚可知:“劝诱”当论及一个男人和一个处女时,是指男人引诱处女与他结合;“(男)人”是指真理(参看3134, 7716, 9007节);“处女”是指良善方面的教会(3081, 4638节),因而是指系教会的良善;“订婚”是指结合。这里必须简要说明涉及此处所论述的非法结合的律法,以及该律法的原因和起源在哪里。为以色列人所定的一切律法,其原因在天堂,其起源就是那里的秩序律法。在天堂,秩序的律法皆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良善,因而是关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律法。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该婚姻以世上的婚姻来代表,在圣言中,也由“婚姻”来表示。由此可见非法结合,以及淫乱或奸淫意味着什么。这两节论述的是非法结合,这种结合后来要么变得合法,要么被解除。本节论述的主题是后来变得合法的非法结合;而下一节论述的主题是后来被解除的非法结合。
  非法结合不是出于对婚姻的情感,而是出于某种其它情感而作成的,如对美貌的情感,对金钱利益或个人地位的情感;要么它就是出于性欲而作成的。这些结合是非法的,因为这种结合是外在的,并非同时是内在的。然而,随后一种合法的结合可通过作为手段的它们而得以实现;当两个人属一个心智时,这种合法结合就会实现。另一方面,当两个人不属一个心智时,那么非法结合也可以成为防止随后结合的手段。这是世上众所周知的事。
  当两个人处于相似的良善和真理时,合法的结合,也就是心智的结合就会实现;因为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个人的生命:道德、文明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外在人的生命,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内在人的生命。要知道,一个人的生命唯独来源于良善和真理;因为人所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人所信的一切都称为真理。或也可说,人所意愿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人所理解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由此明显可知,当丈夫处于真理,妻子处于相应的良善时,一种合法的结合就实现了。因为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以这种方式以他们二人来代表。正因如此,婚姻之爱从该婚姻而降(参看2727-2759, 2803, 3132, 4434, 4835节)。
  通过以上介绍,谁都可以认识到本节和下一节所论述的结合是何性质。结婚前的订婚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习俗;它代表第一次结合,就是没有外在人的内在人的结合。随后的实际婚姻本身代表第二次结合,就是内在人与外在人一起的结合。因为在人通过信之良善和真理重生期间,内在人首先重生,然后外在人重生,因为外在人通过内在人重生(3286, 3321, 3493, 3882, 8746节)。
  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订婚或许配”和“聘”,以及“新郎”和“新妇”表示什么;即 “订婚”表示真理和良善在内在人中的结合;在论述主和教会的地方,“新郎”表示良善,“新妇”表示真理,如在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你年轻时的怜悯,订婚期间的爱情,那时你在旷野,在未曾耕种之地跟随我,我都记得。(耶利米书2:2)
  这论及古教会,以及它被主建立;“订婚期间的爱情”是指属于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所获得的属灵生命的情感;“你在旷野,在未曾耕种之地跟随我”表示当他们还不知道这些真理,并缺乏这良善时的一种渴望状态。
  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又必从这地折断弓剑和战争。我必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8-19)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表示主通过与人同在的内在和外在的良善和真理所实现的结合。“约”是指结合(参看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节);“田野的走兽”是指源于良善的生命(841, 908节);“飞鸟”是指真理的生命(40, 745, 776, 991, 3219, 5149, 7441节);“地上的爬行物”是指外在和感官之人的良善和真理(746, 909节);“折断弓剑和战争”表示摧毁虚假的教义和力量;“弓”是指虚假的教义(2686, 2709节);“剑”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2799, 4499, 6353, 7102节);“战争”是指争战本身,或属灵的争战(1664, 2686, 8273节),“打断”这些表示摧毁它们。
  “以公义、公平聘”表示在良善和真理中与主结合;“聘”是指与人的自我结合;“公义”论及良善,“公平”论及真理(2235节);“以慈爱、怜悯聘”表示出于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爱并在对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爱中结合;主的“慈爱”论及祂对那些缺乏良善,却渴望良善之人的爱,祂的“怜悯”论及祂对那些不知道真理,却渴慕真理之人的爱。由此明显可知,“聘”表示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和真理被主结合。谁都能看出,诸如此类的事就是何西阿书中这几节经文所表示的;因为就连来自纯属世之光的觉知也能清楚看出,耶和华不是与与田野的走兽和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而是与那些拥有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因而与一个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立约;因此,这些事就隐藏在这段预言中。
  玛拉基书:
  犹大行事诡诈,因为他亵渎耶和华的圣洁,爱上侍奉外邦神的女子,聘她归己。(玛拉基书2:11)
  “聘侍奉外邦神的女子”表示与虚假的邪恶结合;“外邦神”是指虚假(4402e, 4544, 7873节)。
  凡论述主与教会的地方,“新郎”表示良善,“新妇”表示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下列经文:
  耶和华以拯救为衣给我穿上,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佩戴妆饰。(以赛亚书61:10)
  启示录: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又:
  有一位天使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启示录21:9)
  此处“新妇”表示教会。
  马太福音:
  耶稣对约翰的门徒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岂能哀恸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马太福音9:15 ; 路加福音 5:34-35)
  那些持守教会的真理,接受良善的人被称为“婚礼之子”,因为来自主的良善是“新郎”;“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不会哀恸”意味着当他们持守与其良善结合的真理时,便处于一种极乐幸福的状态,因而与主同在;“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意味着当良善不再与真理结合时,他们就处于一种不幸福的状态;这后一种状态就是教会的最后状态,而前一种状态是它的最初状态。
  马太福音(25:1-12)中十个童女出去迎接的新郎所表相同;因为灯里有油的童女是指那些有良善在其真理里面的人;而那些灯里无油的童女是指那些没有良善在其真理里面的人(参看4638节);“油”是指爱之良善(参看886, 3728, 4582节)。
  约翰福音:
  约翰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就因新郎的声音甚喜乐。(约翰福音3:28-29)
  “新妇”表示构成教会信仰的真理;“新郎”表示构成教会之爱的良善,这二者都来自主;因此,它们表示良善与真理在他那里已经结合的一个教会成员。“站着听见的新郎朋友”表示由真理构成的信仰,“因新郎的声音甚喜乐”表示对构成信仰的真理的一种情感。由此也明显可知,这些经文(以赛亚书62:5; 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1; 启示录18:23)中的“喜乐”,以及“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天堂,以及由与人和天使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所产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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