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9182.“人若劝诱没有订婚的处女”表未与真理结合的良善。这从“劝诱”、“(男)人”、“处女”和“订婚”的含义清楚可知:“劝诱”当论及一个男人和一个处女时,是指男人引诱处女与他结合;“(男)人”是指真理(参看3134, 7716, 9007节);“处女”是指良善方面的教会(3081, 4638节),因而是指系教会的良善;“订婚”是指结合。这里必须简要说明涉及此处所论述的非法结合的律法,以及该律法的原因和起源在哪里。为以色列人所定的一切律法,其原因在天堂,其起源就是那里的秩序律法。在天堂,秩序的律法皆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良善,因而是关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律法。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该婚姻以世上的婚姻来代表,在圣言中,也由“婚姻”来表示。由此可见非法结合,以及淫乱或奸淫意味着什么。这两节论述的是非法结合,这种结合后来要么变得合法,要么被解除。本节论述的主题是后来变得合法的非法结合;而下一节论述的主题是后来被解除的非法结合。
非法结合不是出于对婚姻的情感,而是出于某种其它情感而作成的,如对美貌的情感,对金钱利益或个人地位的情感;要么它就是出于性欲而作成的。这些结合是非法的,因为这种结合是外在的,并非同时是内在的。然而,随后一种合法的结合可通过作为手段的它们而得以实现;当两个人属一个心智时,这种合法结合就会实现。另一方面,当两个人不属一个心智时,那么非法结合也可以成为防止随后结合的手段。这是世上众所周知的事。
当两个人处于相似的良善和真理时,合法的结合,也就是心智的结合就会实现;因为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个人的生命:道德、文明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外在人的生命,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内在人的生命。要知道,一个人的生命唯独来源于良善和真理;因为人所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人所信的一切都称为真理。或也可说,人所意愿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人所理解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由此明显可知,当丈夫处于真理,妻子处于相应的良善时,一种合法的结合就实现了。因为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以这种方式以他们二人来代表。正因如此,婚姻之爱从该婚姻而降(参看2727-2759, 2803, 3132, 4434, 4835节)。
通过以上介绍,谁都可以认识到本节和下一节所论述的结合是何性质。结婚前的订婚自古以来就是一种习俗;它代表第一次结合,就是没有外在人的内在人的结合。随后的实际婚姻本身代表第二次结合,就是内在人与外在人一起的结合。因为在人通过信之良善和真理重生期间,内在人首先重生,然后外在人重生,因为外在人通过内在人重生(3286, 3321, 3493, 3882, 8746节)。
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订婚或许配”和“聘”,以及“新郎”和“新妇”表示什么;即 “订婚”表示真理和良善在内在人中的结合;在论述主和教会的地方,“新郎”表示良善,“新妇”表示真理,如在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你年轻时的怜悯,订婚期间的爱情,那时你在旷野,在未曾耕种之地跟随我,我都记得。(耶利米书2:2)
这论及古教会,以及它被主建立;“订婚期间的爱情”是指属于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所获得的属灵生命的情感;“你在旷野,在未曾耕种之地跟随我”表示当他们还不知道这些真理,并缺乏这良善时的一种渴望状态。
何西阿书:
当那日,我必为他们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又必从这地折断弓剑和战争。我必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8-19)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表示主通过与人同在的内在和外在的良善和真理所实现的结合。“约”是指结合(参看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节);“田野的走兽”是指源于良善的生命(841, 908节);“飞鸟”是指真理的生命(40, 745, 776, 991, 3219, 5149, 7441节);“地上的爬行物”是指外在和感官之人的良善和真理(746, 909节);“折断弓剑和战争”表示摧毁虚假的教义和力量;“弓”是指虚假的教义(2686, 2709节);“剑”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2799, 4499, 6353, 7102节);“战争”是指争战本身,或属灵的争战(1664, 2686, 8273节),“打断”这些表示摧毁它们。
“以公义、公平聘”表示在良善和真理中与主结合;“聘”是指与人的自我结合;“公义”论及良善,“公平”论及真理(2235节);“以慈爱、怜悯聘”表示出于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爱并在对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爱中结合;主的“慈爱”论及祂对那些缺乏良善,却渴望良善之人的爱,祂的“怜悯”论及祂对那些不知道真理,却渴慕真理之人的爱。由此明显可知,“聘”表示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和真理被主结合。谁都能看出,诸如此类的事就是何西阿书中这几节经文所表示的;因为就连来自纯属世之光的觉知也能清楚看出,耶和华不是与与田野的走兽和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而是与那些拥有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因而与一个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立约;因此,这些事就隐藏在这段预言中。
玛拉基书:
犹大行事诡诈,因为他亵渎耶和华的圣洁,爱上侍奉外邦神的女子,聘她归己。(玛拉基书2:11)
“聘侍奉外邦神的女子”表示与虚假的邪恶结合;“外邦神”是指虚假(4402e, 4544, 7873节)。
凡论述主与教会的地方,“新郎”表示良善,“新妇”表示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下列经文:
耶和华以拯救为衣给我穿上,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佩戴妆饰。(以赛亚书61:10)
启示录: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又:
有一位天使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启示录21:9)
此处“新妇”表示教会。
马太福音:
耶稣对约翰的门徒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岂能哀恸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马太福音9:15 ; 路加福音 5:34-35)
那些持守教会的真理,接受良善的人被称为“婚礼之子”,因为来自主的良善是“新郎”;“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不会哀恸”意味着当他们持守与其良善结合的真理时,便处于一种极乐幸福的状态,因而与主同在;“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意味着当良善不再与真理结合时,他们就处于一种不幸福的状态;这后一种状态就是教会的最后状态,而前一种状态是它的最初状态。
马太福音(25:1-12)中十个童女出去迎接的新郎所表相同;因为灯里有油的童女是指那些有良善在其真理里面的人;而那些灯里无油的童女是指那些没有良善在其真理里面的人(参看4638节);“油”是指爱之良善(参看886, 3728, 4582节)。
约翰福音:
约翰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就因新郎的声音甚喜乐。(约翰福音3:28-29)
“新妇”表示构成教会信仰的真理;“新郎”表示构成教会之爱的良善,这二者都来自主;因此,它们表示良善与真理在他那里已经结合的一个教会成员。“站着听见的新郎朋友”表示由真理构成的信仰,“因新郎的声音甚喜乐”表示对构成信仰的真理的一种情感。由此也明显可知,这些经文(以赛亚书62:5; 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1; 启示录18:23)中的“喜乐”,以及“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天堂,以及由与人和天使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所产生的幸福。
3813.至于“肉”,就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神性良善;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被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其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个自我被称为天堂的自我,天堂的自我本身唯独是主的,被归给那些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的人。天上的天使和那些内层,即灵处于主国度的人就具有这种自我。但在反面意义上,“肉”表示人意愿的自我,人意愿的自我本身无非是恶,因没有被主复活而被称为死人;因此,这个人自己可以说是死的。
“肉”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就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起来。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6, 58)
很明显,此处的“肉”表示主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肉在圣餐中被称为“圣体”。在圣餐中,“圣体”或“肉”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798, 2165, 2177, 3464, 3735节)。由于饼与酒的含义,和肉并血的一样,也就是说,“饼”是指主的神性良善,“酒”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故饼与酒被吩咐取代了肉与血。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的原因。“吃”表示发生联系,结合并变得人自己的(2187, 2343, 3168, 3513, 3596节)。
这在犹太教会中同样由以下条例来代表,即:亚伦和他儿子,以及那些成圣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要吃祭肉,这肉是神圣的(出埃及记12:7-9; 29:30-34;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若不洁净的人吃了那肉,他必从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饼”(2165节);祭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和主国度中“桌子上牺牲的肉”(以西结书40:43,那里描述了新圣殿),以此明显表示在主国度中对主的敬拜。
就代表意义而言,“肉”表示被主的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当中,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他们肉体中的石心”表示尚未复活的意愿和自我;“肉心”表复活后的意愿和自我。“心”是意愿之良善的代表(参看2930, 3313, 3635节)。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在早晨寻求你。我的灵魂渴慕你,我的肉体在干旱之地渴想你;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心、我的肉体向生命之神欢呼。(诗篇84:2)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我这些用皮包裹之物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约伯记19:25-27)
“用皮包裹”表用属世层,诸如死后人所拥有的那种(3539节)。“在肉体之外得见神”表复活后的自我,因此约伯说“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众所周知,在古教会,“肉”表示自我,并且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参看3540节),相应地,他照着那个时代的习俗通过有意义的符号论及这些事,和论及许多其它事一样。因此,那些根据这段经文推断死尸本身会从四风被收聚,并再次复活的人,根本就不懂圣言的内义。那些通晓内义的人知道自己会带着一具身体进入来世,只是这具身体更加纯净。在来世,人们拥有更纯净的身体,因为他们能看到彼此,互相交谈,享有一切感觉,这些感觉就像肉体的,不过更加敏锐。人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是为世上的活动而设计的,因而由肉和骨构成;而灵人在来世所携带的身体是为来世的活动设计的,不是由肉和骨构成,而是由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3726节)。
“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意愿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无非是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自己儿子的肉,女儿的肉,各人吃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人意愿的自我,也就是人自己的属世倾向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是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因而是反对真理和良善的仇恨,由“吃自己膀臂上的肉,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和同伴的肉”来表示。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以及大的、小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以西结书39:17-20)
谁都能看出,“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不是指诸如此类的事物。因此,“肉”具有另外的含义,只是这种含义迄今不人为知。所指的是由虚假产生的邪恶和产生虚假的邪恶,这些邪恶皆源于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由于就内义而言,由人认知的自我所产生的虚假由“血”来表示,源于人意愿的自我的邪恶由“肉”来表示,故主论到要重生的人时这样说: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由于这个原因,“肉”一般表示全人类(参看574, 1050节)。无论你说人也好,还是说人的自我也好,都是一回事。
就至高意义而言,“肉”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上述经文,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凡有血气的,都凭这肉身,即凭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通过将祂的爱归为己有而复活,这种归为己有由“吃人子的肉” (约翰福音6:51-58)和圣餐中的“吃饼”来表示,因为饼是祂的圣体或肉(马太福音26: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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