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4

174.然后,我与陪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属天的奥秘 #9213

9213.“必在日落

9213.“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表必须在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到来之前恢复它。这从“日落”的含义清楚可知,“日落”是指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的:在天堂,构成爱之良善的事物具有热的交替变化,构成信之真理的事物具有光的交替变化;因此,天堂有爱与信的交替变化。地狱也有交替变化,不过,它们是天堂里的交替变化的对立面,因为它们是对邪恶之爱和对虚假之信的交替变化。这些交替变化对应于地上一年四季的交替变化,即春、夏、秋、冬,又春,依此类推。不过,在灵界,状态取代了季节;因为那里没有热和光的变化,但有爱和信的变化。然而,要知道,这些交替变化在这个人身上和在那个人身上是不一样的;相反,它们照着各人在世上所获得的生命状态而因人而异。在天堂,日落对应于笼罩信之真理的一种阴影状态,和袭裹爱主爱邻之良善的一种寒冷状态。在这些状态下,那里的人进入外在之爱的快乐,这些快乐将信置于阴影之中。因为当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处于外在事物时,他也处于阴影之中;但当处于内在事物时,他就会体验到天堂之爱的快乐和幸福,同时体验到信的愉悦,或处于真理之光。地上的春夏两季便对应于这些状态。由此可见为何“日落”表示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关于这些交替变化,可参看前面的说明(5097, 5672, 5962, 6110, 7083, 8426, 8615, 8644, 8812节)。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们当如何理解这一解释,即:必须在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到来之前恢复被感官印象产生的幻觉驱散的记忆真理,也就是“你若真拿同伴的衣服作抵押,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这句话所表示的。人们要明白,被幻觉夺走的真理必须趁着此人仍处于真理之光而得以恢复;因为在这光中,他能重新获得它们,还能驱散幻觉所引入的虚假。但当他处于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时,就无法做到这一切了,因为这些快乐弃绝这些真理,阴影也不接受它们。幻觉就这样粘附在这个人身上,被他归为己有。外在快乐,或外在人的快乐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它们与世界紧密相联,还被它的热唤起,可以说被这热激活。内在的快乐幸福,或内在人的快乐幸福则不然。这些与天堂紧密相联,也被它的热唤起和激活,这热是来自主的爱。
  在摩西五经另一处经文,这一典章或律法以下面的话来宣布:
  不可拿石磨或磨石作抵押,因为他这是拿灵魂作抵押。(申命记24:6)
  “石磨”表示诸如服务于获得信,之后获得仁的那类事物(7780节);“灵魂”表示源于仁的信之生命(9050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拿石磨作抵押,因为他这是拿灵魂作抵押”表示什么。又: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申命记24:17)
  “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表示以任何方式夺走良善所渴望的真理;因为“衣裳”表示真理(参看9212节);“寡妇”是指一个处于良善并渴望 真理的人,或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渴望真理的良善(9198节);因为如果真理被夺走,良善连同它的渴望也一道消亡。
  又:
  不论你借给同伴什么,不可进他家拿抵押品。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抵押品拿出来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躺卧在他的抵押品里;必在日落的时候把抵押品还给他,使他躺在自己的衣服里,他就为你祝福,这在你神面前算为义了。(申命记24:10-13)
  债主“要站在外面,抵押品拿出来给他”表示回应所交流的真理的正确方式;因为“借”表示真理的交流,“拿抵押品”表示回应。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通过来世所发生的事,因而除非知道“进家”表示什么,“站在外面”,因而“拿到外面”又表示什么。
  在来世,那些进别人的家,并在同一个房间一起交谈的人以这样的方式与那里的所有人交流自己的思想:他们完全确信他们自己是凭自己在思考这些思想。但是,如果他们站在外面,这些思想的确被感知到,却仿佛来自别人,而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这种情形在来世每天都发生。因此,那些持相同观点或具有相同感觉的人看上去在同一所房子里;如果他们看上去在这所房子的同一个房间里,这一切就更真实了。不过,当这些人的观点出现分歧时,所有人都从与他们不同的人眼前消失。在来世,像这样的表象无处不在,并且常常发生。原因在于,思想的相似性将人们联结起来,并使他们与彼此同在;因为思维是内视,并且地方之间的距离在来世存在的方式和在世上不一样。
  由此明显可知“不可进家,而是要站在外面拿抵押品”表示什么,即:人不可向别人施压,或耍弄他的情感,让他去证实自己所知道的真理,而是倾听并接受他在自己心里的回应。因为那些向别人施压,或耍弄他的情感,让他去证实他们自己所知道的真理之人,会使这个别人从他们,而不是从他自己去思考或说话。当有人从别人思考和说话时,与他同在的真理就会陷入混乱;他也不会因此而得以改善,除非他是那种仍对这些真理一无所知的人。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圣言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包含与诸如存在于灵界中的那类事物相对应的事物。
  

属天的奥秘 #9349

9349.20-23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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