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9670.“你要作一个帷帐”表联结这层天堂和至内层天堂,因而联结属灵良善和属天良善的媒介。这从“帷帐”的含义清楚可知。“帷帐”用来将法柜所在的居所与灯台、摆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所在的地方分开,它是指联结中间天堂与至内层天堂的媒介。因为盛法版的柜子代表至内层天堂,就是主所在的地方(参看9457, 9481, 9485节),帷帐外的居所代表中间天堂(9594节)。由于对主之爱的良善构成至内层天堂,对邻之仁的良善构成中间天堂,所以“帷帐”也表示联结属灵良善和属天良善的媒介。属灵良善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属天良善则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这些天堂根据这些良善来区分(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由此明显可知帐幕和圣殿中的“帷帐”表示什么。
这两层天堂,即至内层和中间天堂,如此不同且分离,以至于连从这层天堂进入那层天堂的入口都没有。然而,它们仍通过中间的天使社群而构成一个天堂;中间天使社群具有这样的性情:他们能毗邻这两层天堂的良善。这些社群就是那构成帷帐所代表的联结媒介的社群。我有时还被允许与来自这些社群的天使交谈。从对应关系可以看出至内层天堂天使的品质,以及相比之下中间天堂天使的品质。至内层天堂的天使对应于人里面那些属于心脏和小脑区域的事物或能力,而中间天堂的天使则对应于人里面那些属于肺脏和大脑区域的事物或能力。属于心脏和小脑的事物或能力被称为无意识和自发的,因为它们看上去就是这样子;而属于肺脏和大脑的事物被称为主动的。由此能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一层天堂的觉知如何优越于那一层天堂的觉知,以及它们彼此之间何等不同。但毗邻这两层天堂,将它们联结起来的中间天使则对应于用来联结心肺的心肺血管网,还对应于延髓,小脑纤维和大脑纤维在延髓中连在一起。
在大人里面,属于主的属天国度,就是在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构成心脏区域;属于主的属灵国度,就是在中间天堂的天使则构成肺脏区域(参看3635, 3886-3890节);人的心与肺的对应关系由此而来,或说这就是人的心与肺的对应关系的起源(3883-3896节);大脑与小脑的对应关系基本一样。至于属天天使,或在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是何品质,属灵天使,或在中间天堂的天使是何品质,以及他们之间有何区别,可参看前文(2046, 2227, 2669, 2708, 2715, 2718, 2935, 2937, 2954, 3166, 3235-3236, 3240, 3246, 3374, 3833, 3887, 3969, 4138, 4286, 4493, 4585, 4938, 5113, 5150, 5922, 6289, 6296, 6366, 6427, 6435, 6500, 6647, 6648, 7091, 7233, 7877, 7977, 7992, 8042, 8152, 8234, 8521节)。由此可见构成帷帐所代表的联结媒介的中间天使是何品质。
当主在十字架受难时,圣殿的帷帐(经上或译为幔子)裂为两半(马太福音27:51; 马可福音15:38; 路加福音 23:45),表示主的荣耀。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将自己所披的人身变成了神性真理;但当离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了神性良善,现在神性真理从这人身发出(参看9199, 9315节末尾所提到的地方)。神性良善就是“至圣所”。
亚伦进入至圣所帷帐内时的赎罪过程(利未记16章)在内义上也描述了主的人身甚至一路荣耀至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这个过程在相对意义上描述了人一路重生至属天良善,也就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该过程如下:亚伦要为自己和家人带一只小公牛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为燔祭;要穿上圣衣,这圣衣包括一件细麻布内袍,一条细麻布裤子,一条细麻布带子,一顶细麻布冠冕,他还要用水洗身。然后,他要取两只公山羊,为它们拈阄;其中一只要献给耶和华,另一只送到旷野去,后者是为以色列人的会众而做的。当将公牛献为祭时,他要把香带进帷帐内,将公牛和公山羊的血弹七次弹在在施恩座的东面,还要把血抹在坛角上。这一切过后,他要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把这罪都归在那公山羊头上,这公山羊要送到旷野去。最后,他要脱下圣衣,换上自己的衣服,为自己和百姓献上燔祭;没有烧在祭坛上的祭品要带到营外焚烧。当亚伦进入至圣所的帷帐内时,这是每年都要做的事。亚伦所履行的祭司职能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正如后来由君王所履行的王权职能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6148节)。利未记的这一章在内义上描述了主的人身一路荣耀至神性良善的过程。每当亚伦执行这些仪式并进入帷账内时,这个过程就被展示给天使们;当圣言中的这一章被阅读时,它也在此时此刻被展示给天使们。
“一只小公牛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为燔祭”,表示从外在人和内在人里面的邪恶中洁净;亚伦进入时要穿细麻布内袍、细麻布裤子,腰束细麻布带子,头戴细麻布冠冕,并用水洗身,表示这种洁净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实现;作赎罪祭的母山羊中的两只公山羊和作燔祭的公绵羊,以及被献上的公山羊和被送走的公山羊,表示从外在人里面的虚假中洁净;他要带进帷账内的香表示适应;要被七次弹在施恩座东面,后来弹在坛角上的小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承认归到被送到旷野去的活山羊头上的罪,表示将邪恶与良善彻底分离之后,将它逐出去;当亚伦要献燔祭时,他脱下细麻布衣服,换上自己的衣服,以及将祭品的肉、皮、粪搬出营外并焚烧,表示就一个重生之人而言,披上属天良善,就主而言,祂的人身一路荣耀至神性良善,主将从母亲所得、属于人身的一切都逐出,并且逐出得如此彻底,以致祂不再是她的儿子(参看9315节末尾所提到的地方)之后,这个阶段就到达了。这些就是当亚伦进入至圣所的帷帐内时,这一洁净过程所表示的事;因为执行完这些仪式之后,亚伦就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由此可见“圣所和至圣所之间的帷账”也表示联结主里面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媒介。
878.“挪亚伸手”表示他自己的能力,“接了鸽子,把它带到自己这里,进入方舟”表示自我是他所行的良善和所思的真理的源头,或说他从自己实行良善和思想真理。这从“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故在此是指他做这些事所倚靠的自己的能力。事实上,“伸手接了鸽子,把它带到自己这里”就是将鸽子所表示的真理应用并归因于自己。“手”表示能力,以及权威或能力的行使和由此产生的自信,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我必察罚亚述王自大的心所结的果子,因为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以赛亚书10:12-13)
此处“手”明显表示他自己的能力,他将所成就的事归因于自己的能力,这是察罚他的原因。又:
摩押必在它中间伸开手,好像游泳者伸开手来游泳一样,但祂必使他们的骄傲和他们手的水闸一并败落。(以赛亚书25:11)
“手”表示由高于他人的优越感,因而由傲慢所产生的人自己的能力。又:
其居民手力短缺,惊惶羞愧。(以赛亚书37:27)
“手力短缺”表示没有能力。又:
泥土岂可对陶匠说,你作什么呢?或你所作成的说,祂或造我的没有手吗?(以赛亚书45:9)
此处“没有手”表示没有任何能力。以西结书:
君王必悲哀,首领必披上惊愕,那陆地人民的手都必发颤。(以西结书7:27)
此处“手”表示能力。弥迦书:
祸哉!那些在床上图谋罪孽、造作恶事的,他们在晨光中就实行出来,因他们的手是他们的神。(弥迦书2:1)
“手”表示他们自己的能力,他们倚靠自己的能力如同倚靠他们的神。撒迦利亚书: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由于“手”表示能力,所以在圣言中,人的邪恶和虚假常被称为“他手所作的,或他手的工作”。邪恶来自人之自我的意愿,虚假来自人之自我的理解力。这就是邪恶和虚假的源头。这一点从人之自我的性质足以清楚看出来,它无非是邪恶和虚假。这就是自我的性质(可参看39, 41, 141, 150, 154, 210, 215节)。由于“手”一般表示能力,所以在圣言中,“手”常被归于耶和华或主;这时,“手”在内义上表示全能,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手高举。(以赛亚书26:11)
此处“手”表示神性能力。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一伸手,他们都灭亡。(以赛亚书31:3)
“手”表示神性能力。又:
关于我手的工作,你们可以吩咐我吗?我亲手铺张诸天,又命定了天上的万象或众军。(以赛亚书45:11-12)
“手”表示神性能力。在圣言中,重生之人经常被称为“耶和华手所作的或耶和华手的工作”。又:
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以手掌丈量诸天。(以赛亚书48:13)
“手”和“右手”表示全能。
又:
我的手岂是缩短、不能救赎吗?我岂无拯救之力吗?(以赛亚书50:2)
“手”和“力”表示神性能力。耶利米书:
你用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的百姓以色列出了埃及陆地。(耶利米书32:17, 21)
这表示神性能力,只是17节用的词是“大能”,21节用的词是“手”。经上常说,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把以色列领出埃及。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如此说,当日我拣选以色列,向雅各家的种举手,在埃及陆地使他们认识我;我向他们举手,要把他们从埃及陆地领出来。(以西结书20:5-6, 23)
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看见耶和华向埃及人所施展的大手。(出埃及记14:31)
从上述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手”表示能力。事实上,手如此象征能力,以致它也成为能力的代表,这一点从在埃及所行的奇迹明显看出来,那时,当摩西被吩咐伸出他的杖或手时,奇迹就发生了。如出埃及记:
摩西向天伸杖,耶和华使冰雹如下雨降在埃及地上。(出埃及记9:22, 23)
摩西向天伸手,就有幽暗。(出埃及记10:21, 22)
摩西向海伸手,耶和华便使海成了干陆地;摩西向海伸出手,海就回流。(出埃及记14:21, 27)
凡精神正常的人,都不会相信摩西的手或杖有任何能力,但举起和伸出手因表示神性能力,故在犹太教会中成为能力的代表。
约书亚伸出标枪也一样,如约书亚记:
耶和华对约书亚说,你向艾城伸出手里的标枪,因为我要把它交在你手里。约书亚伸出手里的标枪,他们就进了城,夺了它。约书亚没有收回伸出标枪的手,直到他灭绝艾城所有的居民。(约书亚记8:18-19, 26)
由此也明显可知,构成犹太教会外在的代表是何性质。因此,圣言是这样:外在意义上所记载的细节看上去并不是主及其国度的代表,如此处摩西或约书亚伸出手和其它所有细节;当头脑只专注于文字上的历史细节时,它们看上去并不是代表。由此还明显看出,犹太人距离对圣言和其教会宗教仪式的正确理解何等遥远,因为他们使整个敬拜完全集中于外在事物,甚至到了将能力归于摩西的杖和约书亚的标枪的地步;而事实上,这些东西所拥有的能力并不比一块木头大。只是由于它们表示主的全能,并且在天上就是这么理解的,所以当他们伸出手或杖时,神迹奇事就会发生。当摩西站在山顶上举手时,类似的事也发生了。摩西一举手,约书亚就得胜,摩西一垂手,约书亚就失败。所以他们就扶着他的手(出埃及记17:9-13)。
给那些被分别为圣的人按手也一样,如以色列人给利未人按手(民数记8:9, 10, 12),以及当约书亚接替摩西时,摩西给约书亚按手(民数记27:18, 23),以便赋予权力。这就是为何在我们这个时代,授予圣职和祝福的仪式都是通过按手来进行的。手表示和代表能力到了何种程度,这从圣言中论到乌撒和耶罗波安的话明显看出来。论到乌撒,经上说:乌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约柜,结果死了(撒母耳记下6:6-7)。“约柜”代表主,因而代表神圣和天上的一切事物。“乌撒就伸(手)扶住约柜”代表人自己的能力,也就是他的自我。由于这自我是亵渎的,所以“手”这个词在原文被省略了,但仍理解为“手”,以防止天使感知到这种亵渎之物触到了神圣之物。乌撒因伸手而死。
论到耶罗波安,经上说:
耶罗波安听见神人向伯特利的坛所呼叫的话,就从坛上伸手,说,抓住他!他向那人所伸的手就枯干了,不能收回到自己那里。他对神人说,请为我祷告,求求耶和华你神的情面,使我的手复原。于是神人就求耶和华的情面,王的手就复了原,像先前一样。(列王纪上13:4-6)
此处“伸手”同样表示人自己的能力,或他的自我,这是亵渎的。他想通过伸手攻击神人来侵犯神圣之物,结果他的手就枯干了。然而,由于耶罗波安是偶像崇拜者,因而不能亵渎,如前所述(303, 408, 661:1节),所以他的手复原了。“手”表示和代表能力,这一点从灵人界中的代表清楚看出来。在灵人界,一只裸露的臂膀有时会出现在眼前,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以至于能把人的骨头压碎,并把最里面的骨髓挤净。因此,它会造成如此恐惧,以至于导致心脏衰竭。它的确拥有这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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